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荣华归”
第二章 “荣华归”

古人说:“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

我用大白话解释出来:“人的繁文缛节,狗屁思想都是吃饱饭没事撑出来的,如果每天死狗一样饥肠辘辘,看你还有本事伤春悲秋,一半明媚,一般忧伤没有。”

但这个道理,我并没有想通,于是彼时只得十七的岁的我,携了一笔不大不小的金额,华丽丽地离家出走了,而且一去就是两年。这中间发生过什么,我遇见过什么人,有过怎样的际遇,我走了那些地方,我又怎么回到原点,回到这慑人的屋子里,我统统不记得了,脑袋仿佛被挖空了一个角,一去想,那块儿就火辣辣地疼。仿佛是被刚缝合的伤口,一点撕扯也经不起。

我只记得最后一个印象是是漫天的红光,火山岩一样汹涌膨胀,血液一样叫嚣,曼陀罗一样令人意乱情迷。我叫那红光所吞噬,无所谓挣扎,不能呼吸,无法保全,终于坠入崖下,红尘滚滚抛诸生后,身躯便从此万劫不复。

我记得我被送入一家干净得有些过分的医院,鼻孔里全是消毒水刺鼻的味道,眼皮睁开全是裹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一双眼睛的医生。屋子角落里还坐着一个人,只是他躲在阴影里,一身米白的西装反射着光,晃得我眼花缭乱,而且他低垂着头,头发如墨,有些见长,遮住大半个面孔,更不见本尊。

他自阴暗里走出来,一张照片遮住我的眼睛,他的声音极具蛊惑,他说:我用电脑合成了我们未来女儿的样子,你瞧,她长得很好,眉目似你,鼻梁嘴唇似我,脸型有些像我祖母呢,我的祖母当年可是风靡申城滩的名媛美人儿,果真基因良好,叫人移不开眼睛,你就用她这张脸重新生活吧,我想她不会介意的。

谁,这是谁?一个名字溜到我的嘴边,小虫一样爬啊爬啊,始终爬不出那瓶颈,但是不等我有机会吐出,一阵酥麻便施施然游走到后脑勺,蛇一样一下子蔓延到全身。

不好,是麻药!神智再次涣散,我变成了一只毫无还手之力的待宰羔羊,裹挟在极不舒适的蚕蛹里,等待光明褪尽,白色重现,重生人间,这未知不是不恐惧的,即使被麻醉药蒙蔽,神经还是在血管里不停地颤抖,是秋风中的落叶,簌簌地叫人害怕。

再次醒来却是躺在那张熟悉的镂空雕花的粟色大床上,顶上是绘着云烟出岫的天花板,床头对着的是白色琉璃的落地窗,往里一点是紫色水晶镶边的梳妆台,床头柜上摆着木兰花,馨香四溢,沁人心脾,害怕便无声无息止住了。

胡胡含泪的笑颜近在咫尺,他似乎想哭,又似乎想笑,似乎想骂,又似乎怨恨。表情忽悲忽喜,生动至极。我何曾看过这样失态的胡胡,不由心上惨然,忧从中来。

我张嘴想要呼唤他,却觉脸部石化,半天吐不出半个字来。一摸脸颊,竟是密密缠绕纱布。

生活中原本有种东西叫戏剧,结局好一点的姑且可称为奇迹,我戏剧般地头脑洗涤过一样空白着一张记忆出现在刘医生的诊所,又奇迹般与心心念念的胡胡久别重逢。悲喜交加中,我与已老态毕露的胡胡抱头痛哭。只是拆开那层纱布后,是另一张脸,既陌生又熟悉,向我微微地笑。

我自何处归来,我将要往何处而去?过去三年我去了哪儿?见过何人何事?为什么会丧失记忆?那梦中不断出现的漫天红光可有典故?我想破脑袋也不得一点蛛丝马迹。一拳一拳恨不得砸碎自己的脑袋,翻出脑浆来看个究竟。

