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爱有时总是稀里糊涂
(三)爱有时总是稀里糊涂

(一)

奶茶没喝上,老地方去了还是熟悉的模样,夏源没来。夏源爽约了,胆大妄为的放了夏小天的鸽子。夏小天看出夏源的诚意一点也不真,真不像四年前那种撕破脸皮也要把你约出来。

草莓味的奶茶出现在了祝琳的手里。然后俗套的拿出玫瑰,那种鲜红到不能再红的了。夏源不送夏小天玫瑰花,红的粉的紫的绿的黑的,从来不送。夏小天也不喜欢玫瑰,尤其是红色。夏源的描述她记忆犹新,红玫瑰就像鲜艳的红领巾一样,是战士们的鲜血染红了它。所以为了少流点血,还是在生活中少一点好。

再来说说祝琳是何许人也。祝琳,人称祝大公子,高级宅男,足不出户,有祝琳的地方一定能看到夏小天。痴心男,多年来独恋夏小天,微博仅仅关注一人,就是夏小天,并且特别关心。糊涂虫,夏源常说他的脑袋装的不是豆浆就是浆糊。路痴,也许是因为平常足不出户的原因,不过解决的最好办法就是打的。网络作家,对文字方面天赋鼎盛,粉丝群庞大,人气旺。

祝琳有一段时间爱上了周易八卦,原因是经常失眠。买了很多此类书籍,研究了一个月却没有什么成效,后来经人介绍拜了一位老先生。据说此人上知天文下晓地理,能与周公对话,活脱脱半个活神仙。祝琳拿出最大的虔诚,又是跪又是拜,最重要的是花了很多钱。

活神仙掐指算了将近半个钟头,才开口讲了一通常人听不懂的话,应该是咒语。祝琳也听不懂,却也不敢打扰,只能虔诚的跪着。说了又有半个钟头,估计活神仙渴了,像祝琳讨酒喝,祝琳没带酒,活神仙会意他门外有卖的,祝琳到现在为止终于懂了活神仙一点意思,就屁颠屁颠的跑到外面买了两瓶啤酒。还捎带着加了一只烤鸭。

酒足饭饱后,活神仙开了沙哑的口:“你命里旺夫,如若今年能够嫁出去,失眠自然不治而愈。”

忘了说祝琳最重要的一个特点,他长得比较像一个女人。

因为祝琳,活神仙不光声音沙哑,眼神也不太好,砸了自己的招牌,活神仙不在是活神仙,只能沦落成天桥下给人算命的半个瞎子。

活神仙沦为了半瞎子,祝琳的失眠还是没有好。他不想旺夫只想旺妻,可他没有妻,没有妻失眠也就治不好,就算半瞎子又成了活神仙,他还得失眠下去。所以他便立志做一个夜行动物,晚上不睡觉,把能玩的能写的都玩出来写出来,什么时候困了什么时候才去睡。方法果真见效,也硬生生的改变了他的生物钟,白天大好的时光就这样被他睡了过去,夜深人静的时候,能看见他的房子还亮着灯。有利也有弊,利的是他顺利的签了一家杂志社,定期写一些文章,弊的是,他全部的科目都没有过,没能顺利的拿到毕业证。不过很多人和他比,谁也没他过的自在,不受约束,自由职业,还是固定工资,在一个最不可能的人身上发生。

再自在的人也有不自在的事。夏源最看不起的人就是他,如果让他评先他心里的十大烂人,祝琳首当其冲。因由很简单,就是他一直纠缠着夏小天。

夏小天还是很欣赏他的文采的,长得不错,不过太秀气就不属于自己的菜了。现在这道菜就站在面前,手里还拿着十分刺眼的调料。倒是可惜了那杯草莓奶茶。

夏小天想赶快逃离这里,老地方不再是老味道了。新作料让人十分讨厌。但夏源的电话打不通,没人来救她。她知道,如果走,祝琳一定会追着她的,她经历过,还不止一次。救星不在,她无计可施。

