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八章:边缘战争前夕
第一百六八章:边缘战争前夕

“真龙1018年,9月20日,伟大而酷热的龙边大沙漠,在最近的半个月里风起云涌,常人无法理解战事的胶着,我率领本部落3万精兵,受困于伊布联军中,石剑帝国与金鸡帝国的包围,死战得脱,唯一令人欣慰的消息,是曲高从京城发来的书信,前番在天南关想要硬闯,虽然遭遇突变,但还是捡回半条命回到龙京城。不,现在不是想曲高的时候,来而不往非礼也,伊布联军,这回该尝尝咱们的厉害了,准备出发的号角响了,就写到这吧……”

文剑合上竹简,走出营帐,迎面走来了不开和矢远,“大哥,该出发了。”

轻轻抹去了脸上的雨滴,文剑看着飘着零星小雨的夜空,今晚,是一个突袭的好时机!文剑又回想起了几个月前的事情,那时……

得知伊布联军要来到龙边沙漠的消息,文剑带领海滨部落族人,在沙漠里的战斗堡垒中,待命了五天左右,伊布联军如约而来。

摸鱼战役就此开始,这是当代和后世一致认同的战役名称,舟帆军采取了海滨渔民摸鱼的方法,给刚到本地的伊布军团,狠狠的上了一课。

所谓摸鱼,也就是浑水摸鱼,在军事会议上,不开摸着胡子,拄着大刀,提出了这个方案。

龙边沙漠,虽然是草原沙漠交替出现的地形,但沙漠地区仍然会有大风沙出现,文剑接受了这个提议,将开战地点设计在了龙边沙漠的废弃旧城,龙心城。

龙心城,是当年龙候时元帅,驻守天南关的时候建立的一个兵站,龙骑军没落之后,就被废弃了几十年,此处的周围经常出现大风沙,所以需要一座城池来抵挡。之所以要建立这座城池,也是为了对付沙漠里出现的强盗团伙,需要在沙漠里驻军,帮助海滨部落抵挡强盗与猛兽。

后,龙候时勾结巨熊帝国,引发贪狼血案,所经营的一切都被接收,这座龙心城因为犯了龙京城的帝都名讳,也被后来的将军废弃。

“好,首站必须要胜,打出气势,打出威风,不战则已,战,则要打得伊布联军从今以后,不敢正视龙边沙漠!”文剑在会议结束的时候,做了第一次,也是最后的简短动员。

一队精锐的舟帆骑兵,趁着夜色出发,在给予伊布一些重创,然后做出一些挑衅的行为后,向沙漠的深处奔袭而去,被一群土著人羞辱之后的伊布联军,依然认为沙漠居民不过是没有文明的野蛮人,原本想对方并没有魔法军队,自己打他们不过是刷刷野怪。在这种心态下,伊布联军完全失去了理智,直接追击,这一追,就追到了龙心城。

一座被废弃的城池,伊布军的指挥官们,认为这应该就是那群衣不蔽体的沙漠渔民栖身的地方,至少也是兵站,于是他们决定,进攻这座“军事堡垒”。

在一番魔法轰炸,将完全没有魔法屏障保护的城墙打烂之后,伊布大军大摇大摆的开进了龙心城的城门,就在这个时候,大风沙也刮了起来。小心翼翼的进行搜索之后,得到了让指挥官们泄气的消息,这根本就是一座空城!

在对方的一个石剑帝国指挥官的第一声国骂响起时,要命的死神,已经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风沙里,伸出了准备已久的镰刀……

这就是浑水摸鱼,伊布联军在大风沙中,被不开率领的骑兵部队,冲得七零八落,一时之间,兵找不到将,将找不到兵,指挥系统完全失灵,正规军的一切都是建立在一整套完善的战术上的,士兵的所有行动都是根据命令来的,如果指挥系统失灵……再精锐的士兵,也都是瞎子,聋子,外加傻子。

就是这样,5万多的海滨部落兵马,加上2万多的,新吸纳的外籍军人,利用沙漠海滨部落遍布各地的地堡,痛宰两倍于己的伊布联军。

这一仗,真如文剑所言,打出了气势,打出了威风,同时也打得伊布联军丧胆,然而,也打来了麻烦……

恼羞成怒的伊布联军,是带着顺手抢块殖民地,最差也是抢点黄金珠宝花姑娘之类的想法来的,根本没认为这将是一场战争,结果却被一群土著人给狠狠的羞辱一番,这传出去,面子往哪摆?

