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冬时节,傍晚的风很冷,从身后吹来席卷了整个世界。
傅清流骑在单车上,哼着欢快的歌曲,一脸兴奋的驰骋于归家的路上。由于雪后初霁,归途所见尚是白茫的一片,似是这片土地被裹在银色外衣之下正在睡去。傅清流从嘴里吐出的气在空气里化成白雾,清晰可见。寒雪深半尺,似要呵气成冰。
可是这个十六岁少年的心此刻是无比温馨和暖的,如初雪过后的日光照在心上。他清秀的脸庞上随处可见的笑容,仿佛不知深冬已至,还停留在昨日梦里的春天。他之所以如此,是因今日他暗恋了四年的对象——项思怡,给了他一个正式追求她的机会。
项思怡允许他追她两个月。尽管这离傅清流心中真正的期待还略显遥远,但是对于饱尝暗恋之苦的他来说无疑是前进了一大步。恰似在黑暗里航行已经迷失方向的船只乍见灯塔闪烁的那种喜悦与欢欣。一种叫做“希望”的东西悄无声息的在他心里萌芽。
四年的喜欢终于有了回应。傅清流回想起最初对她怦然心动的那一刻时,那些画面彷如昨日未曾离去。那时他才12岁,小学五年级。记忆中那是一个阳光格外灿烂的日子,老师领着他们去城南郊的灵峰山春游。春游虽然令大家为之欣狂,可爬山却令无数人为之痛苦。几乎所有人都在抱怨山路难行时,只有一个人例外,那是班上个子最高成绩最好的同学,也就是项思怡。尽管她已经乏力得气喘连连,晶莹的汗珠顺着她光洁如玉的面颊滑落,可她却依旧振作精神努力的向着顶峰攀登。最终她是第一个爬到山顶的,站在山顶的大白塔前露出了心满意足的微笑。阳光恰到好处的洒在她身上,那一刻的她仿佛由内而外散发着光芒。一种纯粹的透明的光,胜利之光。傅清流的心就在那一刻毫不犹豫地沦陷进项思怡的世界,难以自拔。
那一刻的她被光芒笼罩的时间不足四分钟,却足以令傅清流为此晕眩四年。
傅清流回到家将自行车放进院内车棚,便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噌”的一声闪进了厨房。偌大的厨房里肉香四溢,母亲正在做他最爱吃的糖醋排骨,原本笑意浓浓的他此刻更是眉开眼笑,双手随意搭在母亲的肩上调皮地问,“金枝妈妈,今天是啥好日子啊,儿子有点受宠若惊哦。”
陈金枝脸上闪过一丝不悦,显然是不想与他贫,便没好气地说,“跟你说过多少次了,妈妈就妈妈,什么金枝妈妈,我是你的佣人还是你的保姆?”说这话时,陈金枝瞪了一眼傅清流。
只是他不以为意,伸出那只没洗过的手拿起一块排骨就嚼,夹带着那股咀嚼的声音问,“老爸呢,这么晚了还不回来?”
