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喝喝酒泡泡妞
第一章 喝喝酒泡泡妞

战争是人类新陈代谢的捷径,战争年代也是无数中二青年梦寐以求的年代,总觉得自己只要生于乱世必能闯下天大的基业,成为盖世英雄,泡遍天下最美的女子。

而现实中自己往往却是个屌丝,无数屌丝们也就不得不感叹,唉,真是生不逢时啊,若是生在乱世,那可就绝对不一样了。

啥是乱世?乱世就像是某个地方的村长乡长大乱斗时代,整天一帮子乡长村长带着群小弟打来打去,最后打赢了的还不是村长乡长,而是个农民,看,多么励志的故事,充满了麻雀飞上枝头变凤凰的正能量。

神圣历1234年,孙略已经在神圣奥丁王国待了两年,说确切点是混了两年日子了。

神圣奥丁王国之所以名字前带了个神圣不是因为这个国家人人信教,而是这个国家是个永久中立的国家并且向别的瞎闹胡的国家派出了大量的爱心医疗队伍而且还都是免费的。

他们不参与任何战争争执,只是一心的赚小钱钱,当然不参与不代表不闻不理,在乱世中想安安稳稳的保留一块世外桃源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他们同时是这个位面最大的军工出口国。

在这个位面,只要有交战的地方就会看见他们的医护人员给交战双方施行人道主义救援,不光救援当兵的,也救援平民,在他们眼里人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所以交战双方不论输赢都不会难为他们。

同时交战双方很多都是用的他们提供的武器军火,交战中的国家很多都有这个国家的军校毕业生,两边打了半天是同学或者校友的概率是相当高的。

如果是两个穷一些的国家也经常碰见这个国家派出的军事顾问,确切点说是交战的国家以个人的名义从这个国家请出的民间高人,当然这些高人都是有军方背景的。

这些高人的主要任务就是帮助这些比较穷的国家制定作战计划,培训军官和士兵等等。当然,等俩穷国打完仗,这些高人们一般都回家爱干嘛干嘛去,他们怎么交流那就是他们的事了。

所以在这个国家出生的年轻人,如果年少时候有啥过节,等将来说不定就能在战场上各率一军斗个热火朝天,如果哪个败了也没问题,换个国家接着干的也大有人在。

如果一个家伙在与另一个家伙的斗阵中屡战屡胜,也就有了吹牛逼横着走的资本。当然,因为过节各带一军打着打着打成知己的也不是不存在。

孙略就是来学打仗的,但这家伙并不怎么喜欢这些东西。

他想要的生活是生活在神圣奥丁王国,然后家有良田万倾,整天无所事事,闲着没事干带着一帮狗奴上街调戏下良家妇女,偶尔干干欺男霸女的事,偶尔遇到别人有难伸出救助之手,体验一下被感恩戴德的虚荣,那样的人生就太完美了。

可惜神圣奥丁帝国也满足不了他的想法,不是不能移民,而是神圣奥丁帝国这个国家人人平等,没有地主没有阶层,想调戏良家妇女只会进拘留所蹲几天。

如果想欺男霸女也行,这么做的后果估计是神圣奥丁帝国会送你一块二乘三平米的小房间和一对银闪闪的手镯,每天干完活后会让你在这小房间里睡一觉。

放心,国家管饭,干的活也是人人都能干的比如挖矿开山砸石头修路之类的有益于身心健康的运动。

正因为如此所以调戏这件事就无法付诸实施了,不能调戏但不代表不能得到,发挥你的人格魅力去追就搞定就是了。

用孙略的舍友同是留学生的穆斯里穆的话说那就是用你伟大的人格去感化她,用你的诚心去感动她,用你宽广的胸襟去包容她,让她感受到理解到你的爱,对你形成依赖,还有什么解决不了的问题吗?

