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见到他时,我正狼狈的站在东北零下二十多度的寒风里拉着箱子找住的地方,但是这里对我来说陌生的太彻底,我找不到定好的公寓,却意外的发现了广场上弹着吉他唱歌的他。
或许是他的歌声很吸引人,又或者是跑调的我羡慕他的游刃有余,反正我拉着箱子想也没想就快步走过去了,并投下了聊胜于无的一块钱。
投的时候我看到盒子里有很多钱,大多数都是硬币,但此时他的周围除我以外一个人也没有,这不怪他,如果当时天不这样冷也没有完全黑下来,应该会有人愿意停下陪他一起享受这种“流浪”,别人怎样我不知道至少我会。
“谢谢。”在我蹲下投完钱后,他轻轻的而短促的说了一句,然后继续深情的唱着他的歌,我特意多看了他几眼,不过暗夜下戴着帽子的他实在没什么特别。
我也不再停留,决定重新去找公寓,只是转身离开时,一股风突然吹向我,手套里的手指忍不住缩起来,脸也缩进围巾里不由自主的说了句“天真冷啊。”
那么他呢,只手弹琴的他也感受到这凛冽的风了吗,应该没有吧,不然我耳边的歌声怎么还在继续呢。
冷风中走了半天才看懂地图的意思,原来过个横道就是了,终于到了小区里冻的脸颊通红的我依然不忘打量一下四周,不愧是个新的高层,还是很干净的,但是一抬头能看到,这里还空出很多房无人入住,也因此便宜了我。
22层的电梯让我一阵头痛,不过总算到达住的地方,我还是小小的兴奋了一下,喜欢微笑的房东收下我三个月的房费后满意的把钥匙递给我,还顺便帮我把门打开,我点着头目送她离开然后关上门后,仔细的看着只有三十几平白色为主的房间。
一进门的左手边是可以做到的地方,奶白的橱柜,有点欧范的感觉。右边是卫生间,马桶很干净,淋浴的地方还有一个防滑垫,我一边看着一边笑起来,顺手把灯都打开,结果发现浴霸竟然是坏的…让我一时忘了刚才的得意。
对于这个问题,房东给我的解释是“浴霸坏很久了,我也修不好,没事的,房间不冷,要不然你找找人看能不能修好。”
我只好尴尬的说好,毕竟第一天来,也要留个好印象,幸好还有别的灯不会影响正常的洗漱。
再往里面就是一张大大的双人床,它直接代替了沙发,旁边除了床头柜就是一个稍宽的软椅和一个高脚的透明小茶几,对面是电视,一个吃饭用的方桌,还有一个冰箱,地方虽小但该有的也都不缺,甚至还有一个落地窗可以让我安静的望一望。
折腾好久将行李收拾好,我一下子坐在软椅上,连电视也懒得打开,只是看向窗外,虽然天空只能露出一小片,不过我不贪心,这样就足够了,至少我还能一抬头就看到。
第二天起来的时候已经可以直接吃午饭了,我经常用这种方法省钱,事实也证明了我多么会生活。
下电梯的时候,我一边努力的克服着头疼,一边想着还有两天才去公司报道,那么接下来该去哪里潇洒呢。
在附近找了个小面馆,整整一碗连面带汤都被我吃了,撑得我连坐也不想坐,打算到处走走,刚出了门口,突然想到了昨晚自弹自唱的那个人,于是头没反应过来,脚先迈开了。
他果然在广场,连地方都没变,周围有三两个人饶有兴趣的看着,不时走了一些,又来一些,只是肯给钱的人却占少数。
我慢慢的走到他面前,依然投下一块钱,他也还像昨天一样说了声谢谢,只是抬头看我时明显顿了顿 ,应该是觉得我眼熟吧。
我没有立刻离开,反正正午的阳光大好,他的歌声也值得我留下来。
几首唱完,身边换了几批人,他也稍微停下休息,不过却犹豫了一会儿才开口向我问道“你有想听的歌吗?”