“有个客人,非约在傍晚拔牙,你爸恐怕得晚点回来了。”傅清流的父亲傅振邦是一名牙医,时常因为工作赶不上吃饭。
“这要是我就绝不会因为工作耽误吃饭,民以食为天。空着肚子哪能干好工作啊?要是饿坏了事可就大了。”
儿子的这套“歪理邪说”令陈金枝哭笑不得,她敲了一下他的头说,“你爸要是不去工作你还能在这儿优哉游哉的嚼排骨?”傅清流吐了吐舌头,正想反驳。一阵悠然好听的钢琴声适时的从对面传来,琴声似乎是响了好一会了,只是方才傅清流一门心思扑在排骨上又忙着与妈妈斗嘴根本没有留意到。
傅清流不是很喜欢音乐,更是不懂音乐。钢琴家他只知道贝多芬,莫扎特那些名气大到众所周知的人物,至于对那些钢琴曲目几乎没有半点鉴赏能力。即便如此,但现下听到的琴声却能让他惊叹不已。那缓缓流淌出来的旋律,带着满满的几乎要溢出来的情感,宛如一条浪漫多情的河流,细细密密的汇入他的心田。
傅清流脸上露出半月形的笑容说,“星尘姐姐也太勤奋了,天天练琴。”
陈金枝借机指着他的鼻子数落道,“你以为人人都是你啊,就只知道吃。”
傅清流只当没听到母亲所说的话,“妈,反正一时半会儿也不能吃饭,我先去看看姐姐。”便一溜烟地窜出了家门。虽然平时爱胡闹,但是这点规矩还是有的,家里人没到齐,自己绝不能先吃。
“那你早些回来,别让我再过去喊你。”陈金枝在他身后嚷着。
“好,知道了。”
傅清流嘴里的“姐姐”名叫洛星尘。与他没有半点血缘关系。傅清流上初一时才搬到这里的,洛星尘是他在这里认识的第一个朋友,两人特别投缘,又因洛星尘比他年长一岁所以傅清流美其名曰“姐姐”。
在他眼里,洛星尘是个接近完美而且神秘的人,是个在人群中无法忽视的存在,总处于那种令人仰望的姿态。
她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初中时代连续三年全市期末统考都进入前三,初三那年参加全市最好的高中之一——紫堂高中的自主招生考试时,毫无悬念的摘得第一名的桂冠。同时还刷新了历届招生考试的最高分记录。可令人惊讶的是,她每天花在学习上的时间实在是少之又少,至少傅清流到目前为止没有见过她认真写作业的样子。
她才华横溢,书法飘逸灵秀,写得一手好字。在音乐方面更是天赋卓越,不仅歌声美妙动人,还熟练数种乐器,尤其精通钢琴与吉他。
通常而言,这样年少才高的人必定孤傲自负。可洛星尘秉性温和,相识这么多年以来,傅清流很少见她对别人疾言厉色。综上所述,洛星尘称得上是位奇女子。
但是这样一个过于优秀的女孩,本该被父母捧在手心当成掌上明珠受尽万千宠爱,可事实上她却是孤身一人。陈金枝曾不止一次感叹过,“要是星尘是我的女儿该多好!”傅清流对于这样的话多半嗤之以鼻,其实他也好奇过洛星尘的家庭,但是出于对朋友的尊重,他便不会多问。也许等到某一天,事实的真相就会如数浮现。
由于是白天的缘故,洛星尘并未将大门反锁,傅清流了解她的性子便旋开了门走了进去,他还不忘将门锁好。循着琴音他一路小心翼翼地走上二楼,停在了琴房的门口。
他的视线里,敞亮的房间里靠窗户的位置上放着一架黑色华丽的钢琴,而钢琴旁端坐着一个略显成熟的少女。柔顺黑亮的发丝在风中微微飘起,傅清流看不见她脸上的表情,但能从她跳跃在黑白琴键上的手指看出此时的她应是无比享受的。
尽管彼此间已是十分熟悉,但每次看见她,傅清流总是忍不住会在心里埋怨造物主的偏心,同样是人,为什么有人天生残缺不全,而有的人天生就得天独厚呢?一个人的美丽可以分为许多种,有气质之美,有清纯之美,有个性之美,有野性之美,有性感之美甚至还有非主流之美。因人而异,也会有不同的审美观。但是傅清流坚定的相信,没有任何一个人会去质疑洛星尘的美丽。
许是男生的通病,私下里,他也曾偷偷将洛星尘与项思怡进行比较,结果后者除了身高占有绝对优势之外,(项思怡180公分,洛星尘167公分)其余没有任何胜算。眼看着她专心致志练琴的样子,一个恶作剧的念头再一次在傅清流的脑子里掠过。
“姐姐!”傅清流鼓足劲大声的叫了出来。这种“突然袭击”是他在洛星尘面前最喜欢玩的一个把戏。谁叫她总是一副从容不迫,万事成竹在胸的样子呢?是人都有破坏欲,他就是想看到洛星尘惊慌失措样子。
然而他无一例外的再次失败了,对于这种无聊的恶作剧洛星尘早已习以为常,不受外界的丝毫影响。她意态娴雅的弹完最后一个音,然后优雅地关上琴盖,转过身来望着傅清流温柔的微笑。
“我说你到底是不是女人啊,这要是换做我们班的那些小丫头,早吓得惊声尖叫了。”傅清流此刻的表情像是受了打击,一脸埋怨的样子。
洛星尘眼眸清澈,好似琉璃一般,还带着几分洒然的笑意回答道,“难道我非得被吓到吗?”