“再见。”夏小天见到祝琳必讲的一句话,用在开头最多。祝琳不会示弱,自然会穷追不舍。

窝心的事还真是一件接着一件,被夏源放了鸽子不说,还遇见了这个讨厌鬼。看来是甩不掉了。祝琳比夏源自恋的多,他的自恋不仅仅是长得清秀,他还特有自信。他曾对夏小天说,我知道你发的微博都是对我的暗示,其实你不用这样,就明了的对我说就行了。夏小天要吐但公共场合这样做有失大雅,又走不掉,只能打碎了牙往肚子里咽。她完全没必要在意祝琳的胡言乱语,穿堂风而过,前门进后门出,当一个屁放了就行了。但她招架不住祝琳经常这么说。有夏源的时候,他坚硬的拳头能吓唬走他,但夏源不在,祝琳再清秀,自己也打不过。不过后来夏小天发现,祝琳所在的杂志社,副总编居然是周小麦,于是周小麦就时常被拿出来,成了夏小天的有力武器。“你要是在缠着我,我就告诉周小麦和你解约。”没等祝琳说出话,夏小天就说出了“再见”。

挡箭牌用多了难免出现裂纹,祝琳学会了见缝插针。

“你去说吧,没关系的。”

夏小天觉得他脸皮越来越厚了,为什么外表看来就那么细皮嫩肉呢。后来夏小天就真的给周小麦打了电话,得到的答案是:“宝贝,别闹了,和他解约又不是我一个人能说的算的,再说社里还决定专门为他建专栏呢。你就牺牲小我成全大我吧。”

“牺牲的是小我,成全的是大你啊。”夏小天明白了万事靠自己,有一些事情求别人是没用的,就算你来个河东狮吼,周小麦还是要为“大我”奋斗,她忙着升主编,这种小事,她才没心思管。她的狮吼功功力等级还是太弱,沧海一声吼,其他人是该干嘛还干嘛。真正受不了的往耳朵眼里塞俩耳机就是了。夏源也是看在眼里急在心里,自己媳妇儿被“骚扰”,哪有不管的道理,但打也打过吓也吓过,祝琳就是抱着一棵树上吊死的心态,一路坚持不懈。坚强的夏源认输了,护花使者的名声也被夏小天摘下。

“无招胜有招”。夏小天坚定了一条新的信念,涵盖之意就是,打得过就打,打不过我就跑,跑不了我就躲,惹不起您我躲得起。不能说披荆斩棘,也确实帮过夏小天几次。

……

“我请你吃饭。”

折腾了这么久,夏小天还真有些饿。“好吧。”

(二)

完全是故意的。老地方的奶茶早就过了老时间,夏源却还赖在床上没有起来。

“天底下没有不散的宴席”,这句话散伙饭时说的最多,越能刺痛每个人的神经越是被咬着不放。现在这一顿吃了四年时间的豪华大宴,有人感到食之无味如同鸡肋。夏源一定不会承认是自己,思前想后一整晚,终于捋直了心里的九十八道弯。分就分呗,有什么大不了。

既然如此,奶茶谁爱和谁就去喝好了。

家里一个人都没有,空荡荡的房间到处充斥着一阵一阵的不舒服。他把空调开的太低,身体酥软成一滩泥。怎么看都不显朝气。朝气的阳台上的一盆花,准确的说是两盆,一盆开的旺盛,一盆已经败了。败得那盆的是一株君子兰,买回来他就没管过,自生自灭。旺盛的那盆是夏小天送他的,作为21岁的生日礼物。尽管夏小天记错了日子,他还是很高兴。那盆是什么,仙人掌,也不用打理。他们两个像是结成了伴,共同度过了两个春夏。