我看的出来他有些紧张,其实我也是“安静点的就行。”他问的太突然,我一时间没想到,但是直觉告诉我,他很适合这种歌,就像他的笑容一样安静的恰到好处。
他点点头也不继续问下去,而是重新拿起吉唱了首我不配,带着小小的沧桑感,低沉却不闷,刚好被我喜欢。
“ 还来不及仔仔细细写下你的关于,描述我如何爱你,你却微笑的离我而去。”
等他唱完整首,我也默默的离开了,不过接下来的大半个月里除了正常上班,闲暇的时间我都会到这里看看,他一看到我来下首歌就一定是我不配,奇怪的是我竟然没有腻,更奇怪的是这种餐后的小娱乐还让我瘦了几斤,也因此让我去听歌的频率更频繁了。
在这里有时会看见几个出手阔绰的年轻人,投下十元二十元,他还是用同样的语气说着谢谢,反而我会暗自留意一下,却发现他们再也没有出现过了。
广场上除了他,还有许多大爷大妈在自娱自乐,偶尔声音盖住了徐徐低声的他,可是他仍然按照自己的方式唱着,不为所动,也不会刻意的大声回击。
一些路过的小女生也会当着他的面大声夸他唱的好,他总是一说就脸红,不过从来没有中断歌声回她们话,唱到情深处还会闭上眼睛,一副活在自己世界里的样子。
听多了我总是在想他这种歌手应该也能创作吧,想到这里我没顾虑其他的,直接就问了出口,他的反应比我想象中轻松也洒脱的多,只说了一句“就是些也许永远不会被人注意到的歌,没什么特别的。”但是我觉得那些歌一定会好听,至少由他唱出来的歌我都喜欢。
又是一个正午,由于是周末刚起床的我吃过饭就来了,他还是在老地方,不过渐暖的天气让他换了薄一点的外衣,人精神了点,还破天荒的没有坐下。
我特意仔细的打量了他一下,比我高不到半头,估计最多也就一米七七,没有什么痘痘,不过皮肤也称不上多好,他的五官单说起来平平常,放在一起依然没什么可圈可点的,如果不是拿着吉他,就像周围来来往往的路人,只是棱角分明的侧脸,让他唱起情歌时还是稍有魅力的。
又是休息时间,他一拿下吉他,旁边围观的人也三三两两的走开了,只有我还一动不动等他继续。
“你想不想也来唱一首。”他总是这样话说的很突然,我需要愣上几秒才能正常的回他。
“还是不要了,我跑起调来自己都追不上。”说这话时我不由得有点紧张,可能脸还红了吧。
“怎么会,只是你越不敢就越不会,哪天你想唱了再告诉我。”他也有点腼腆,不过毕竟是个男的,总好过我。
“行啊,要是真有那天的话。”其实我根本没打算去唱,我可不想让他笑话我。
“对了,你听我唱了这么久还不知道我叫什么吧。”他向我走近了一步,但是始终隔着一臂的距离。
“还真是,我叫天星,你呢?”我迎着光站着,手却忘了遮遮眼睛,而是踹在兜里紧握着,只好眯着眼看他。
“我叫满城,满天星的满,城池的城,好巧啊。”我听的时候也是惊讶了一下,真的好巧,满天星,恩…不错的花。
“而且连起来叫也挺顺耳的,满天星城,都可以组一个组合了。”我一时裂开嘴朝他笑起来,紧接着就后悔了,总觉得刚才笑得太丑了,连牙花都能看见。
“当然可以,也许我能追上你。”
“恩?”我的心猛地停了一拍,这回我能确定我的脸肯定红的不行了。
“追上你跑的调。”他也笑起来,只是比我矜持的多,本来不大的眼睛,弯的不见眼白,可是当时阳光正好在他背后,似乎像是在发光,如同唱歌时的他那样,从这一刻起我突然明白了一件事。
也许我之所以总来这里,不是因为那些歌,而是那个唱歌的人。
周六的晚上和朋友们吃完饭已经快九点了,我摸着略鼓的肚子走向满城那里,不知道他还在不在。
没等走到他身边,我就看到闭着眼睛低声弹唱的他,原本打算吓他一跳,结果刚走近时突然那双不大的眼睛就睁开了。
“真是的,被你发现了。”我有点埋怨的说道,不过特意小声了些,怕影响到他唱歌。
他不急不慢的唱完这首后,一边把吉他装好一边说“今天来的有点晚啊。”
“恩,刚吃完饭顺便来这儿看看。”我正说着他已经把东西收拾好了“你要走了啊,看来我明天得早点来。”
“时间也不早了,正好送送你吧。”他慢慢的走到我旁边,却始终没有靠近,问我时也小心翼翼的。
“好啊…”我本来还想说点什么,不过那些话又被自己咽下去了,过后想想应该是因为当时的气氛有些尴尬吧。
我见他还要推着音响设施,想帮着背吉他,结果被他拦下了,刚想说自己可算是半个汉子,这种小事根本累不着我,结果他却先开口了,还那样的平静。
“没事,我习惯了。”
又是一阵沉默,他这个人除了唱歌话少的我都不知道该如何挑起话题,只好说一些上班时发生的无聊事,老板的坏话,他只是在一旁听着,偶尔点点头,像一个被老师训话的学生,这样想来他好像真的比我小呢,应该是二十出头的年纪吧。
就这么悠闲的走着,尽管我刻意放慢脚步,却还是很快到楼下了,我们默契的同时停下,正跟他说完再见,他却让我等一下,我的心又不争气的乱跳起来。
他的眼神始终没敢看我,只是四周瞟着,闪烁着,沉默了好几秒才说道“天星,我要离开这儿了。”
“离开?”我有点不知所措,我们才变得熟悉起来,才可以清楚的分辨出他的歌声,才厚着脸皮要到他的手机号,这就结束了吗?虽然我也纠结要不要开始,毕竟他只是个卖唱的无业游民。
“对,离开这个城市,去另外一个地方,可能不会回来了。”他说的并不轻松,反正我听到了他重重的叹息声。
我不知道该说点什么,也不再看他,而是低下头,只有一个想法就是赶紧回家。
“天星,谢谢你这么多天总来听我唱歌,不然我也没办法留那么久,不过我该走了,这是我一直以来都想做的事,一边流浪一边唱歌,唱自己喜欢的歌,唱给懂我的人。”
他说了一长串的话,一点也不像平时的他,看来他是真的要走了。
“那…一路顺风。”我憋了半天,只说出这么一句,在电梯里时,我越想越后悔,可是到了家躺在床上时,我突然发现自己除了这句话也没什么可说的,难道还能陪他一起走吗?当然不可能了。
“叮~~~”手机猛地响起,我一时来不及反应,等我拿起时看到他的名字更是发愣,他没有给我打电话,而是发了一条短信,内容很简单,我扫了一眼就删掉了,只隐约记住了一句话:
我一直不习惯停留在相同的地方,总是在当别人生命里的龙套,很高兴能当一次配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