傅清流不甘的“切”了一声,小声嘀咕着,“装什么淡定,总有一天要把你吓得好看。”
“你说什么?”
这话可不能当面对她说,他马上岔开话题:“没什么,我是想问你刚才弹得是什么曲子,还蛮好听的。”
洛星尘略一沉吟说,“李斯特的《直到永远》。”
就凭傅清流贫乏到极点的音乐知识,自然不会知道李斯特就是赫赫有名的钢琴之王。不过李斯特这个人还有《直到永远》这首曲子他倒是曾在书上看到过。
傅清流眼珠一转像是突然想到什么,“我记起来了,蔡骏有一个悬疑小说叫《荒村公寓》,里面就有提到李斯特和《直到永远》。当初看的时候还以为这些全是他瞎编的,原来还真有。”说着他脸上的表情就像是在黑暗中看见前方的亮光一样接着说,“可惜我不会弹钢琴呐,要不然在思怡面前秀上这么一段,跟着再来一个深情的表白‘小怡,我对你的爱直到永远。’她肯定感动得热泪盈眶,然后绝对会义无反顾,不遗余力的喜欢上我。”
傅清流丝毫不知道羞耻为何物,扯得天花乱坠。瞧着他一副眉飞色舞,洋洋自得的模样。洛星尘不由得暗暗好笑,心里想着这家伙到底把爱情当成什么了?
“思怡,就是你常跟我提起的‘身高与美貌并存,优秀与卓越的化身’的那个高个美女?”洛星尘看着他一脸陶醉的样子,就回想起他时常在她面前吹捧的那个女孩。
“YES!除了她这世上还有谁当得起这样的称赞?姐姐,我跟你报告一个好消息,就在今天我跟思怡之间的关系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刚才我跟她通电话的时候她说给我一个机会,允许我追她两个月。”
“然后呢?”
傅清流显然不太明白她的话,“什么然后?反正我就在电话里头跟她直说,从现在起我要下定决心,排除万难,不怕牺牲,无惧流血,坚持到底。以锲而不舍的毅力,以撞死南墙都不回头的勇气。无惧任何艰难险阻,不管一切流言蜚语。敌人反对我就拥护,敌人拥护我就反对。不顾一切的去泡…不对,是去追她。”这一番慷慨激烈的陈词,热血之极的爱情宣言只听得洛星尘啼笑皆非。
“清流,你在我面前怎么贫都可以,在她面前这样的话最好少说。”洛星尘瞬时变得严肃起来。
“WAY?”傅清流一脸疑惑。
“你在追求别人的时候,说得多永远比不上做得多。而且不着边际的话说得太多容易让对方留下轻浮幼稚的印象。我问你,你这番慷慨陈词过后,她是不是无语了好一阵子,接着说这话都听得我想吐。”
“你…你怎么知道的?”傅清流此时十分惊讶。
“猜的,”洛星尘说得异常轻巧,仿佛再理所当然不过,“所以不要把你莫名奇妙的无聊当成自以为是的幽默。少说多做。”
对于洛星尘的劝告傅清流明显不以为然,他认为什么事都要光明正大的说出来,说了以后才能去做。否则别人怎么会知道又怎么会正视呢?不过表面上还是一副虚心受教的样子。“好啦,我会注意的,我也知道要怎么做。”
“那你决定怎么做呢?”
傅清流笑得自信张扬,面对眼前的洛星尘鼓足了力气吐出一句话,“你瞧着就好了,两个月以后她一定会是我的。”
洛星尘不再多说什么,渐渐沉默下去,沉默在那一阵冷风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