更不能指望母亲,她照样无情,只在医院出现过一次,便马不停蹄赶赴东欧开会,一连数月,连慰问也无,想必压根没想起过我,恐怕连何时丢了我都没有追究过。难道要我眼巴巴追上去,主动跟她打招呼,上演一场久别重逢相见欢的轻喜剧?不,这口味太重,母亲与我都受不了。

我把头拨浪鼓似地摇:痛死了,痛死了,失忆就失忆吧,桥段年年有,今年不翻新,权当冷饭新炒,吞咽下去,也不会怎样。而且春回大地,万物复苏,姹紫嫣红开遍整座花园。这样五光十色的人间值得我再苟活几年。

Don‘t trouble trouble until trouble troubles you.

不要自寻烦恼直到烦恼找到你。

偏偏身体不听使唤,像是被人抽去精神气,浑身伤痕累累,有新添的疤痕也有旧的痕迹。深深浅浅,长长短短,造成无比复杂的悬案。手腕上一个夸张的沉香木的佛珠更添几分神秘。小小年纪竟然落下一大堆病。胃病,关节炎,风湿,头痛······而且畏光,太阳稍微猛烈些便会流泪不止。更不愿出门,人声鼎沸的地方常叫我手足发麻,步履维艰。夜里也总是睡不牢,常常叫恶梦缠绕,冷汗淋淋。睁眼至天亮。

我怀疑我被狐狸精拐跑过,而且还是一只极端妖娆的公狐狸,他吸进我的精气,转化为人形后,稍有一点良知,便放回了我,自是不管我的生死。不然,我何以解释,这午夜梦回,看见的伤痕,恐怕我会以为我在拍鬼片。

过多蹊跷,让我隐隐觉得这过去的三年并不如意。所以我更不愿去想。但矛盾地我又希望真有那诸多解释找上门来,所以保留那串佛珠。有相亲时带上一株玫瑰一样异曲同工的功效。

夏无桀便在此时上门来。啧啧,书上怎么形容来着?风神俊秀,衣冠楚楚,面如冠玉,鬓若堆鸦,眉若刀裁,眼若星辰,鼻若悬胆,露齿一笑,森森白牙。拿把扇子,便可作羽扇纶巾周郎状。

这帅得掉渣的人物惹得我一个没留神,寿司面包就滚下床单,滚落地方,咕噜噜滚到他脚边。滚了一地的渣。

哦,面包,真圆啊,我吞了吞口水。真好吃啊,他的秀色。

我当真色胆包天,一时竟然回光返照般恢复以往的痞子气息,颤抖着手,指着墙上一副山水泼墨,结结巴巴说:“神仙大哥,莫不是你不是从画中出来的吧?”

他便笑了,唇红齿白,眉目生动,轮廓素描般清晰,在我眼中由远及近,由近及远,最后像是禁止了。若说这笑连颠倒众生也不足为过嘛。只是他的笑很冷,达不到眸子里,宛若初春的太阳,明里熙熙融融,置身其中,又觉得几分料峭。

他朝我伸出手,十指修长,堪称艺术品,他朝我脑袋上轻轻拍来,不知怎的,我觉得他这个动作有些暧昧,我们有那么熟吗?还是这美男太过自信,每个第一次遇见的雌性动物,便想要去俘获?像嗅到危险气味的猫,我不着痕迹把头偏了偏,缩回被子里,只用一双无辜的眼睛瞪视他。恍惚中记起有人对我说过,我欲拒还迎的模样真是俏丽无比,眉眼斜飞更是撩人心弦,尤其无辜的时候最是勾人魂魄,天生是个妖精。

我突然意识到,我已经在不知不觉暴露坏人的天性,妄图勾引这位陌生的英俊小生了。不对,是大神。嘴角微抽,不知是倪夫人这些年的耳濡目染呢,还是母女相承,有其母必有其女。上梁不正下梁歪。

果然他看我的眼神都变了变,瞳孔微微收缩。凝成一道白线。

像极了我过去养的猫。我骇然。觉得我是不是做错了?

