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送别,心难舍,一点相思几时绝?凭栏袖拂杨花雪。溪又斜,山又遮,人去也!
春已暮,花已残。可惜离去的人未还。
漫天的柳絮和杨花飘飞,就像是雪花飞落。浑河岸边一座小小的凉亭里面,莫紫烟手托香腮,坐在那里呆呆的出神。
哪个少年不钟情,哪个少女不怀春。
爱上了一个人,为他付出了一切,本来应该是鸳梦得谐,琴瑟合鸣,可惜却被天池怪侠棒打鸳鸯,生生的分离。虽然天池怪侠有他的想法和理由,可是……
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己已。
何况是初尝情爱的少女?
幽幽的一叹,莫紫烟收回了远眺的目光,其实纵然她呆呆的凝视着前方,可是她的眼中却是什么都看不见。在她的眼中,不知道现在除了杨易,还有什么?
慢慢的伸手从怀里掏出一把短剑,放在手心里。
“丫头,又在发愣啊,又不是不见面了?”不知何时,一身紫色锦袍的莫何来到了她的身后。自从丐帮在奉天城里建立分舵以来,莫何都是锦衣华服,以往的那身破衣破帽早已经不穿了。
是啊,连普通弟子都已经换上了清一色的灰色衣服,这个帮主怎么能还那么寒酸。
莫紫烟如若未闻,依旧低头把玩短剑。那是一柄黝黑的短剑,上面似乎有许多神秘的花纹,看似并不锋利,但是碰到它的兵刃,几乎没有不断折的,正是杨易那把削铁如泥的宝剑。剑柄上有三个古体的文字,可惜莫紫烟虽然冰雪聪明,但是读书实在不多,竟然一个也不认识。
也不知是什么材料所铸,虽然是这么暖和的天气,但是入手还有些冰凉的感觉,要知道它一直是放在莫紫烟的怀里,或许它还是什么宝贝吧。
至少这把短剑在天气冷的时候,握在手里,一点也不觉得凉,而且锋利无比,纵然是传说中的几把名剑也不一定会有这个神奇之处。
莫何见孙女如此真的是无可奈何,当下只有再重重的咳了一声。
仿佛从梦中突然醒来,莫紫烟的脸上飞起了一丝红霞,忙把短剑藏在怀中。“爷爷,你来了,有什么事吗?”
“没事就不能看看你啊,真是的,爷爷都风烛残年了,也不知道关心一下,真是羡慕杨易那个臭小子,天天有我孙女念叨,人老了,连想的人都没一个,呜呼哀哉!”
不好意思的低下头,“爷爷,看你说的,你龙马精神,功力更胜往昔,突破先天指日可待。”
闻言,莫何倒是得意的一笑,说实话,江湖中如果下一个突破先天,机会最大的就是自己了。要知道本身他就已经达到后天的巅峰多年,加上天池怪侠不遗余力的找他“切磋”,其实就是把许多独得之秘都没有保留的告诉了他,当真是半只脚都已经踏入了先天。
“你最近有什么进步吗?”莫何关心的问道。
莫紫烟俏皮的一笑,满脸的幽怨顿时退去。“那还用问,也不看看我是谁?孙爷爷夸我是奇才呢?”
莫何嘿嘿一笑,只要孙女脸上露出笑容,他心里也高兴。
就在这时,河面上驶来一艘大船。
虽然名为河,浑河的其实水面也是相当的开阔,往来的船只却不是不多,因为关外盛产马匹,陆路交通比之水路发达的不知凡几,故一直有南船北马之说。
那艘船上似乎满载了货物,吃水很深,行进的也很缓慢。船头的甲板上站了一个白衣人。虽然隔着老远,但是莫何什么眼力,一下子就看出来是个年轻的英俊少年。
船是从辽阳方向驶来的。
辽阳古城,历史比奉天城来说还要久远,但是现在的人口没有奉天多,也没奉天繁华,要不也不会把将军府设在奉天而不是辽阳。但是前段时间,圆梦山庄的杀手在奉天斩杀蒙古铁骑,连将军蒙托利都惨死当场,令奉天的小帮会,小世家们闻到了一股血腥味,纷纷撤出了奉天。怕被殃及池鱼。
朝廷也派了大内的一等高手古古木来奉天,准备剿灭圆梦山庄的杀手,可是表面上竟然风平浪静,不仅是杀手不见了踪影,就是官府的人也都和没事的人一样,没人再提杀手,也没人再找杀手,就好像杀手和官府达成了什么协议似地。
萧家和长白剑派的联合,四海镖局的生意兴隆:丐帮的高调建分舵,快剑门的突然崛起,都让人感到了一丝不寻常。所以很多有钱有势的人都把产业迁到辽阳。
一时间,辽阳竟然颇为兴旺,隐隐有盖过奉天之势。
行的再慢,船也终有靠岸的时刻。莫紫烟所在的凉亭恰好就在渡口的边上。古老的木头栈桥长长的伸近浑河里,待船行到此,早有人迎了上去,从船上往下搬的,往等在一旁的几辆马车里装的,搬的装的,都忙碌起来,顿时渡口这里变得热闹起来。
那白衣少年正是萧阳,几个月没见,似乎变的黑了一些,不仅半分不减英俊,反而多了一种阳刚的美。见是莫何祖孙二人,忙过来见礼。莫紫烟这段时间经常见到萧阳来往于奉天和辽阳之间,也不奇怪,而丐帮和萧家也是盟友,所以萧阳倒也不太拘谨。
莫紫烟见萧阳虽然是和爷爷说着话,但是眼睛却是不住的望向自己,忙嗔道:“看什么呢,萧镖头,没见过美女吗?”
萧阳嘿嘿一笑,他可不敢和莫紫烟顶嘴,想当初,在千山来奉天的路上,偶遇化名的莫紫烟,在小酒馆里被她弄的哭笑不得,杨易更是惨的花不少钱请人吃饭。事后才知道那些人多数是丐帮的弟子,有些人吃不了竟然还打包。
“对了,我从辽阳带回来的烧鸡,很有名气的,请你尝尝。”说着递过来一个油纸包。
莫紫烟哼了一声,“难道比我们丐帮的叫花鸡还好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