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朋友
第二章 朋友

乜轻殇下来的时候,一名看起来很年轻只有二十几岁的女孩向她挥手。

乜轻殇立即跑过去,打量着这位有着曾经跟她朋友很像的那张脸的主人。

一年多未见,她长高了些许,似乎要比她还要高出一截,穿上高跟鞋要比她高出大半个头,她身穿一身白色连衣裙,乳白的颜色让人在一瞬间联想到纯洁,那张脸颊却再也不似当初那般纯洁那般天真,而是多了些成熟。

她把自己打扮得非常漂亮,耳朵上戴着看不出牌子的耳钉,脸上化了淡妆,脖子上挂了一条银项链,映衬她脸的白皙。

她本身就长得不错,这一打扮,更是显得无比精神,让人觉得这人非常美丽非常有气质。

而乜轻殇整天还是穿着一身土到家的服装,化妆更别说,她连拍油都不会,只是会学着小时候母亲那般模样一点点的往脸上搓。

乜轻殇虽然是她们之中最不会打扮的,却很有可能是这群毕业生之中,最有钱的一个。

首先乜轻殇家里并不是很穷,也并不是乜轻殇买不起装饰品化妆品,可怜乜轻殇从小没有这种意识,从没逛过饰品店。

她每个月单单从家长给她的生活费里都能省下几百块来,几年来的存款一定不会少。

“走吧?”她亲密的拉起乜轻殇的手,进了咖啡店。

这家规模不大也不算小的咖啡店,乜轻殇从来没进过,也从没听说过公司里的员工谈论起过这里的咖啡怎么怎么样。

做游戏的人一般都是靠着痴迷,他们可以两天两夜不睡觉并且不依靠任何药物的支持都可以认真工作。

靠的只是这种痴迷。

他们从不会有闲心去细心品味一杯苦涩的咖啡,更不会感受什么唇齿流香的醇厚。

乜轻殇跟他们是一样的人,她是天生的工作狂,忙的时候她在家也有可能做一些制作,不给工资,不给加班费的那种。

只是单纯的喜欢这一门,跟其他赚钱没有关系。

赚钱是次要的,喜欢才是主要的。

而牵着乜轻殇得手的这个女孩,似乎很熟悉这里。

“我上学的时候,经常来这里喝咖啡,这里的歌曲很美妙,环境也很好,我有的时候也会想邀请你一起来,可总是……”女孩的话戛然而止。

乜轻殇已经明白什么意思。

别人都不太喜欢她怕她来了破坏气氛,并且别人有时邀请她,她大多也会拒绝。

“你最近还好?”乜轻殇低垂着眼眉,没太在意。

她虽然没来过这里,程朝雨却带她去过更加高级的咖啡店,那里的咖啡不知道有多贵,她也没尝出有多么好喝,只不过他付钱的时候她见到了一打红钞。

自从那以后去的地方都是乜轻殇自己选,他付太多钱乜轻殇总会觉得自己欠他的。

女孩顿了顿,微笑回答:“挺好的,他对我很好。”

“看来并不好。”乜轻殇抿了一口白开水,叫来服务员要了一杯最贵的咖啡要了一杯普通的奶茶。

“你和他很好,觉得很得意吗?”女孩神情有些愠怒。

她指的是乜轻殇跟程朝雨。

“记得没错的话,你叫杨雪,当初我们关系越来越远,是因为林泽尔吧。”乜轻殇接过服务员送过来的咖啡奶茶,把咖啡给她,奶茶给自己,轻轻浅浅的抿了一口,平平淡淡的说。

“说这个有什么用。”杨雪冷哼一声,接过咖啡喝了一大口。

却被呛得有些狼狈,咖啡还有些烫,她这样喝,无非是作死。

“没什么用,只是想说,你这次来,是想抢走他?”乜轻殇清楚记得,自己对面的人,曾经有一段时间抢走了林泽尔。

“那又怎样。”杨雪一直都很嫉妒她,她凭什么有两个那样有钱的男人爱着护着,凭什么自己只能跟一个废物在一起。

她轻笑:“曾经被林泽尔抛弃之后,我打过他骂过他,恶言相向过,他差点被我杀了,却还是爱着我,你觉得这样的人能抢走?”

