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用兵之道
第三十二章 用兵之道

萧陈氏将一一小心地放在床上,盖上了被子,顺手将帐子放了下来,转身嘱咐身边的仆妇道:“张妈,这几天老爷睡在书房,若是有人问起,就说我身子不适,不能和老爷同房。这几天你送些米粥过来,都要亲自送到房中来,不能让别人插手。若是有人问起这个女人哪去了,你就说不知道,要是走漏了风声,我就算在你头上!”

张妈似乎吓坏了,赶紧连声保证一定做好自己的本分,绝不对他人说。萧陈氏满意地点点头,再嘱咐了几句好好照看,便出去了。张妈待萧陈氏走远之后,关好门窗,撩起床帐,看着床上双目紧闭的一一,叹了口气,眸光一闪,眼神之中的犀利清澈跟刚才唯唯诺诺的样子判若两人。

那个混蛋!她家小姐行走江湖这么多年了,什么样的大风大浪没见过?若不是为了那个混蛋,怎么会在这个小小山寨里着了道?!

……

王守仁和谢志珊、池仲荣等人猫在山间茂密的草木之中,紧张地盯着官道旁一个简陋的茶寮,茶寮里就一个老倌带着一个十五六十岁的小伙计,看上去像是祖孙俩。老倌正在煮着茶水,小伙计负责迎来送往,俩人皆是忙得脚不沾地,挥汗如雨。

“那老头和那小子都是我们寨子里的兄弟,你别看他们好像很不中用,其实机灵着呢!”

第一次参与打劫这种事,王守仁毕竟有些紧张,双手紧紧地抓住身边的草木,手心里微微冒了细细的冷汗。

“谢寨主,江西山头林立,山大王也多,他们既然敢送这批金银上路,选的肯定是江湖经验老道之人,我看就他们俩人恐怕不行。”

“那你说怎么办?”

被王守仁这么一说,再加上之前他的提点,谢志珊也觉得他们的计划过于单薄了。

“来的时候我仔细看过地形了,前面二里处有眼活泉。我想这里你该怎样还怎样,得手了最好,若是得不了手,倒不如在那眼泉水上动动手脚。你想,他们若是识破了这里的计划,便放心了许多,再走上两里地,必定又累又渴,见到一眼野泉,还会有这么谨慎吗?还有,寨主最好叫人在泉水的上游下药,我想他们若是谨慎的话定然要取流下的活水,而不是聚积的死水。”

谢志珊闻言大喜,不免又对他高看了几分,赶紧叫来池仲荣,嘱咐他继续在这里蹲着,若是老倌他们得手了,便一拥而上;若是没得手,千万别打草惊蛇,将人放过去便是,自己准备带着王守仁和一部分人马悄悄潜走了。

“不,还要打上一打,打不赢再走!”

王守仁仍是目不转睛地盯着前面的茶寮,连头也没回,只是语气中不知不觉地带了一种不可抗拒的气势,让本来想发火的池仲荣竟有些茫然,看看他又再看看谢志珊,不知道该听谁的。

他的话让谢志珊立刻反应过来了,沉声嘱咐道:“照王先生说的做。”

池仲荣点点头,转身而去。

刚过中秋,山里的气候尚带有几分夏季未散的暑气,蚊虫也乘着最后一波好天气,在天气变冷之前疯狂采食,以便产卵。这个时候在浓密的草丛中掩藏,着实不是一件好差事。

他们常干这种埋伏打草的事倒也罢了,而王守仁这个弱质书生,虽说也有些功夫,但到底是个富家公子哥,竟也一声不吭地趴在草丛里一动不动的好几个时辰。别说谢志珊了,就是他手下的那些头领喽啰见了,也对他生出几分好感来,觉得这个送上门的先生虽说长得俊秀白净,但骨子里还是他们的自己人。

几个时辰过后,几拨商旅三五成群地从他们身边走过,谢志珊和王守仁皆觉得不像都没有任何动作。有几个小喽啰已经有些受不了暑气和蚊虫的折磨,不免有些躁动,觉得平白丢失了几趟好买卖。

