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格林战役(十九)
第二十一章格林战役(十九)

西路军

“报,我方侦察兵接触到中路军侦察兵并交换信息,中路军已抵达格林城。”

正在交谈中的杰姆斯子爵大喜,而珀尔修斯岁面有喜色,但暗暗地担忧。

最好不要这样,最好不要这样……珀尔修斯在心中默默祈祷着。

“传我命令,立刻跟上对方。”杰姆斯子爵没有说请求对方让其带路,因为身份地位摆在那儿呢,不可能说出口,当然或许私底下会说,可明面上不会如此。

但是也不能强行命令,毕竟那是中路军的侦察兵,隶属于中路军,要命令也是中路军命令,在大军出征中只有主帅有权命令其下的任何一个将领、士兵,但是其他人不行。

中路军的侦察兵不归杰姆斯子爵管辖,哪怕杰姆斯子爵是西路军将军也不行,军队,有些东西是不能逾越的。

所以只能很隐晦的表达征求对方意见,当然对方只要不是个傻子,肯定会同意。因而这只不过是一个形式,可它意味着西路军长官并没有越权指挥中路军士兵。

这是原则问题。

“是!”刚刚那名传令兵回复道。

“霍华德·查普林听命,传我命令,通知全军开始急行军,务必以最短时间到达格林城,与中路军汇合。”

“是!”

“全军急行军,务必以最短时间到达格林城。”

“全军急行军,务必以最短时间到达格林城。”

……

速度加快,戎车有些颠簸了,倒也不是不能忍受。幸亏这是身体素质较好,没有晕车的习惯,珀尔修斯暗暗庆幸。

不久,已经能隐约望见中路军,但是珀尔修斯的不安越来越大。

完成任务,正在执勤的霍华德不小心扫到外面又一片天空火红,按理说阴天不应该这样啊,又不是傍晚,想不明白,开口问道:“杰姆斯将军、军师阁下请看那里是怎么回事。”一边说一边指向火红的地方。

“这是?这是格林城的方向。”

珀尔修斯望向格林城,脸色直接煞白,喃喃道:“还是晚了吗?还是晚了吗?”璀璨的橙色碎发无力地的耷拉下来,没有了张扬的气势泪水在心里落下。

虽然明面上,帝国军胜利了,夺回了格林七城,然而从本质上讲帝国军输了,而且输的一塌糊涂,输了个底朝天,或许这样说有些过分。

这样讲吧,帝国军损失了一万多士兵,虽然对于一个帝国来说一万士兵不算什么,可叛军却摆出了人头塔,若非珀尔修斯的《安魂》现在帝国军早就炸了,还能像现在这么安分?

而且疯狂与愤怒之后,冷静下来的士兵会如何感想,是否会对军队产生怀疑,是否会对没有报仇的话,对帝国产生怀疑,甚至于对参军入伍这件事本身产生怀疑,这是否是一个明智的选择?不论那点,对军队士气的打击是极大的。

况且火烧格林还没有什么,可之后呢?一旦叛军逃走的消息传开,即使夺回了格林七城也挽回不了对帝国信誉、声誉的打击,更何况格林主城被焚呢。

帝国军这次胜在一时、赢了现在,输在一世、输了将来。

这一局是我输了,是我输了啊!不过,军师,你也没有胜,胜的人是叛军,是叛军中的那个人!

军师,不知你是如何感受呢?想必你一定比我还要难受吧,本来一副指点山河的架势,认为获得胜利理所当然,然而的确胜利了,可聪明如你,怎会不知最后输得一败涂地?

杰姆斯子爵和霍华德看着珀尔修斯的举动,面面相觑,不知所以。

东路军

穆尔勋爵面无表情的遥望着天际的火光,沉默无言。

这或是谁也没有料到吧,不,或许珀尔修斯一开始就有这个猜测,但不是很确定,只是一种以防万一的担心!想到此,不自觉回想起出大军发前,会议上珀尔修斯侃侃而谈的场景:

“请诸位看这里,格林城派遣的探查人员失联,派遣到布特城和塔得城的传令员也同样失联。”

“第二天夜里,弗亚城失陷,第三天夜里洛林城失陷同样如此,但是也就是第四天白天,也就是二月十四日昼,布特城、塔得城、罗兰城收到的肯尔城或弗亚城或罗兰城的求援信。而且每城只收到一城求援信。”

“这说明,叛军中有人故意如此,求援信先后到达,使得三城出兵救援,而城中士兵数量本就较少,一旦救援,势必更少。同理也在格林城上。”

“趁此时,叛军从肯尔城、弗亚城、洛林城反攻格林城,再加上内应,所以在极短时间内就攻下了格林城,然后从格林城,攻向布特城、塔得城、罗兰城。”

“我建议分兵两路,每路五万,直接收复最近的布特城和洛林城。”

……

特德子爵表情阴沉,眼睛里透出一股子狠劲儿,恶狠狠的吐出几个字:“那个珀尔修斯太过懦弱、保守,军师太过自信!”

格林城外很远的一处

罗斯望着红色的天空,笑得越发诡秘,“怎么样,这场盛宴华不华丽?珀尔修斯·亚当?”

事实上,对于珀尔修斯,罗斯感官是很复杂的。两人不只这一次,不仅仅是这次谋略上的。话说罗斯也是第一次知道珀尔修斯还有军事上的天分。

之前对高级奢侈品香的追踪,追查到麦么瑞商行,最终和亚当家族有关,而珀尔修斯就是亚当家次子。

况且,在这更久之前,罗斯摸了摸怀里的一本书——《论人民》,这本书还是罗斯在帝都时,正在变法时,外出散步,在一处偏僻的深林里发现的。

原本清新的深林里竟有些许烟的味道,就寻到源头去看了看,结果发现有个跟自己年岁差不多的少年正在在焚书,嘴里还念叨着什么。

趁他离开之际,从火堆中抢出一本书,那本书就是《论人民》,书的扉页上写着——珀尔修斯著。

刚一看此书,就发现为什么会被烧掉,太极端了,便再没有看下去。可是变法失败后,心情沮丧,偶然间又发现了这本书。仔细阅读后,才发现这本书当真是字字珠玑,思想深邃,令人耳目一新,唯独就是太极端了。

其中的“君主犯法与庶民同罪”、“以绞死或废黜一个暴君为目的的暴动是天经地义的合法的行为”给了罗斯极大的启发,这才有了突进的罗斯。

因而从某种程度上来讲,珀尔修斯是罗斯的老师……尽管珀尔修斯完全不清楚这一切。

“本想拜访您的,没想到您……”罗斯自言自语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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