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屠之复戮绝情意
第四十三章 屠之复戮绝情意

“就在那一夜,你们从夜市归来,买的恐怕不止是颜料,还有迷香吧……”

那一夜,那些纯白的丝绢,就是为这血红的罪恶,而准备的吧。

“你所选取的迷香中,主要成分是曼陀罗,在药理上,曼陀罗可用于麻醉,而安氏惯去的那个药店掌柜,言明安氏你常年患有寒哮病,所以,定时定量地会去抓一些曼陀罗的来入药,只是,没想到,你这药,却用来做了迷香。”经乐正樱点醒,林启安才查清了迷香的来源。

安氏的手微微颤抖,晟寒一把扯下了她手上过着的纱布。

烫伤的皮肤早已愈合恢复,而在其虎口处,赫然是一道尚未结痂的刀疤。

林启安抓起她的手,“这刀疤,恐怕就是你在斩杀沈风时,误伤到的吧。”

乐正樱掐住了沈婉的脖子,手,慢慢地收紧,厉声道,“夜夜绣房之中,一针针所绣,竟都是草菅人命!”

兰心在一旁疑惑发问,“那沈风的尸体在哪里呢?“

乐正樱将沈婉举高,“沈风的尸体,被在厨房做厨娘的安氏,给放血炖干了,尸骨无存。”

白日里追逐的那条狗,正是洗菜丫头们口中所说的旺财,而那根被旺财叼着的骨头,乐正樱一眼就认出,是人的小腿骨。

也就是说,沈风,那个可爱的孩子,已经成了流浪狗的口中餐,腹中食。

沈婉被扼住脖子,呼吸困难,可又难以挣脱,脸开始涨红,恐惧之意萦上心头,谁来救救她。

“婉儿!”这边,安氏在林启安和晟寒的控制下,也是无法动弹。

乐正樱一甩手,沈婉被甩在了绣架旁,慌乱之中,沈婉想抓住什么东西来稳住自己的平衡,却不料一手攥住的竟是那副龙凤纹衣绣。

“刺啦”一声,随着清脆的布帛撕裂的声音,那绣架上珍贵的绣品被瞬间撕破,那丝丝缕缕的红色丝线,似乎在嘲笑着这一切。

“我的绣品,我的心血!”狠狠倒地的沈婉来不及看自己的伤痛,只是拼命地从地上爬起来,抱住了那副残缺的绣品。

兰心忍不住,劈手夺过那副绣,将它撕得更碎,“你这人,好生狠毒,害了人命,却毫不悔过,反而对着一个破刺绣而哀伤难过,简直没了人性!

沈婉沙哑着嗓子,抬起头,一脸颓丧而怨恨的表情,“人性?呵呵,在沈家这个圈子里,何来人性。”

安氏滑坐在地上,掩面而泣,“婉儿,婉儿的苦,都是因为我。因为我这个娘,婉儿才会过得夹在主子和奴仆之间这么些年。”

沈婉潸然开口,“娘,不怨你,我怨的,是命!明明同是沈列的子女,为什么我做得再好,也无法得到该有的尊重!沈风不过是个小奶娃娃,凭什么受尽大家的宠爱,凭什么以后他将会继承这偌大的沈家家业!“

沈婉咬牙,“我幼时又得到了什么?欺侮,打骂,我做什么都是徒劳的,没有人在乎我,即使后来,我拼了命地学习刺绣,钻研云绣技艺,又如何,说到底,我也就是沈家的一块绣娘招牌罢了。”

“那是你的亲弟弟。”乐正樱怎么也不会相信,手足之情,抵不过这人心中的不平与不甘。

“呵呵,弟弟?”沈婉嘲讽,“从小就受尽宠爱的沈风,怎么会认我这个婢子所生的姐姐,”看着自己白皙的手,“他的眼中,只有沈敏、沈琳和沈婷是他的姐姐,我不曾听他叫我一声二姐。可笑吧,自打他出生,我连抱都没有抱过他,何来亲近。”

“可他还只是个孩子!”兰心简直无法置信。就算只是因为小孩的教育,跟自己不亲近,难道就可以杀了自己血缘上至亲的弟弟吗?

“恐怕,沈婉姑娘是想一箭双雕吧。”林启安通透的眼眸,似乎能看透人的心思,“杀沈风,是蓄谋已久,因为杀了他,第一,可以断了沈家的继承香火;二来,还可以坐看沈家内斗,要知道,沈风一出事,沈敏、沈琳乃至沈婷,都是争夺沈家家产的有力人选,可以让他们鹬蚌相争。”

“而其中尤其是沈敏,作为沈家嫡长女,有颇具掌家本事,自是夺家产的最热人选。”乐正樱接着道,“沈风出事,众人自然把怀疑的焦点聚焦到沈敏身上,怎么也不会想到会是你这个居于局外的二小姐所为。”

心事,一招戳破,沈婉之心,昭然若揭。

打赏投票 书评
自动订阅下一章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