那夏小天现在在干什么。顶着烈日继续等待,还是早就离开。说忘记,满脑子愈加充斥她的身影,。原来遗忘是一段距离,你离它越远,你越想她,你离它越近,你越心痛。

它就像一条线,线上有很多点,每个点都有相对的勃起,忽上忽下,慢了你受不了,快了也受不了。夏源现在的点说不上是快是慢,他需要时间。他终于明白,那是心跳,跳的快的时候已经过去,平缓的时候已经过去,现在该等待的是,让它自己静下来。静下来这段感情才算真正湮灭。

这就是现实!现实你能比吗,不撞个头破血流,你不会明白你是谁。和宽阔大地万物相比,你只是一粒粟米,庞然大物下,根本微不足道。

……

高温看来是暂时不想离开,又不是即将大雨倾盆的燥热。它热得很有理,谁让你们不善待大自然,谁让你们不好好保护环境,南极都化了,我热一点又能怎样。刚出门夏源就感到空调下与大自然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冰箱里的东西早被他消耗干净,门不得不出。就算你顶着被融化的危险,总比饿死好。

天气太热的缘故,周末街上的行人也很少。高温让夏源顿时没有了胃口,在远眺整条大街上也没有合口味的地方,他打算打道回府。不远处的一个餐馆窗口旁的夏小天改变了他的主意。看来她挺自在,看样子对面应该还有一个人,看似聊得很开心。厚重的深棕色窗帘完全挡住了那个人的身影,夏源想上前看清楚到底是谁,于是便加快挪动脚步。

电话这是不合时宜的打来,是季家,语气很急。他的着急触发了夏源的脑神经,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也着急起来,也没心情看夏小天对面的人,拦了一辆出租,就朝季家的方向驶去。顺路的缘故,夏源经过了夏小天的窗口,不过他看到夏小天低着头玩着手机,对面的座位,空空如也。

他转过头,看沿路的风景。一切太熟悉也太陌生。

……

季家满头大汗的又手舞足蹈样子让夏源顿时想到了滑稽戏里的小丑,不知所措,没有方向。乍一眼看还以为他过于激动而引起的痉挛。能看到他如此着急的样子,也着实不容易。

“您可是以为大画家,一定要注意形象。”

“我控制不住啊!”嗓门还挺大。

“那您能告诉我出什么事了吗?”相比之下,他们像是互换了角色,一向搞鬼的夏源沉稳起来。他冷静了的在冰箱里拿出了一听啤酒。“我这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也没法帮您解决。”

“我的画丢了!”更加激动。“周小麦也丢了。”这句平稳些许。

听到这里夏源发现自己糊涂了,他屡不清这两话之间的区别或者关联。“画和周小麦都丢了?画能丢,周小麦那么一个大活人能丢吗?”

“准确的说是我先发现周小麦丢了,昨天晚上还躺在我旁边,一个小时后我醒过来就发现她不见了……”

“一个小时前的时间是十二点零八分,她不见很正常。”居然还有比自己赖床赖的还晚的人。

“你别打断我,我说哪了?”

“不见了。”

“她不见了,我想她可能是出去了吧。然后我就起床,刚出卧室的门我就发现,我的画也不见了。”

“你的意思是周小麦偷了你的画?”

“对。”

“她没事偷你画干什么,要是想要还用偷?”

“事情是这样的,”季家从夏源的手里拿过那一听啤酒。“昨天她半夜十二点过来,那时候我都睡了你知道吗。”

“你一般不都是睡得挺晚的吗?”