可这样该去做电影明星的人偏偏是市里最有名的医生,医学界的的新晋小生。书香门第,父母皆是医学界执牛耳者,子承父母业,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十八岁便攻下剑桥大学医学,生物双料博士,更引得从不收徒的医学界巨擘停学教导。此人在花旗混得风生水起,活得花旗十大杰出青年奖,医学界新星奖,接受英女王召见,受封爵士兼永久居民,便是这样的他在事业的最巅峰,急流勇退,回归祖国。现在更为我这个名不见经传的人物治疗。我不得不怀疑,我是否回天乏术,马上要呜呼哀哉了。抑或,母亲一时兴起,舍不得我死了,因为我死了就没人陪她玩那些“走马观花”的变态把戏了?

一向自视甚高的权威医生刘老正在忿忿不平,谁敢挑战他,搁他脸面,一转头见了这炙手可热的人物。马上心悦诚服,瞬间消除敌意,前倨后恭,神色卑微,而且生平第一次愿意退居二线,由得他指手画脚,指点江山,对我为所欲为,为我不所欲。

夏医生似是很有空闲,天天衣着光鲜地登门造访,简直把我家当做他家,佣人们见了他也比对待我更为恭敬。而且他连胡胡也不放过,几句话便叫他卸下防线,引为知己,成为自己人。我眼睁睁看他将我家变得笑语嫣然,蝴蝶纷扰,不似天堂,也似人间,不由感叹,原来这美貌与智慧是可以并存的,原来这EQ与IQ,也是可以并驾齐驱的。眼前这人可不是造化钟神秀得来的神奇之物。只不过他这么优哉游哉,我严重怀疑他是否已经开始吃老本,懒惰腐化了,是不是已经将手术刀束之高阁了。是不是每天只管穿着好看的衣服供众人瞻仰,拍照?

只是,香水,大都有毒吧?闻一闻,会中毒不?美男当真只可远观不可亵玩?

若是胡胡知晓我病倒如斯地步,还是色欲熏心,不知该为自己极力引来这貌美一声作何感想。

他对人都温文尔雅,守之以礼,即使是手脚愚笨的花匠,前来粉刷的漆匠,过来打扫的清洁妇,他与他们攀谈,不是敷衍,而是聆听,不时给出建议或加以抚慰,救世主一样,最脏乱粗俗的人在他面前都成了温顺的羔羊。

只是他偏偏对着我的时候有些冷漠,即使微笑,也只如这早春的风,虽被绿色侵染,到底透出些凉意来,扯得我胸口某处一抽一抽地痛。

只得两个人的时候,身份便再简单不过了。非常格式化,引我抓狂。他是医生,我是病人,他只说不许这样,不许那样,应该这样,应该那样,板着的脸铜墙铁壁一样,一丝情绪都不曾侵袭。让我很难与他亲近,虽然自小我便无法无天,但不知怎的对上他那双含有冷意的眼睛便乖乖闭嘴,引颈就戮。自那句令人尴尬的开场白后,回答他的不过是“嗯”“啊”“好”。

他甚至面无表情揭开我的衣物,检查我赤裸的身体,冰冷的手叫我想要逃避,但他的力气大得惊人,绝对不是第一次给我的那种书生意气。在我面红耳赤,浑身战栗中他一丝不苟地司行本职,那样的无动于衷仿佛我是一句尸体,仿佛我不是一个女人,而是一个生硬的标本,数字化的东西,细胞拼成的物体,这认知让我羞恼又愤恨,总是千方百计循着机会整治他,或是在他喜欢的茶叶里放入泻药,或是把他爱坐的藤椅锯了腿儿又拼接回原来的模样。或是找个高手黑了他的微博,发些不堪入目的图片,或是故意透露他的行踪,故意引导他的痴迷者在他回家的路上各种围追堵截。

