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两个人的旅行
34、两个人的旅行

——最喜欢和你一起漫步斯德哥尔摩,在每个角落都留下我们的脚印。

清晨,阳光还没完全洒满大地,蜜笠感觉有人拍她的脸颊,于是迷迷糊糊的睁开眼,咦?颚斯的脸怎么看着这么近?

“你可以松手了吗?”颚斯说道,他依旧面无表情,但他的脸似乎有点红?蜜笠定睛一看,原来她怀里一直当抱枕抱着的居然是颚斯的胳膊!她甚至还把脸贴在上面…

还好,没把口水留在上面…

“啊,对……对不起!”蜜笠突然反应过来,闪开老远,再一看,昨天自己放的那条毛巾分界线早就不知道被她踢到哪里去了,她不禁羞愧的低下头,明明自己划的三八线却被自己打破了…

洗漱完毕后,吃了点简易的早餐,颚斯对蜜笠说:“今天要去好多地方,你要打起精神来。”

“是吗?不过话说,斯德哥尔摩我早就玩遍了。”蜜笠轻嘬着牛奶。

“…我没去过,就当是陪我好了…”颚斯不自在地说,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说,他好像对蜜笠有那么一点点好感。

蜜笠口中的牛奶差点喷出来,刚才说那句话的真的是颚斯吗?不像他的风格啊,不过他都这么说了,自己也只能奉陪到底了…

“好啊好啊,那你一定得去瑞典王宫、瓦萨沉船博物馆、斯德哥尔摩大教堂去看看,哦对,也不知道一万年后的皇家科学院怎么样啦!”蜜笠兴冲冲地说,将著名的景点说了个遍。

颚斯只是淡淡的听着蜜笠的滔滔不绝,第一次没有嫌她啰嗦。

“一直有一个人在耳边聒噪,也不错的感觉。”颚斯这么想着,也许他是厌倦了一个人的孤单吧。

蒂塔照例是不和他们一起去玩的。

“真是没劲,蒂塔就知道晒太阳。”蜜笠扁扁嘴,有些不高兴地说。

“没办法,她是太阳能机器人啊,必须有足够的能量才能活动。再说她脑子里储存着全世界的资料,还不断更新,和去过没两样,哪里有什么她怕是比你还清楚。”颚斯说道。

他们坐车到了老城区的瑞典皇宫,瑞典皇宫建于公元17世纪,为一座方形小城堡,在正门前有两只石狮,两名头戴一尺多高红缨军帽、身穿中世纪军服的卫兵持枪而立。

这里是国王办公和举行庆典的地方,也是斯德哥尔摩主要旅游景点。

皇宫对外开放的部分包括:皇家寓所,古斯塔夫三世的珍藏博物馆,珍宝馆,三王冠博物馆,皇家兵器馆。

在宫内可以参观各种金银珠宝、精美的器皿,以及宫内精美的壁画和浮雕。

“哇哦,颚斯,我们去和卫兵照相好不好?好帅啊!”蜜笠看着大家都在用电脑拍照,也不由得心痒痒起来。

“…你不觉得我要比他们更帅吗?”颚斯一脸不屑的说。

“你这家伙…真是的,快点来!”蜜笠硬拉着颚斯过去,蜜笠将触屏电脑递给一位旅客。

“Excuse me , could you help us to take a photo ?”蜜笠问道。

“sure!”那个人很热情的答应了。

“其实你不用找别人帮忙,电脑可以在空中自动拍摄。”颚斯默默地说。

“哎?哎呀,我还是习惯这样。”蜜笠笑笑。

看着颚斯僵硬的表情,那个人摇摇头,说这样照出来的效果不好看。

“喂,老头子,你笑一笑啊!”蜜笠不悦的说。

“…你说谁是?”颚斯不仅没微笑,甚至表情更加恐怖了…

“…呜,难得一起去玩,照个相你还不露出好看的表情。”蜜笠开始压低声音撒娇,她发现颚斯总是吃这种软招。

“…好吧。”颚斯勉强挤出一个笑容,可惜比哭还难看,照相的那个人无语了。

“Three、two、one…”那人话音刚落,蜜笠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速度,用手把颚斯的嘴角向上挑,正好,照相的人按下了快门…

于是,得到蜜笠和颚斯的照片一张,照片中蜜笠捏着颚斯的脸,笑得很开心,本来应该是主角的士兵却充当了背景,显得很渺小。

“帅哥,可以合张影吗?”两个瑞典女孩用英语说道,她们用仰慕的眼光看着颚斯,真是罕见的帅哥啊,似乎还是单身的样子。

“…”

颚斯不知该拒绝还是答应的好,老实说他不喜欢照相,但又不知怎么拒绝。

“Jag ?r ledsen,Han ?r min pojkv?n!(对不起,他是我男朋友)”蜜笠不爽那两个女孩爱慕的眼神,便用瑞典语说道,颚斯好不容易能陪她一起玩,才不让给她们。

听了这话,两个瑞典女孩撇撇嘴,什么嘛,帅哥居然和这么普通的女孩在一起,于是悻悻的走了。

“你说了什么?她们居然就这么走了?”颚斯很惊讶,平时要是有女生搭讪,无论他拒绝多少次,对方依旧纠缠不休。

“额,我只是说…你很忙,没空!”蜜笠心虚的往四周看,眼神飘忽不定,刚才的话要是被他知道了,会不会鄙视她。

“走了啦,还没参观呢!”蜜笠怕自己拙劣的说谎技术会露馅,赶紧拉着颚斯向前走,不容他思考。

于是,精美的壁画前、充满艺术味的浮雕旁都留下了蜜笠灿烂的笑容,颚斯只能充当她的照相师。

他被命令把她最美的地方照出来,颚斯无奈的笑笑,她哪里都很美啊,特别是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最吸引人,很容易让人深陷进去,她天生就有一种耀眼的魅力,不需要被任何东西修饰、如阳光般炫目…

正想着,颚斯按下快门,今天的第二十八张照片…

去了好多景点后,已经到了下午,黄昏的天空是粉红色的,就像无数个少女怀春的梦一般美丽。

颚斯和蜜笠来到最后一个景点,斯德哥尔摩大教堂,这是全城最古老的教堂,其历史可上溯到1279年,自十五世纪始所有瑞典国王的加冕仪式都在此大教堂举行。

教堂拥有很多独特的人工制品,最著名的是1489年伯恩特·诺特科雕琢的圣乔治和火龙的木雕。

这个时间,人已经很少了,只剩下颚斯和蜜笠在教堂里的小路上漫步。

“知道吗?我小时候很期望能在这里举行婚礼呢。”蜜笠随意地说道:“当年瑞典维多利亚公主就是在这里举行的婚礼。”

“哦。”颚斯答应了一声,表示他在听。

“…不过话说,你经常来瑞典的军事分部,怎么会没有时间好好在瑞典玩玩?”见颚斯兴趣缺缺,蜜笠便换了一个话题。

“大多是当天处理好事情当天回。”颚斯回答,蜜笠心想也对,颚斯不像是那种爱玩的人,自然是办完事就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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