十三章 孤儿(二)
十三章 孤儿(二)

这次鱼腩队伍的扬眉吐气还要感谢岚的一场重感冒。作为队伍中的头号得分手,带着重病仍然坚持了整场,已经算是完成了使命。这次冷门像是一部曲折离奇的电影,岚的感冒成为了其中剧情转折的因素。

林宛从那些回头是岸的女生面前走过,笑得很勉强,这一场胜利并不能给他的生活带来多少改变,他看到自己在不停地得分之后,唯独缺少了素沫的喝彩。这就好像是一部电影,赢了票房却输了口碑。好像是得到了财富,却输掉了灵魂。

苏静静在林宛的身后,两个人好像是一对合法的夫妻在操场上招摇过市,身旁还有很配合的学生充当群众演员在他们身边议论纷纷。关姗茫然地混在人群中,不知该何去何从,比赛之后的林宛,好像和自己重新变成了陌生人,中秋节那晚,他们还曾在星巴克里相谈甚欢,此刻却形同陌路,还有岚,不知是输了比赛心情不好还是身体告恙,他在几个哥们的扶持下朝着医务室走去。关姗赌气似的和林宛分道扬镳,走在岚的身后。

医务室里,苏月息拿着一部厚厚的医学典籍潜心修炼,一身白袍,仿佛马上就要得道成仙。在门后,在几个男人后面,他看到了关姗,只有在这个时候,苏月息脸上才会有正常人的血色,才会重新降临人间。

但是当他把目光从关姗身上移开,放到病人身上之后,那副表情变得更为夸张,这一下,便从人间走到了地狱,好像一个狰狞的怪物。他和岚,两个男人之间就这样在不大不小的医务室里久久地凝视着。一个是细皮嫩肉、儒雅白净的白衣天使,一个是浪漫不羁的艺术高材生,这幅画面不知道会让多少女生浮想联翩。

只是这次的对视似乎并不浪漫,苏月息怔在原地,那本医学专著在微风中乱翻了几页。接下来的事情让关姗瞬间毁掉了自己将近二十年来建立的三关,让他之后久久地回味这一幕重口味的画面。岚隔着空气给了苏月息一个响亮的亲吻,关姗情商显然无法与她的智商相比,她没能看出来这是一个缓解尴尬的举动。关姗想起了那天在芦苇荡里的香艳景象,心里骂道:活该,让你们在草丛里,活该你感冒。

在关姗转身离开之后,其他人也像是受了惊吓,纷纷离开,医务室瞬间安静下来。在这之后,学校里久久流传着一出绯闻,苏月息不善言辞,废了不计其数的唾沫星子才让这件事情风平浪静。他想如果这件事情换了自己,一辈子也不会有这样的举动。

事实证明,岚的这一吻并不出格,而且发自肺腑。如果当年不是苏月息,他可能活活被闷死在那间小屋里。他记得那个夜晚,雪灾刚刚散去,狐灾接踵而至。寒风刺骨,他一个人在黑暗中瑟瑟发抖。就在他将要晕厥的瞬间,一道月光突然洒了下来,整个小屋被月光浸染,让他从此迷恋上了有月光的夜晚,岚那些创作出来的歌曲,全都是在这样的夜晚完成。

苏月息:“我从没想过会在这里遇到你,这么多年了,没想到你又回到了这里。”

岚:“是啊,我都不知道怎么报答你,要不是你,要不是当年静庵里跑出来的那些火狐,我可能就饿死了。”

苏月息:“什么?那些火狐是从静庵里出来的么?他们,怎么会让你不挨饿?”

岚:“呵呵,这些事情,我就不一一说出来给你听了,我觉得你在绛水过得很快好,我不想因为我说的一些话让你变得不快乐。你快给我开点治感冒的药吧,我还赶时间。”

苏月息从小和岚在一起玩,虽然最后分道扬镳,但是这么多年过来了,他的性格和口吻依然没有发生太多转变,他知道继续问下去也不会有什么收获,便转身去写了张药方,让他拿着去药房抓药了。苏月息把药方交到岚手上的时候,感慨万千,岚还是像小时候那样,有着明媚的双眸、像冬雪一样洁白的皮肤,好像是降临凡世的精灵。这么多年,还不曾改变。

苏月息微微叹了口气,道:“岚,有些事情过去了就过去了,不要再去想了。”

