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落云城 乞丐角
第一章 落云城 乞丐角

第一章落云城乞丐角

大雪茫茫,天地之间如同镶嵌了无数片雪色水晶,漂移辗转。雪下的碧岚山如同凝固的巨浪,白中隐青,青中又透露出一股蒙蒙的灰色。

山下有一凉亭,四角弯曲翘起,弧线优美,一如连绵而上的山势。

亭中有四五少年身着华美冬衣,一手拿暖暖香茶一手轻摇折扇,正欣赏雪景,笑谈论道。二十几个护卫身着黑色劲装,腰佩大刀,站在风雪中松柏般挺立。

冷风呼啸,大雪迎面。狗熊在前面拉着装着木板的木板车,我在后面推着,艰难地前进在茫茫雪野中。

狗熊转过头,憨厚道:“小风,加把劲,不在天黑前赶回落云城就惨了。”

我点点头,赶不回落云城就得在郊外过夜,这天气在郊外过夜明摆着找死。我用力推着木板车,目光却穿过风雪牢牢盯在公子哥们的暖茶上,咽了口唾沫,那个疑问又如牵线木偶般,蹒跚而出,在脑海中僵硬的舞动。

我叫秦风舞,风度翩翩,随风起舞,名字确实不错,今年十二岁,营养不良,身体干干瘦瘦。我生活在繁华的落云城,说得具体一点就是繁华落云城最肮脏破败乞丐角。我不是乞丐,比最底层乞丐要稍微高出那么一点点,仅此而已。也不知道为什么,看见生活中的一切,我的脑子总是会出现一些很奇怪的想法,挺深刻,挺有内涵,说给狗熊听他又听不懂,不过有什么用呢,又不能赚钱。

我很小就懂得生存的道理,有钱生无钱死?不是,钱只是包装盒。生活最本质的法则是力量,只要拥有力量,那么天下之大何处不可去?何物不可取?护城队驱逐我们这些人时,不会和我们讲什么道德准则、法律法规,所用的是力量。

我一直有一个梦想,很普通很执着,当一个绝世高手,把曾在我头上作威作福的人都踩在脚下。

冷风毫不留情地从我满是破洞的棉衣钻进又钻出,带走我身体中原本就为数不多的热气。

为什么?到底为什么?十二岁的我在这里艰辛劳动,更多的人在享受生活。以前我听有人说艰辛劳动也是享受生活,当我连续这么多年每天从早到晚心酸劳苦,就明白他讲的纯粹就是狗屁,那些言论是那些享受惯了,偶尔劳动一下的人才会道出。

从碧岚山到落云城一共十里,将一车木板从山上运到城内,我和狗熊各得五十文,也就是十个白馒头的钱。工作艰苦,拿到的钱也少,不过也很不容易了,很多乞丐做梦都想赚点钱,没那个机会。

木板车从凉亭旁拉过,公子哥们掩鼻转身,一脸厌恶地看着我们。我就奇怪了,这么大的风你们闻得到臭味吗?再说我们也不臭啊。

护卫们表情不一,不屑居多,嘲讽其次,有几个目光中带着淡淡的同情。

其中有一个公子哥忽然道:“如此清雅雪景,出现这两个人实在大煞风景。”

“王兄此言差矣。”有一个公子摇头晃脑,一收折扇,得意道,“出现如此粗鄙的两人与雪景形成强烈的对比,乍一看去似乎两人污染了雪景,细细品味又觉粗鄙之人更显粗鄙,清雅雪景更显清雅,岂不妙哉。”

言罢,众人齐称马兄独具慧眼,体察入微。

听到这些话我心中翻滚,又恶心又好笑,一群二货,知道个屁。马兄?我看马屁还差不多。倒还真验证了一句话——犯傻是傻子们的通行证。

话虽如此,我心中失落,他们还有犯傻的权力,我呢?我连犯傻的权利也没有。

原来,一个人的身份地位要通过比较才会体现出来,人们总是喜欢往下比,这样可以让他们产生优越感,我们的出现无疑增加了他们的骄傲,可位于最底层的人呢?他们无法往下比,只能默默忍受层层叠加的苦涩和悲凉。

