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十二章:丧尸病毒
第一百十二章:丧尸病毒

列位看官,何为英雄?何为大侠?何为行侠仗义?

在众多老套媚俗的YY网文里,浑身带着主角光环的热血中二们,先是被欺负了离家出走,然后无一例外的看见坏人,接着带上外挂,浑身宝贝,无视双手难敌四手的巨大差距,直接冲进贼窝一顿乱砍,中间象征性的被BOSS压制几个回合,最终都能所向披靡。再然后,将上述情况无限循环,直到主角升到满级,单挑最终BOSS,功成名就,变成一种叫寂寞的东西。

这类主角,大多具备以下几类特征,没念书也会识字,并且文才还很好,说不定甲骨文都看得懂;身边基本跟着几个死鬼,或者神器的灵魂什么的,作为他行走江湖的百科全书,无限G的硬盘;主角一概是心胸狭隘,睚眦必报,人家瞪他一眼,他都要杀人全家,以报自己落魄时候,人家取笑他的仇,纯粹是以过激的剧情,使读者享受复仇的快感,殊不知这种东西,很容易误导年轻读者的价值观,宣扬过激思维。

种种不实,灌输青少年错误价值观的概念,被某些抱着不良用心的人,冠以代入感之名,说要让读者以为自己就是主角。敢问,一个英雄,一个圣贤,是让人膜拜的,如果连读者都感觉自己就是主角了,这种狗屁书还有什么可看?

原本高大上的英雄小说,被写成了卑鄙小人发家史,满汉全席硬被做成了肯德基,毁文学,毁文化,连传统里的行侠仗义都成了玛丽苏式的只身闯贼窝,只满足作者的自恋心理,让读者爽完一时,看过了连主角叫啥都忘了。

看完以上,列位看官也应该稍微清醒了,何为行侠?要知道,一位英雄,想干掉一群土匪,需要大动干戈吗?

“就是就是,得来全不费功夫啊,哈哈哈哈,杀个贼要那么费劲吗?”独孤难鸣可不傻,大侠除恶嘛,反正杀了人就行了,干吗计较方式咧,何况偷偷的干掉坏人,又帮了老百姓,自己还有钱赚呢,独孤难鸣将金有财房间里的值钱玩意儿,一件件过目,然后笑纳。

那么金有财呢?光着脚,躺在了床上,除了心脏上插了一根针,其他没啥两样,跟睡着了差不多。

杀一个人,就那么简单,什么大战几百回合,从太祖长拳到降龙十八掌,一招一招对过去,最后猛然使出一记大招,或者是阿多根,或者是八稚女,也有可能是天马流星拳之类的,将对手KO之,那纯属小说扯淡。真正的玩命,正如承涛所言,狭路相逢,生死只须一剑,都是朝要害招呼,一剑砍了头,一针扎进心脏就可以要人命,弄那么多奇怪的舞蹈动作有什么意思呢?

甚至,想要杀死成片的敌人,偷偷潜入下毒就可以了,独孤难鸣是个非常现实主义的人,现实到一般人接受不了,如果能够一步到位,他绝不多走歪路,如果不能一步到位,也尽量寻找一步到位的方法。

不过,金有财的罪恶,似乎还不至于牵连家人,独孤难鸣是个明理之人,只收拾他手下那帮打手就可以了,搞清楚了那些打手集中居住的地方,独孤难鸣掏出药粉,去他们厨房走了一趟,给他们明天的中午饭,加了点作料。感慨着走出来:“出来混,总是要还的,平时殴打欺负良民百姓,一笔笔加起来,赔条命也算合理。”

谁说犯小罪只能轻判?如果一个人好打架斗殴,每天打一个人,条条罪恶加起来,难道不够他死吗?真龙帝国没有犯罪累积,按次数加重刑罚,实在是国法上的失策。

下完了毒,独孤难鸣又回到了金有财的帐房,查起了金有财的帐,翻了翻抽屉,又是几万大钱的银票,嘿嘿嘿嘿,一定要趁事发之前去兑换,否则一旦立了案,钱庄就不认帐了。将银票塞进怀里,猥琐的眯着眼,翻看金有财的帐本,窗户外有人敲敲,独孤难鸣:“进来吧。”鲲鹏与一只麻雀跳了进来,“老大,收了多少黑钱?”