岚:“呵呵,你是怕我去报复么,放心吧,我们这不是在拍电影电视剧,我不会那样做的,我只想让我在乎的人平平安安地活下去而已。”,岚和苏月息都不是那种健谈的男子,在这一组简单的对话之后,谁也没有再逗留,岚轻轻推开门,医务室外阳光和煦明媚,他慵懒地伸了伸腰,阳光灼灼,把他绵长的睫毛晒出了轻柔的弧度。他把那张药方折成了一架纸飞机,他想起了自己的童年。

那一年的绛水,他们几个孩子,光着屁股在绛水边追逐嬉戏,那个时候,没有人在意周围伙伴的出身和家事,他们玩着同样的游戏,分享着同样的阳光,浸润着同样甘甜的河水。他记得,那个时候,关姗最不合群,她只和一个中年疯子玩耍,他那个时候,觉得关姗很怪。

第二天,学校的报纸上便登出了文科班逆袭的新闻,关于这场实际上略显平淡的比赛却被传得神乎其神,有人说,林宛超水平发挥,岚不堪重负,气得吐血。有人说,双方的领军人物为了校花祈月互不相让。林宛听到这些传闻之后付之一笑,他诧异的不是这些人的想象力,而是他们这种智商怎么会考出那么高的分数。气得吐血,亏你们也能想得出来。

体育健身周的最后压轴比赛,文科班和教职工队。苏月息虎视眈眈,他其实很欣赏林宛的文采,因为他穷尽一生怕是也写不出这样的文字,但是他不能理解林对自己妹妹的态度,这里多少男生屁颠屁颠地跟在苏静静屁股后面,连句话都搭不上。可自己妹妹真正喜欢的人却对她一点也不上心,当然,还有关姗,在那次自己的一时冲动之后,关姗和他渐行渐远,他越心急,越想知道关姗心里想什么,越是得不到答案。

在冠军争夺得如火如荼之际,岚简单地收拾了下行囊,和谙熟的主任请了一个悠长的假期,他望着沸腾喧嚣的校园,留下了一个迷人的微笑。

穿过一条高速公路,走过茂密的树林,便是几乎要渐渐被人遗忘的秀峰。数年前,雪灾后,他从小屋里逃亡的那晚,他在这里看到了那些火狐,那些几乎让他丧命的火狐。他对这种富有灵性的动物有生来的好感,他不知道恐惧,混在火狐中间,那些生灵好像是和他相识已久的朋友,簇拥着他奔向一处土丘。在土丘旁的山洞里,岚看到了成堆的食物,有平常在绛水罕见的水果,有用树叶包裹的甘冽泉水,他这之前饿了很久,差点在小屋里停止呼吸。现在,他让食物把自己包围起来,只有吃饱才能给他安全感。

那一刻开始,他的生命里有了火狐的颜色,他细长的双眼如云雾一般一直蔓延,延伸向很远的世界,微微上翘的眼角和火狐有了同一种妩媚但是倔强的神情。那些包裹泉水的树叶,他含在嘴里,吹奏出无数美妙的乐曲,没有人教他,只是月光和流水赋予他的灵感,火狐队伍在他的乐曲里繁衍,但是从那之后,他们再也没有离开那片被遗忘的土地,再也没有出现在绛水人的视野中。

体育周的最后一天,岚离开了众人的视野,在他如阳光一样明媚的外表之下,不会有人知道,他引以为傲的作曲让他深陷泥潭,每当坐在玻璃房里,每当手指停靠在琴键上,他都如坐针毡,当一个创作者失去灵感之后,就好像是歌手失去了声音,好像是吃货失去了味觉。他孤身一人走在这条古色古香的泥路上,路上点点滴滴都是他漂泊时光中的记忆,绛水最聪明的孤儿,凭借着天赋在荒年中活了下来。

山路尽处,袅袅烟雾升起,檀香气味里,他看到了那个带他去看花海的女人,暮颜。暮颜在为绛水幼儿园代课一段时间过后,终于没有下定决心削发,又到旧城的孤儿院工作,岚是他第一眼看到的孩子,因为生性不羁,岚在那里经常食不果腹,暮颜只能把他带回绛水,在静庵里,在绛水的荒年里,岚第一次品尝到了暮颜花的味道,他喝着暮颜花上甘甜的露水,一双眸子、一张脸蛋,越来越像暮颜,在静庵附近,流言四起,他们把岚看成了暮颜的私生子。

风霜雨雪、枪林弹雨,暮颜什么都经历过了,这些愚蠢恶毒的流言,暮颜当然不会放在心上,流言中,暮颜静谧如黑夜,好像独自生长在泥淖中的莲花。她并不怎样和岚说话,一边缝缝补补,饲育各式花朵,一边用余光注视着岚的成长。一老一少,成了静庵里最别致的风景。

打赏投票 书评
自动订阅下一章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