除了狗熊,木屋,我什么都没有,对了,还有这个挂在脖子上的灰珠子,据说这是我父母留给我的遗物。

我推着车,狗熊拉着车,有时候我使不上劲,狗熊就像一匹任劳任怨的老马,在前方一言不发,只是渐渐融入漫天风雪。

不知不觉,暮色随风飘卷,天地渐渐灰暗,大雪也渐渐停下。夜色下风雪中的落云城光芒轻柔闪亮,在淡淡的雾霭中幻美流离,透出一股内敛的贵气。

长达一丈的灵极鸟带着巡夜人从夜空翩然划过,洒下清脆的鸣叫声。这种鸟市价三百两,可载人飞行,适合巡查,许多财大气粗的门派都拥有。

落云城坐落在神州中心略偏西北地带,温度相对较低,今年的第一场雪在十月十三就翩然落下。

走进高阔宏伟的城门,我和盔甲笔挺的护城卫士擦身而过。此时各种千姿百态的建筑远远映入眼帘,或巍峨如山,遒劲壮美,繁密的刀剑奇纹镌刻其上,透露出一种凌厉的霸气。或美艳如花,璀璨晶莹,翠绿的藤蔓环绕左右,尽显低调奢华。虽已黄昏,各种各样行人带着各种各样的行兽川流不息。有的驾着名为宝马奔驰的兽车呼啸而过,扬起的尘土弥漫过我的头顶。

真不愧是神州四大名城之一,我抬起头看眼前的场景,像是一幅精致的画卷,瑰丽明晰,但离我很远,再好有什么用呢?又不是老子的。

这还只是我落云城的冰山一角,在我没有资格进入的区域,究竟会是怎样的场景呢?

华美的背后往往有不为人知阴暗来支撑。或许正是不停地剥削我们这些生活在最底层的人,落云城才能永久保持令人叹为观止的门面。

交货完毕,我和狗熊终于各领到了四十几文钱,原本是五十文的,猪一样的负责人说着是税后的。我拦住要和他干架的狗熊,摇摇头,吃这种亏没办法,否则这差事也得丢。

穿过繁华,走进灰暗。乞丐角保持着一如既往的破败和肮脏,不时有惨叫声划过天空。乞丐角秩序混乱,在这里打架不用赔钱,而且各门各派在此处的查探者也少,很多人喜欢相约在这里干架。一掀开面罩隐藏在下面的可能是任何一人,当然也可能不是人,你是不知道啊,现在妖兽成精热。

买了几个白馒头,我和大雄走进木屋。在乞丐角拥有房子并不多,落云城的地皮一天一个价,只有乞丐角平稳不动,但乞丐角的人民穷,两者权衡下在乞丐角拥有房子的人不多也不少。

我吃着白馒头,生了个懒腰,躺在床上。狗熊拿起石锁锻炼臂力,肌肉强健有力,如同钢铁浇铸而成。

狗熊是我大哥,不是亲哥,真名是秦英雄,他说他是我父母捡来的。他也算是天赋异禀,没有吃过几次肉,可十八岁就比一般成年人还要高大许多,绰号也因此而来。他性格比较内向,比较直,比较愣,待我很好。我从记事起就没有见过我父母,他们给我留下唯一东西就是木屋和挂在我脖子上的灰珠子。

我本来以为这灰珠子是宝贝,要在通过特殊的方法才会显出它的不凡来,什么火烧水浇,什么滴血滴口水都用过,没反应,有什么办法呢?什么办法都没有。

我很能惹事,不过在乞丐角我们生活得相对来说还不错,靠的是狗熊铁一样的拳头和我神一般的智慧。

月光如烟,透过木屋的孔洞形成一条条斜斜的蓝霭细柱,在地上留下斑斑光影。冷风钻入,我缩成一团,像是油锅里遭受煎熬的虾。我握紧拳头,掌心被指尖戳得生疼,如果我有武功又何必受这种苦,忽然想起一件事。

狗熊是个很吃苦耐劳的人,这些年钱也攒了一点,十八岁也老大不小,就寻思着找个门当户对的女人成亲,也好解决传宗接代的大事,顺便也找个会管家的来管家。

一个月前,小型落云相亲会,当然是档次比较低的那种。狗熊打扮得人模狗样,就去碰碰运气。当时还真有一个女的来和他交谈,那个女的年纪不大,脂粉浓腻,打扮得挺妖艳。

我躲在角落里,偷偷地注视着他们。

那个女的对狗熊还挺满意,毕竟狗熊的身板除了厚度,宽高和门板差不多,在普通人当中算是非常威武了。

“你有房子吗?”聊了一会,女人漫不经心道。

“有。”

“有车吗?”女人眼中闪过喜色,继续道。

“没有。”

“没有也关系,天下间不存在十全十美的男人。”女人似是淡淡道。

“我有一个弟弟,十二岁,和我住在一起。”狗熊瓮声瓮气道。

女人脸色微变,马上又镇定下来,道:“你家的房子多大?在哪?”

狗熊老实道:“在落云城的乞丐角啊,这么大。”大手一比,比划得分毫不差。

狗熊比划完那个女侠已经不在了,我直揉眼睛,这速度分明只有拥有武功的高手才能够展现出来,难道是她看狗熊骨骼清奇,乃是天生的练武奇才,可为什么不打个招呼就走了呢?有急事吗?这个问题迄今为止我还没得出答案。

女侠你在哪?想着想着,该睡了,不然狗熊睡着了我就别想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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