“如果他知道你怎么贱,也许他会变成我的。”杨雪非常肯定,无论哪个男人都不能接受自己喜爱的女孩跟别的男人发生过关系。

“如果我说他早就知道了,还陪我去了医院呢?”乜轻殇笑起来,悠闲的喝完了奶茶。

半年前,那个人曾回来过一次,也就是在乜轻殇差不多忘记他的时候,他回来了,他举办了一场盛大的晚会,专门对她喝的酒下了药。

把她带到酒店发生了关系。

林泽尔并不知道的是,乜轻殇早就跟程朝雨鱼水交融过,她曾经忘不了他的夜里,无一不是靠着程朝雨度过。

乜轻殇那天晚上没有喝酒,上他的车也是自愿的,程朝雨本来想要强制性的把她带走,却被她一句话震住。

她说:“我倒要看看你们到底有什么不同。”

得出结论是真的没有什么不同。

倒不如说,程朝雨还要更好一点。

程朝雨永远不会像他那样狼狈。

林泽尔当初是受不了家里的压迫逃离到国外,跟一个一直爱着的女人度过了国外的生活,但在这期间林泽尔越来越怀念当初对他很好的那个女孩。

终于有一天他连滚带爬地跑了回来,这个女孩却早已经成为别人的所有物。

乜轻殇那天晚上坐在他身上,摸着他上身,说:“程朝雨身上的肌肉可比你多。”

随后轻笑。

那笑容很嘲讽。

林泽尔一用力要把她压在身下,却因她一句话再也没说出话:“你能不能忍受干事的时候一个你爱着的人,在你身下,被你抱着,被你安慰着,却叫着别人的名字?”

“你能不能忍受,一个人接受着你的全部,她也全部都是你的,可也不是你的,两个人互相付出了很多,但距离还是很远。”

“你能不能做到连续一个星期凌晨起床只是为了把一个你爱的但是不爱你的女人安全送到公司。”

“你能不能,做到自己忍着胃疼却还要对一个不爱自己的人说着最近天气转冷要穿多一点不要感冒不要发烧。”

林泽尔默默地看她渐渐掉落泪水,轻轻摇头。

“你当初做了什么还记得吗?”乜轻殇抓着他身上的衣服,一点一点揭开旧的回忆。

“冬天的时候我月经期肚子疼得站不起来你让我给你洗衣服。”

旧的记忆像伤口上的结痂,在岁月的雕刻下只剩下细痒,如今被人敲了一下生生揭开,露出结痂下的新皮以及没有长好的血肉。

那些血,那些肉,被人一点一点从身体里挖出来,疼得他喘不过气。

“有一天感冒头痛的站不起来你让我舍友把我从床上拽起来让我陪你和她去看电影,因此我发高烧一个星期久病不起,那个时候如果没有他你估计现在早就见不到我。”

他无从反抗。

他曾经没有珍惜这位掏心掏肺真心对他好的女孩,他曾经做了什么他自己也知道。

他把她掏出来的心肺,一点点剁碎,让血液随风飘散,碎末被他涂在地上任由践踏。

一个星期之后,乜轻殇没有再见到这个男人,不知是逃到了远方还是藏起来了,总之再也没有在乜轻殇面前出现过。

乜轻殇一个月后跟着程朝雨去了医院检查,得出结果是没有怀孕。

乜轻殇当初深呼了口气。

程朝雨开玩笑似地说:“怎么?一个晚上没有怀上他的孩子很失望?”

乜轻殇没好气的白他一眼:“我是在为我不用打掉孩子而开心。”

程朝雨愣了愣,随后笑了,笑的很开心。

他的确永远不会像林泽尔那样狼狈,如果她现在跟林泽尔继续好了的话他依旧会优雅退出。

他永远不会逃离父母的手掌心去到远方,他总能有办法反抗家长让自己的做法成立。

他永远不会放下乜轻殇保全自己的安全,对他来说乜轻殇差不多就是他的全部,放下她他几乎相当于什么都没有。

他更不会不珍惜她,对他来说她是好不容易得来的,是两个人共同努力才有机会在一起的,是难得的。

程朝雨不止一次给了乜轻殇安全感,乜轻殇也无疑给了他信任。

那天,她并没有和另外的一个男人,两个人根本连衣服都没有脱,只不过都哭了一场。

程朝雨和林泽尔还喝了一次酒,林泽尔说祝贺他得到了自己心爱的人,并解释了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情。

程朝雨并没多少意外,只是笑笑继续喝酒。

林泽尔默然,是怎样的信任,才能让这个男人相信自己的女人不会跟前男友破镜重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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