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仔仔不悦的撇撇嘴,抱怨道:“这怎么能怪我?我可是从你的肚子里出来的,至于我为什么有着如此严重的洁癖,这问题可是出在你身上的啊?母亲大人!”
“还敢狡辩?”萧泠墨瞪大了双目,这小不点才三岁大,说话做事就像是一个大人一般,而且明明有错的是他,可是每次自己却被他说的犹如犯错的是自己一般:“信不信我把你的小皮剥了皮,拿来煮着吃?”
萧仔仔一愣,连忙嬉笑讨好:“娘亲,我错了还不成吗?小皮才三个月大,你怎么忍心吃它呢?”
小皮是三个月前,他们娘俩上山游玩,无意中看到的一只金钱豹,当时它正被一只饿狼给叼着,显然是刚出生不久,本来萧泠墨是想带着仔仔绕道走的,可是没有想到这小子同情心泛滥,非要上前去拯救它,弄得她冒着生命危险,差点丧命于狼的牙齿下,现在只要看见小皮,萧泠墨就恨的牙痒痒的。
这货可是差点要了自己的命的,现在自己的儿子却将它当成宝一样,连他娘都快不要了。
一边说着,萧仔仔便一扭一扭的从萧泠墨的身上滑了下来,‘噗通’一声,再次落入了水中,摆动着双腿,快速的游着远离了她,隔得远远的朝着萧泠墨招了招手,说道:“娘亲,你先去吃饭吧!我再去游两圈再回来。”
“萧仔仔!”萧泠墨气的快要吐血了,颤抖着手指着萧仔仔,咬着牙说道:“不听老娘的话是不是,罚你三天不许吃饭,今晚的灯会你也不用去了。”
萧泠墨冷哼一声,转身就走,三年来,她和萧仔仔一直生活在这座山的脚下,周围的任何一座山,她们都熟悉的再为不过,只是她从来都不会带着萧仔仔踏进城镇一步,因为她的那一张脸,以及全身的肌肤,全部都被烫毁的看不到一处好的。
她固然是不会那么愚蠢的将她的脸暴露在那些人的面前,这简直就是去找骂的,可是这三年来,她苦心专研医术,她全身的烫伤的疤痕,现在医治的唯有右脸上的一小块了,今晚本打算圆了一下萧仔仔的梦,带他出去见一见外面的世界,因为,今日正好是三年,也是萧仔仔三岁的生日。
“老娘,不要走,等等我啊!”萧仔仔看着萧泠墨快步的走下了阶梯,吓得连忙游到了岸边,就连衣服也来不及穿,光着屁屁快速的朝着萧泠墨跑去,紧紧的抱住她的腿,可怜兮兮的说道:“老娘,人家今天过生日哎,你怎么可以这么无情,明明答应过人家要去灯会的。”
萧泠墨怔了怔,叹了口气,无奈的说道:“萧仔仔,穿好你的衣服,否则别跟着我!”
“是,老娘!”萧仔仔闻言,连忙喜笑颜开,屁颠屁颠的转过身子,跑到了温泉边,抓起放在秋千上的衣服,三下两下的套在了身上,然后跑到了萧泠墨身边,拉着她的手,边走,边问道:“娘亲,你说,沅婆婆会答应我们去看灯会么?”
萧泠墨转过头来看着他:“你说呢?”
萧仔仔立马低下头,表情说不出来的感觉,叹了口气,委屈的说道:“肯定不会!”
在萧仔仔的心里,沅婆婆就像是他奶奶一样,对他的感觉就是比亲孙子还要好,平时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沅婆婆总是想着他,念着他。
可是他唯一遗憾的是,每次自己一说到想要去外面看一看,沅婆婆便立马沉下脸,高声说道:“不准出去!”
所以,刚开始娘亲说带他出去的时候,他别提有多高兴了,可是现在一想到沅婆婆的阻止,他的心都凉了一半。
“只要你乖乖听话,娘亲今天就带你出去,如何?”萧泠墨憋住笑,硬装出严肃的样子,看着平时耀武扬威,把自己话当耳边风的儿子,萧泠墨总算是欣慰了一回,这小子,每次都是软的不行,来硬的,他才会听。
“真的?”萧仔仔抬起头来,眼里闪烁一种兴奋的光芒,可是想了想,觉得有些不妥,毕竟,娘亲也还没有经过沅婆婆的同意,就这么的出去,不和沅婆婆打声招呼,还以为我们走丢了怎么办?
“娘亲,要不我们还是不去了吧!”萧仔仔有些失望的说:“去看灯会,年年都有,仔仔大可长大了以后再去,可是沅婆婆若是找不到我们,肯定会着急的。”
萧泠墨愣了愣,没有想到他的儿子还会有这般思想,她曾以为,萧仔仔的性子和祁凌是最接近的,可是她错了,萧仔仔的性格根本就和祁凌一点儿也不相像,这个孩子,有着的,是一颗善良的心,而不是像祁凌那样,冷漠无情。
“放心好了。”萧泠墨蹲了下来,摸着萧仔仔的头,笑着说道:“娘亲已经和沅婆婆说过了,我们今晚只是去看看,保证在天亮之前就回来,有娘亲在你身边保护着,觉对不会有人会欺负咱们的。”
“老娘,那你还骗我?”萧仔仔一嘟嘴,连忙推开萧泠墨,双手抱在胸前:“刚才人家还在担心沅婆婆会生气呢,原来娘亲早就和沅婆婆说好了,害的人家刚才心情一下子跌入了谷底。”
“好了,好了,再不走的话,我们可不能保证天亮之前回来了,若是这次没有遵守和沅婆婆的约定的话,下一次,我可不能保证我们还出的去。”
萧泠墨笑着说,摸了摸萧仔仔的鼻尖:“等会儿在灯会的时候,记得给沅婆婆选些礼物回来。”
“嗯~好。”
“走吧!”萧泠墨牵起萧仔仔的小手,沿着山路往城镇走去,这里离那里几乎有半天的路程,现在不启程的话,说不定,真的就赶不上灯会的开始了。
三年前,大雨产子,她失血过多,险些难产,在孩子生下来之前,她却很没有面子的晕了过去,若不是当时沅婆婆救了她,还替她接生,她想,她和仔仔,早就在那大雨中,再也醒不来了吧!
所以,她跟着沅婆婆到了这里,一生活就是三年,这三年之间,他们早就把彼此当成了一家人,而且沅婆婆几乎把仔仔都宠上了天,有的时候,萧泠墨甚至在想,她到底该不该复仇,还是,一直就这样,和沅婆婆还有仔仔这么平淡的过完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