谢志珊瞟了一眼身边的王守仁,他虽然也是满头大汗,浑身是包,但没有半点抱怨,继而眉头一皱,轻声唤来了手下,嘱咐他们去管管自己的兄弟。

太阳快要下山的时候,官道的远方突然传来一阵零乱的马铃声,让所有人都为之一振。

这是一个有三十余人组成的商队,带着五六辆装运木材的大车,没什么特别。不过若是仔细查看,便会发现车辙较普通运送木材的大车稍稍深了一些。

领头的是个二十来岁的男子,只是颌下满把的大胡子让他显得老相了些,他长相虽然平庸,但双眼精光微露,是个不可小觑的角色。他们一行人虽是商贾脚夫打扮,但从步伐、调度上来看,均是训练有素的士兵,且身手不凡,只是有那么十几个身上带了些彩,行动有些迟缓。

谢志珊和王守仁对视一眼,知道对手来了,而且不弱。

“伍……呃……少爷,还是你厉害,若不是你刚才小心,我们险些着了道了!”

这个领头的男子名叫伍文定,字时泰,松滋人,从小习得一身好武艺,好行侠仗义。他仗得一身武艺便时常在乡里打抱不平,着实得罪了不少行为不端的纨绔恶霸,惹来了不少麻烦。

家中长辈烦不胜烦,从小教训到大,伍文定也没少挨板子,却依然我行我素,让家中的长辈头疼不已,于是几个长辈一合计,便找了条门路,让他投身军旅,一来眼不见为净,二来学有所用,说不定还能挣个功名的,也算光宗耀祖,好过整日惹是生非,于人于己都是好的。

这一下还真是对了伍文定的胃口,参军之后,他的武艺便派上了用场,没两年便升至千户。这次是被都指挥使大人亲自指派,挑选了一批得力的手下,押运一笔金银送抵京城。这次的差事若是办好了,少不得又是一次不小的升迁。

问话的是个三十来岁的汉子,叫严东,可以看得出来很有些功夫底子,从伍文定刚投身军营时两人便混在了一起,从一开始两人的半点不对眼,到现在严冬对伍文定心服口服,合作无间,两人着实磨合了一段时日,尤其是严东,在刚开始的日子里,他这个老兵可没少挨伍文定这个新兵蛋子的拳头,到了最后,他终于不得不承认自己看走了眼,想捏软柿子没想到运气不佳地踢到了一块铁板。

真正相处下来,严东他们渐渐发现伍文定这人其实也不错,急公好义、慷慨大方,有几次他们欠了赌债还不清,被军中的兵痞子追债上门也是他出面搞定的,只是他们头儿的喜好颇为奇怪,明明只是个二十岁出头的年轻人,长得也还算过得去,居然喜欢留上一脸大胡子。

伍文定平日里对这一把大胡子宝贝得不得了,就是偶尔不小心弄掉了一两根,也要心疼个半天,随便找个茬出口气,因此跟他时日长了,便知道他的那把宝贝胡子就是他的逆鳞,摸不得,跟碰不得。可严东想不通的是,这伍文定看上去明明就是个嫩茬,却硬要装老成,想学关老爷的美髯须吧,偏偏少长了几分气势,落了个不伦不类。

就像他们这次出门在外,弄得他们总是在纠结,到底是叫他少爷好呢,还是叫老爷好……

“哼!几个不成器的蟊贼,也不称称自己的斤两,敢打小爷的主意!若不是他们跑得快,小爷我不想把动静弄大,若是依照小爷平日里的习惯,定要将他们收拾干净,让他们有来无回!”

小爷……

看来头儿应该还是喜欢被喊得小一些,那他留那把大胡子做什么,很费解的癖好……

这一路上他们做商贾打扮,货物是一堆木材。这木材在江西这个到处是山林的地方算不上值钱的货物,随便找一个山头,爱砍多少便是多少,不会引起多少山大王的注意。因此这一路走来,除了遇到了几批不成气候的蟊贼想抢他们身上的银两之外,倒也太平。

就在半个时辰前,他们落脚于官道旁的一间茶寮,要了茶水和几碟花生米。嗅了嗅没什么异味之后,伍文定正准备将茶水往嘴边送,却不经意间瞥见那小伙计的眼角似乎总往他们身上和车上的木材上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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