“昨天睡的早。她当当当敲我门,有门铃她不按,当当当敲我门,邻居家好几条狗都叫了……”

“讲重点。”夏源给了他一个肯定的目光。

“我给她打开门,就看见她双目无光的站在我面前,估计又赶稿了。然后就进了门,二话不说就想摘我的那幅画,”说着就指着空缺的墙面。“我不知道怎么回事啊,我就没让她摘,她居然咬我,你看咬的,”季家亮起胳膊上的印记,“我得问她,怎么回事啊,什么也不说就摘我画,我画个画容易吗我。”

“别哭诉,讲重点。”

“她说明天她们社里要办个活动,恰巧就得用到那幅画。我说你们社里的活动跟我的画有什么关系啊,不行。我就没同意,她居然没再使小性子,眯缝着眼走进卧室倒床上就睡着了。谁知道她用这招啊。”听出来,愤恨中带着些许沮丧。

“她说不还了吗?”夏源打开冰箱又拿了一听。

“没有。”

“哎呀呀,又没说不还,她还能给你卖了。麦姐那人你又不是不了解。”

“她又不是没卖过,不对那不叫卖,那就送,拿我画给自己攒人情。”

“哦。”夏源嘭的撕开易拉罐的拉环,啤酒沫子迸溅了一脸都是,他边擦边说:“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话唠啊?”以前还真没见过季家能一次说这么多话,他才终于明白,周小麦为什么经常说他的画就是他的命,金钱女人地位和他的画比,简直就是女巫见大巫。命都被偷走了,矜持还有什么意义。不爆发是不爆发,一爆发真可怕。

“你就没找她?”

“我不是说她丢了吗,电话打不通,公司里没人,联系不上不就是丢了吗?能联系上还能叫丢吗!”理虽然是歪理,可歪理毕竟也是理。季家一屁股坐在沙发上,手一使劲啤酒罐被捏扁了行。夏源看到了这一幕:“你不会?”指指季家手里奇形怪状的东西。

“不会。”一抬手,啤酒罐子就被扔进了垃圾桶。他把头转向夏源的方向,问:“你想听戏吗?”

“咱们还是先去吃饭吧。”

(三)

周小麦手里的纸巾被团成一团,丢在脚下的垃圾桶里。面前的夏小天,被她的笑话笑的前仰后翻。祝琳是被周小麦赶走的,夏小天从心底感谢周小麦,也发誓一定要努力工作,争取坐到腾稳的位置。腾稳今年都三十二了,真不知道要奋斗到猴年马月去。

作为感谢,夏小天一定要请周小麦吃饭。

饭桌上,周小麦声泪俱下的给夏小天讲述了她惊险“窃画”的全过程。并着重说明季家如何中的计。夏小天笑到不行了,“你那叫偷,窃和偷是一个道理。”

“不一样,窃是窃,偷是偷。《窃读记》看过吗?人家只看你书上的字,并不把你的书拿走,怎么能叫偷呢。这也一样,我只是暂时接一下你的画,过一段时间就还给你,不损害双方的利益。所以是‘窃’,不是偷。”

“那画现在在哪呢?你公司里,还是你家?”

“放公司干嘛,又没什么活动,我就是想逗逗他,放我那?你觉得安全吗。我放到你那了。”周小麦装作一脸的无辜。

“你怎么能放我那呢!他会杀了我的!”看见夏小天惊讶的表情,轮到周小麦捂着肚子大笑了。“下次再也不把钥匙给你了。”夏小天委屈时表情很可爱,周小麦拿出手机“咔擦”就照了一张。

“他敢,有我在这,他伤不了你半根毫毛。他要是敢,我就把他昨天半夜和妙龄少女一起喝酒的事抖落出来。”周小麦挑逗的看来她一样,她紧张了,连忙解释:“我那是应付工作,又不是我自愿的。你昨天也去那里了?”

“腾稳给我打电话,说让我去找她。”

“你认识腾稳?”

“朋友,季家以前的女朋友。怎么你也认识她?”

“我上司,昨天的酒会就是她拉我去的。”

“看来你们挺熟的。”

“才没有,工作命令。”

“那你以后可有苦头吃了。”

“那您帮帮我呗。”她伸手去拉周小麦的手。

“腾稳那人苛刻的很,爱莫能助啊。”

“哦。”夏小天其实对这个不感兴趣,她瞬间转移了话题:“你说腾稳是季家的前女友你为什么还和她走那么近啊。”

“一言难尽啊。”

一句话就把她打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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