女孩子嘛,每一个都有个成为公主的梦想可她们都不傻,都知道自己不是个公主,所以在做公主梦的同时又会有很现实的失落感。

而如果你能够让她拥有实现公主梦的愿望的能力,还怕她对你产生不了依赖感?既然感情都打了这个份上,再打不出全垒打,那就是你的问题了。

对于穆斯里穆这样的言论,同是舍友的另外两个留学生隆美尔和阿瑟各有自己的评价。

隆美尔和阿瑟对他的理论正确性还是基本持认同观点的。阿瑟的补充是这个世界上有种女孩叫天蝎座性格,对于这类的这招效果并不怎么好。不过

对于这种理论隆美尔的看法是太卑鄙了,阿瑟的看法是太无耻了。

穆斯里穆拥有一米一九一的身高,健熊一般的体魄,再加上他长得确实是剑眉星目,天生就是个爱情动作电影男主角的料。

关键是这家伙出自豪门大阀,贵族那一套做作不能说是玩的溜了,天生就带着这玩意,再跟他的外形放在一起那就非常完美了,这对追女孩子是有极大的能力加成的。

以至于他身边常年围绕着莺莺燕燕也就不足为奇。

对此穆斯里穆解释为高贵的气质永远是女孩子安全感的归属。

在隆美尔和阿瑟大呼太卑鄙了太无耻了的同时,孙略对他这句话是持极大的认同的,与其自己费力去追,不如被人家倒追。

所以当隆美尔和阿瑟忙着玩纸牌骰子拼酒,穆斯里穆用其高贵的气质博得女孩子眼球的同时,矮胖的孙略永远在最认真努力的做着他认为最能体现男性魅力的事。

对于男性魅力他的理解是认真做事的男人最有魅力,当然做什么无所谓。

为此孙略学习过很多的东西,但每样都学不精,孙略是个全能型的选手,认真来说也是个全不能的选手。

现在孙略研究的是怎么调酒,研究的方法是弄来很多酒瓶子,不用看标签,觉得哪个颜色配哪个颜色可以变色就可以了,反正隆美尔和阿瑟两个家伙都会把酒给消灭干净。

酒吧是猎艳的好地方,也是无数做着公主梦的女孩子钓个金龟婿的好去处,而四个家伙更是这里的常客。

孙略依旧忙着将几种颜色的酒按照不同的颜色不同的配量兑来兑去,隆美尔和阿瑟依旧忙着拼酒,顺带说一句他俩已经拼了两年了,到现在也没拼出谁输谁赢来,而几种酒兑在一起喝他们都觉得会更容易拼出输赢。

而他们也不在乎孙略会不会捣鬼,这家伙一个是根本不懂酒再一个就是一瓶啤酒就走不了直线了。

穆斯里穆早已经开启了他的全息雷达,正在远处体现他的善良与气质,尽心尽力的做着满足女孩子公主梦的慈善事业。

就在孙略还在认真的创作着他的作品的时候一只白的耀眼的手突然从他面前将酒杯拿了过去。

“小家伙,你能不能告诉我你到底在搞些什么?”娜塔莎一手拍在孙略的肩膀一边晃着已经空了的酒杯,歪头看着还一手一个酒瓶子的孙略。

“要么有烈度,要么喝下去有点别的什么乱七八糟的效果,就算让我有戒酒的冲动也行啊?你也好意思说你是在调酒,除了让旁边那两头驴继续对着嚎以外还有过别的作用吗?”

娜塔莎是穆斯里穆的姐姐,虽然只比穆斯里穆大了一岁,但向来以大姐自居,传承了和穆斯里穆同样的基因,娜塔莎虽然没有达到一米九,也拥有了一米八的海拔和英挺的相貌。

本来按照娜塔莎的条件应该是很容易勾引起雄性生物犯罪的冲动的,只是在恶少们一致认为在他们面前穆斯里穆相较娜塔莎更有女人味一些。

而穆斯里穆更是曾经在恶少们面前宣布“娜塔莎是我这一生最敬重的人,姐姐从小罩得住,能成事,我一直敬重娜塔莎是条汉子。”

对此娜塔莎曾经非常矜持的给了穆斯里穆大腿外侧一记边腿,让这个一直以雄壮的身体和强大的搏击能力自豪的壮汉坐在床边一个钟头没挪窝。

“大姐,你不去干点你这个年龄该干的事,挤兑我干嘛呀”对于娜塔莎的亲切问候,孙略只能报以无奈的笑容,谁让他打不过她呢。

“正事我也想干呐,可着实没有哪个小子让我看得上眼啊。”

一边拿起另一个酒杯一边揽着孙略的娜塔莎很委屈的苦笑道:

“姐姐我也想扮演温良贤淑,可确实没几个像爷们的能让姐姐我穿着高跟鞋撑着油纸伞在雨中浪漫的翘首啊。你以为我不想像那边那几个小贱人那样学小鸟依人?嗯?”

顺势还用酒杯遥遥指了指正跟穆斯里穆聊得火热的女孩子。

“我说大姐头,我觉着吧您这辈子是甭想小鸟依人了,现在这形象那是典型的鸵鸟依人。”阿瑟一边往嘴里灌酒一边说道“现在都什么年代了?您还想玩最俊男靓女罗曼蒂克那就是对您的侮辱。咱得走在时尚的前沿。”

隆美尔在一旁一边洗牌一边嘿嘿的笑,表情中带着赞同道“就是就是,也不是人人都有穆斯里穆那身板来配您的高雅冷艳啊,记得刚认识的时候您俩一起出现那是羡煞了多少痴男怨女,可现实问题不是这样啊,您要老出现在你弟弟身边,那不成你们家的罪人了吗,您那家族还指望穆斯里穆传宗接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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