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醒觉·凌乱
第五十二章 醒觉·凌乱

女孩闻言脸色一变,沉声说道:“漠,你怎么回事?你不要吓我啊!你是不是在跟我开玩笑?我告诉你,我开不起这种无聊的玩笑!”

我当即愣了一愣,满脸困惑地问道:“你叫我什么?那是我的名字吗?你知道我是谁?快告诉我,我究竟是什么人?”

她神情惊诧,以手掩口而缄默不语,双眸之中略含泪水,半晌过后才开了声:“冷漠啊,你是冷漠啊!你都忘记了吗?你怎么能够忘记呢?那我呢,你记得我吗?是我啊,我是温暖啊!”

我这脑袋瓜子一时之间着实难以承受如此剧烈的变故,什么冷漠,什么温暖,我的脑海中怎么完全没有残留任何一丝丝可以帮助我回忆起所有事情的记忆痕迹呢?太可怕了,实在是太可怕了!难道我失忆了?我到底忘记了些什么东西?不行!我必须尽快把所有事情都回忆起来!不知为何,我的内心有种极度强烈的感觉,那就是,在我的人生当中,一定有着某件重要至极的事情等着我去做!

眼前这个自称“温暖”的女孩,她跟我之间究竟是什么样一种关系?我想要知道我失忆之前的过去,不,不是想要知道,而是必须知道!

“你叫做温暖,而我叫做冷漠?请你告诉我,我究竟是什么人,我们之间又是什么样的关系,还有,为什么我会昏睡四夜三天,直到现在才苏醒过来?”

面对我的疑问,金发女孩连连摇头,一声叹息,跟着缓缓答道:

“我跟你都是一所名为‘六月雨’的孤儿院的孩子,我们从小就在里头长大,院长待我俩如同对待自己的孩子一般,可谓视如己出、爱护有加,因此头几年的那些日子过得还是非常安稳和幸福的。只是不久之后,院长得了一场重病,于是我们便开始失去了那有如恩惠般的照顾,不仅在生活方面非常困难,而且还常常要给同院的其他孩子欺负……”

“后来,在我们的相互扶持之下,终究还是成功地捱过了那段艰苦的时光,并且在孤儿院的帮助下,一起去到学校里读书。然而在三年以前,那位令我们无比尊敬和爱戴的院长辞了世,临终之时立下遗嘱,将他毕生积蓄中的一半留给了孤儿院,还将剩下的那一半留给了我们,于是你用这些资金开了一家面包店,并且将生意越做越大,到了一年以前,我们已经不用自己去打理店铺了,现在在羊城共有四间连锁店,经济上可以说是无忧无虑了。”

“只是……我怎么也没有料想到,四天前,你为了将我喜欢的一幅画挂到墙上去而登上了人字梯,结果失足从上边跌落下来,此后便一直昏迷不醒。我将你送去医院治疗了两夜一天,之后医生表示已经脱离危险,于是我便不顾院方的反对,直接将你带了回来,我想还是回到你喜欢且习惯待着的地方,你才能快快地醒来。”

听到这里,我这无知满盈的眼神一再飘忽,根本难以安定下来。

这就是我的过去?这就是我的经历?这就是我的人生?是这样子的吗?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我会没有任何印象呢?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

“那么,我跟你……我们之间是……”我忽然抬起头来,轻声问道。

“爱侣。”她微微含唇,淡淡答道,同时,双眼汪汪若有泪。

爱侣?我跟她之间居然是这样一种关系?想不到,我竟然会有情人,而且会是一个如此标致的女孩?实在是有些令人难以接受,这简直如同一张完全空白的纸,突然之间有人往上边泼墨,将它作弄得面目全非,同时还要变得无比沉重。

此时,我才发觉自己原来置身于被褥之下,于是做了个稍稍向前倾的动作,正想抬起自己的手来抹一抹这疲惫的眼睛的,却发觉全身乏力,一举一动尤为艰难,然而也正是这个时候,我才忽然觉得我早应该做这个动作了,这好像是属于我的一个习惯性的举动来的。

金发女孩见状,立马凑上前来,双手牢牢抓住了我的两肩,激动地说道:“不许乱动!你现在才康复没多久,千万不要乱来!你都多少天没吃东西了,这身子能有力气么?你乖乖倚着床头别动,我马上弄点粥给你吃!”

被她这么一说,我一时间也没有什么主意,只能老老实实听她的话,然而与此同时,我将视线放得比先前稍稍高一些,才发觉对方的头顶之上有着几行十分怪异的东西:

第一行是温暖,第二行是84,第三行是30,第四行是0,第五行是7。

这是什么东西来的?难道说我由于饥饿过度,导致神志不清,甚至还眼花缭乱、产生幻觉了?不可能吧……

我下意识地抬起自己的双手,虽说过程十分艰辛,但终究还是成功地抹了抹自己的两只眼睛……

不见了?那些奇怪的文字不见了?这么说来,刚才真的是产生幻觉了么?这幻觉真奇怪,竟然可以清晰到这种程度……

之后的话,吃过了名为温暖的女孩亲手喂我吃的粥,我感觉自己的身体舒服了许多,而且还能自己翻下床来四处走动,只是思绪极为凌乱,看来短时间内是很难真正接受眼前这突如其来的现实的了。

这会儿,温暖表示要出门去外头买点生活用品,同时选购一些适合身体康复阶段食用的食物,然而临走前再三叮嘱,让我不要到处乱跑,必须乖乖待在家里。

对于一个失去记忆、分外迷茫的“病人”而言,外面的世界充满危险,还是留在家里比较安心,因而就老老实实地在屋内四处晃悠了起来。

那么在屋子里头来回转了几转之后,我不经意间发现客厅的玻璃桌台上摆放了几份报纸,于是顺手拿了起来,翻了一翻,也不知出于何种原因,马上就被一则置放在角落里的新闻给吸引住了:

2012年1月4号上午10时许,羊城市一名殷姓女子于家中举刃自尽,留下了遗书一封,表明自己对这个愈发糜烂的世界深恶痛绝,已然到了无法忍受的境地,绝望之际决定亲手了结自己的生命,决然离开这个她极度厌恶的世界。然而在此案件中值得一提的是,当警方找到其遗体的时候,竟然发现她左边的眼睛已经不见了,这件事情着实有些诡异,不过对此问题,有关部门已经介入并开始进行深入的调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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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间发现我在几个不同的地方犯了同样的一个小错误,那就是把“来回”这个词给打成了“回来”,因此特地来修正一下!

标记一个:第五十二章已完成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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