可是不管风吹雨打,他自闲庭信步。

不管风吹雨打,他自岿然不动。

不管风吹雨打,他只露出你是白痴一样的表情。

恨之,深恨之,我画烂我的日记本也无济于事。

他的高山仰止的气质叫我不敢逾越雷池一步,也不敢对他说任何一个“不”字。暂时收好爪牙,暗地里却磨刀霍霍。等待他一时松懈。背地里捅他一刀。

胡胡说,你这孩子,这医生可是我腆着老脸,好不容易请来的,你怎么这不懂事。

说这话的时候,这妖孽般的医生正捧着报纸,眉眼从报纸边缘泄露出来。与我的目光正好短兵交接。我脑海里一阵炫目。

我终于知道为何,我喜欢与他胡闹,而他静静地见招拆招了。我在这种模式下已经慢慢恢复健康,由于这种刺激,血液已经慢慢有了温度。

果然,秀色不仅可以当饭吃,还可以当药用。古人诚不欺我也。

我与他一直遵循此种模式而相安无事。他洞悉我的丑恶却是在想要窥视我内心的那天。

不知是有心还是无意。他注意到我手腕上的佛珠,未经许可便要移开,十指触及的刹那,我才发觉,条件反射般地高声尖叫,鬼哭神嚎,连自己都控制不了,喊不了停,做足了传说中的“歇斯底里”状,滚下床,满地打滚,泼妇一样,疯子一样。也不顾手上还扎着针,混乱中针管弯曲,在手背上留下猫爪一样的深深痕迹,血液回流,忽忽直上,透出种种诡异。

他这样看着我大概有一刻钟,我才声嘶力竭停了。一动不动死尸一样直挺挺背靠墙躺在角落。

他目光复杂地看着我,像是要看进我的心里。他的目光中带着三分震惊,三分迷离,三分阴笃,一分同情。我被他看得浑身不自在,身子好像要被烧出一个洞来。

我终于明白我做了什么。

我在他面前表现出了我“正常”的一面,现在他一定以为我是个疯子。甚至会奏请上面抓我去疯人院。

啊,疯人院。多么可怕地词,想到这个词便觉刀剑穿心,如置身人间炼狱,已不是恐怖二字可以描摹。

我知我不该对我的情况再雪上加霜,可是我还是不可抑制地放声大哭。抱着膝盖,哭得天崩地裂。

“你怕我?”他蹲下身来,想要拦过我的身子,可是这次我死活不肯了。

我怕他吗?也许是的,他让我有一种过分熟稔的感觉,但是每每触及到事实,眼前便摊开红色的迷惑,一层一层把原本浮出水面的东西又牢牢锁紧。恰似那庭中的湖泊,美得惊心动魄。可是湖水惨碧,没准真掩盖着什么惨事。

对,我怕他。从骨子里。

我怕他,却又想亲近他,飞蛾扑火般。恐惧和欣喜一同造访时的惨烈才是最美的吧。不是吗?

坐在冰冷的咖啡馆点一杯威士忌,觉得它尚不如北方的烧刀子,十分不明白为什么人们会喜欢这种苦涩的东西,也许酒的好喝就因为它不好喝,喉管火辣辣地疼,我祈祷千万不要被胡胡闻到。

那古旧如同文物的喇叭里,一个空明的女中音,仿佛阅尽繁华,心事沉淀,她这样在轻声唱:

望着海一片

满怀倦 无泪也无言

望着天一片

只感到情怀乱

我的心又似小木船

远景不见

但仍向着前

谁在命里主宰我

每天挣扎人海里面

心中感叹似水流年

不可以留住昨天

留下只有思念

一串串永远缠

浩瀚烟波里

我怀念 怀念往年

外貌早改变

处境都变

情怀未变

留下只有思念

一串串永远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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