十天之后,在难化和封方的伊布联军,山呼海啸,都朝龙边沙漠附近靠拢,以十倍兵力,侵袭了龙边沙漠,连跟真龙帝国准备在花重州附近展开的大决战,也被暂且搁置,真龙帝国,白白捡了一个大便宜,又多了不知多久的准备时间,为今后的大战,大大增加了胜算。

麻烦,从真龙帝国的西南角和西北角,转向了茫茫大漠,45万伊布联军陈兵边境,不断派精锐部队,对沙漠进行骚扰,步步为营,势要将海滨部落彻底消灭。

而文剑的想法,就是以逸待劳,一让再让,不断的向后撤退,让伊布联军的补给线不断延长,当伊布联军远离大本营,舟帆军越来越靠近自己的海滨部落时,就可以再次痛打落水狗,只不过在半个月前,文剑不甚中了埋伏,一万多人被围困在地堡十天之久!

那是在龙心城向南,仅20多里的地方,四周无险可依,硬是靠地堡,以及后方的支援,文剑的主力兵马,以10000骑兵,损失1500人,2000匹战马的代价,从伊布联军的各个薄弱环节,逃出生天,如今才算喘息了回来。

抬头看天:“今夜,是一个复仇之夜。”

摸了摸胸口,那是上次突围战斗中,所受的伤,贝珠儿为掩护文剑,身中两箭,已经送回海滨部落休养,若非贝珠儿舍身相救,文剑受的伤怕不止这么简单。

来到军前,20000跟随文剑,在沙漠里打游击的战士,都从附近的地堡里,早早的出来了,这半个月,他们已经差不多恢复了士气和体能,等今夜等了很久。一个白头老汉,先走到了文剑的面前:“大帅,可以出发了,今夜,老身想打个头阵。”

这位老人名叫骐骥,姓什么,早就没人知道了,不过他的身份可不简单,他是一个教头!

教头,是一个很复杂的职业,首先想要成为教头的人,本身就不简单,可不光是武艺高强就行的。

当教头所需要具备的条件,武功高低暂且不说,他得会多门武艺才行,然后才谈高低,至少也得是一流功夫,且必须是外家功。因为请教头,只有大户人家才请得起,而大户人家都是希望儿子能够上战场立功,那么内家功肯定是被排除的。

所需要具备的,也就是能教授给富家公子的武艺,首先徒手武术要过硬,练外家功,拳脚功夫得有一定基础,不然没资格使用武器,而不能使用武器,那就连学徒都算不上。

然后,教头必须要短兵器,长兵器,重兵器这三类武器,至少没一类要精通三样,也就是说,一共要九件武器,达到至少精通级的水平。

这些有了,就得会马术,马术是高级武术的入门,外家武功的最高境界有几种,其中最常见的就是骑射,骑射骑射,马术当然是其中之一。

之后,最重要的就是弓术,弓术不行,其他都是扯淡,武人第一要学的就是弓,最重要的也是弓,其他任何一门功夫,在弓和弩面前一比,就什么都不是,没有任何存在的必要性,弓弩比人强,其他的哪怕啥都不会,也可以轻松打败别人。

在江湖上,只要是练外家的,必须会弓,玄士,魔法师,气功师都可以不学,因为他们有远程手段,而外家功的家伙必须要会。

条件具备了,就一定会当教头吗?不,会如此武艺的人,岂是等闲之辈,身份地位要么极高,要么就是有很深厚的背景,一般要求学会这么多东西的人,都是大世家的子弟,若非家道中落,谁会愿意把家学当商品卖给暴发户?

一来二去,有这个本事的人不会去当教头,穷得不得不当教头的人,大多不会一个人掌握那么多的学科。

所以,有时候会好几个人,共同担任教头,这也是大户人家们可以接受的。

而面前这个骐骥,却是一个真正的教头,怎么看,他似乎也不是没落贵族,这人不但不是没落贵族,还是本地土著,但年轻时曾经去沙漠外的地方游学,把很多的武艺都学了个遍,尤其擅长弓术。

还有一点与众不同,他是一个上战场的教头!

教头会上战场?没有人会把这样的人才丢到战场上,每个教头,都是能够教导出大批优秀战士,将官的战术教官,是种子,从他这里可以萌生出无限可能的人才。

文剑拍拍老人的肩膀:“老师傅,您的心情我可以理解,不过……”

之前的大战,老教头已经消耗了很多的体力,老人家不同年轻人,休息十天半个月就恢复元气,如果可以,文剑不希望他再上战场。

“哈哈哈哈!”苍老的笑声在小军营里稍稍回荡了一下,“老身本也想休息休息,不过前次大战,在伊布军的一个军官手里,缴获得好马一匹,有这么好的机会,老身想亲临战场,让孩儿们亲眼见一见真正的骑术。”

随着老教头的话,下面两个年轻将官,牵来了一匹青白相间的马,文剑一眼看去,此马果然不同凡响,虽是凡马,却隐隐感觉出不亚于神兽的气魄,奇也,怪也!

普通的马,不变种,不天生异类,如何比得神兽?但眼前此马,却证明了这个事实,两边站列的特种坐骑,沙漠蜥蜴,飞蛇等等,随着此马的步步逼近,纷纷不安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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