独孤难鸣又摸出一颗夜明珠:“我靠,这么大一颗?带回去送给玛丽。”鲲鹏:“哇~~~为什么送给玛丽,不给虹姐?好啊你,不是说跟玛丽没什么吗,虹姐一晕,你马上就移…”啪,脑袋上挨了一下,“移你个头,虹姐才没有那么肤浅,这种庸脂俗粉才喜欢的东西,还是比较适合玛丽这种花痴,吾姐真女神也,素颜最高。”

好一个穿着暴露的素颜,虹姐自从与独孤难鸣摊牌以后,在独孤难鸣心目中的地位彻底明确了,简直啥都是完美,如果虹姐那个浓妆艳抹,平时都穿得跟晚礼服一样的也叫素颜,天下就没素颜了。

又摸出一个小瓶子,里面看不清是气体还是什么,独孤难鸣取出来闻了闻,这是什么东西?身边的麻雀姑娘,跳过来闻了闻以后,脸色很不好的跳开了,独孤难鸣:“她怎么了?”鲲鹏道:“不知道,她说感觉不太好,可是又说不出来什么。”

接着,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那只麻雀的眼神开始灰暗起来,身上的羽毛开始落下,浑身开始腐烂,样子相当骇人,看得独孤难鸣和鲲鹏连鸡皮疙瘩都冒出来了,“喂,你怎么样,怎么样啊?”鲲鹏用翅膀拍拍麻雀,刚认识的朋友,就在自己眼前……

独孤难鸣一把拉开鲲鹏:“不好,快离开她!”

这个样子,极像西方的丧尸变异,西方的丧尸与东方的僵尸不同,东方的僵尸是将尸体用药物,符咒等等加以培养,制造出任人操纵杀人的活死人,能力一般,培养得好也有强大的个体。而丧尸则是病毒,会传染,无论死人和活人都会被传染变异。独孤难鸣看着手里的小瓶子,“这是丧尸的病毒?”由此独孤难鸣联想到,金有财不会跟西方国家的黑暗势力有勾结吧?

变成丧尸的生物,会体表腐烂,犹如痴呆,主动攻击身边的活物,啃食目标,被啃咬而并没有死亡的生物,也会丧尸化。

独孤难鸣盯着瓶子:“可是,炼金术士的丧尸病毒,没有传染这么快的,闻一下就变异了?这应该是新型的。”鲲鹏:“可是老大,你也闻了,为什么没有变异?”独孤难鸣沉吟一番:“这个嘛,丧尸病毒与吸血鬼的病毒一样,只对天圆大陆地表上的生物有效果,我真龙帝国先祖,是独孤难和龙鸣,他们分别是异时空和魔界系人类的血统,然后第二代有娶真龙大陆本土女子作为皇后,所以当代真龙帝国皇室血脉,是异时空,魔界,天圆本土人类的三方混血,针对天圆本土生物的病毒,与我们的基因并不结合。”

鲲鹏大笑:“我是神兽血脉,天地初开就有我,也不是本代地表生物的血统,看来外来户还真是有好处啊。”

“少得瑟,如果没先祖建国,所谓外来户,到现在依然是黑户口,懂不?”独孤难鸣一剑将麻雀,连同桌子劈成两断,又将金有财的尸体摆摆好,再将麻雀烧了,把所有细软都给收拾收拾,又变成苏漾漾,故意披头散发,像没事人一样走出了金有财的房间。那夜风中凌乱的样子,惹得一路走过和看门家仆在背后笑着指指点点,瞧,今天晚上老爷又换了一个。

爽,爽爽爽,与那种直接冲上门,力敌万夫砍死贼首,然后仰天大笑出门去相比,这种随风潜入夜,杀人越货,又一路跟人家的家丁打着招呼,大摇大摆说着恕不远送,下次再来的爽,才是真正爽到心里。

这种爽,像夏夜中的一股清泉,直接润透灵魂的心房,直到要死了躺在棺材里,依然要从记忆深处翻了出来,狠狠的回味回味,如此方不枉此生!哈哈哈哈!

与此同时,自由帝国,黑暗教廷内,阿笔特逊?山姆脸色铁青,“哎呀,陛下小心,小心,离那东西远一点。”在阿笔特逊面前的,是一只笼子,笼子当中有一个浑身腐烂,如疯子样发狂的男性试验体。威斯克依然藏在深深的袍子下:“陛下,我教最新的病毒,研究已经接近尾声,像这样的东西,一旦投入到敌人的军营里,敌人会不攻自破,然后我们只要毁灭敌人的丧尸大军就可以了,跟丧尸打仗,可比跟有智慧,有力量的人类打仗容易。”

“威教士,黑暗教廷的事,皇家一直不怎么管,可是这么做,是否太违人道?”阿笔特逊毫不掩饰,自己对禁忌之术的反感,眼前这个变成丧尸的男人,虽然生前是一个死刑犯,但并不妨碍他是自由帝国公民的身份,如此做法是否对死者不敬呢?

威斯克继续那沙哑的嗓音说教:“陛下,这个世上,力量即是真理,如果可以打败敌人,是与非,还不是我们说了算吗?”

力量即真理?阿笔特逊是一个野心家,但他绝不认同这种幼稚肤浅的谬论,“好吧,朕的皇位,也是你们扶上去的,朕可以为你们稍微放低一点道德底线,不过,一旦有危害我自由帝国公民的事,哼!”

黑暗教廷里,一个幽闭之处,某处不容易叫人发觉的小墙,上面转开了一道门,阿笔特逊带着一群身穿黑袍的教士,走了出来。

威斯克独自在密室门前,恭送皇帝之后,目露凶光:“喈喈喈喈……看来,我们的野心大帝,并不甘心做一个傀儡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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