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装备精良
第三十四章:装备精良

列位看官,话说碧池门,乃是江湖宠儿!

该门派专收女弟子,条件是相貌端正,身材窈窕,总之就是漂亮的女子才可以入门。要说此门派武功……很杂,很多,良莠不齐,但这个门派屹立江湖多年,自有其生存的道理。

碧池门的弟子,最厉害的地方,就是勾搭没见过世面的热血少侠,当然也有一些比较喜欢“亲近”女人的江湖败类,使他们为碧池派效力,甚至碧池派还跟不少达官贵人有密切关系。曾经,碧池派得罪过几个江湖帮派,这几个帮派扬言要血洗碧池门,结果碧池门动用江湖关系,无数江湖人士,官府人马,将这几个帮派一夜之间,从江湖除名!

从此,没人惹过碧池门,碧池派的女孩子在江湖上,也颇有些骄横起来,真是江湖宠儿,恃宠而骄,不时会做一些过分的事。

这个门派的人,通常都不要去惹她,看见她们,可以躲远一些,这个容易。

因为她们非常好认,碧池门的衣服装扮是固定的,颜色一律是绿色,绿茶一样的绿!胸前挂一块门派徽章,那是门派的图腾,徽章是一只鸡,虽然是母鸡,却骄傲的昂着头,目空一切,并且尾部有一点类似凤凰的尾巴,总体依然是只鸡。

独孤难鸣和虹姐靠了上去,虹姐伸手要摸摸貂皮袍,小姑娘警惕的把手一缩,虹姐口水都快流下来了,跟独孤难鸣在一起混久了,任何人都会沾染那么一点猥琐……

“大姐姐,你买吗,不买不要离那么近看哦,小心口水啦。”这女孩跟独孤难鸣差不多大,“买!当然买!两万五嘛。”虹姐对于貂皮之类的东西,有独到眼力,看得出那可是件好货,只卖这么便宜,一定要买回去,在小美老师面前好好显摆一下。

小美老师,也是国子监的一个女老师,她跟虹姐可是欢喜冤家,这矛盾还得从国子监给的待遇说起。虹姐是石剑帝国那边毕业的,是个海归,小美老师是本土平民,无论家世,财富,出身,甚至学历,小美跟虹姐都没得比!但就有一样,魔法!小美老师也有极高的水平,不比虹姐差,论教导学生的水平,虹姐有李怀山这样的天才学员,一个月下来都没能把李怀山的水平提高到哪去,而小美老师却能把几个普通学员拉扯得突飞猛进。

可惜呀可惜,出身不同,每次俸禄表贴出来,第一名,夏虹,7000铲,也就是70鼎工钱,第二名,木艳容,6500铲……同辈的老师里,虹姐永远拿最高,远远的把木艳容甩在后面,这个木艳容就是小美老师了,很罕见的,作为女子,小美老师有字,她字晓美,是虹姐为了方便,才叫他小美。

给自己取字,也体现了小美老师作为平民,有飞黄腾达志气的表现吧,明明能力上占优,可是待遇等各方面,都输给出身高贵的海归,小美老师作为闺蜜,也难免对虹姐产生一种竞争式的敌意。

对比下来,相貌,虹姐略胜,比胖的话……小美老师把虹姐甩出了几条街,能比虹姐胖的,那也是上吨位的了。

能力小美老师略胜,2比1的情况下,小美经常不服,接着俩人就比起了各种东西。比吃,吃这个东西除了看你有没有钱,还得看胃口,虹姐自愧不如。比穿,虹姐确实买得起各种名牌,只可惜对手是小美,小美老师自己做的衣服,都比那些名牌强,走出去以后的回头率,始终是虹姐心中的痛。

胸围……小美老师不减肥,虹姐没机会。

比到最后,还是比薪水,小美立志一定要靠自己的能力,得到比虹姐更高的认可!在这种情况下,虹姐怒掏两万五,买下貂皮魔法袍,一定要在下次聚会把小美比下,让她知道,自己比她强的,可不光是俸禄!

从碧池门的小妹妹手里,买下他们门派精心饲养的动物身上剥下的皮毛,并请名工制作的魔法袍,虹姐摸了摸,闻了闻,“哇,上等上等。”小妹妹不屑的一哼:“这算什么,这是我们门派里比较次的了,最好的都我们自己穿,这位姐姐要是有兴趣,以后可以直接上我们门派,挑身好的,不说了,走了。”

从身后的酒馆里,走出一个形似光明教廷教士的年轻男子,身上穿着黄布杉,从走路看,应该是外家功的武师,与碧池女子勾肩搭背的走了。独孤难鸣摇头叹息:“这不是金身教的小师父吗,名门正派弟竟和碧池门的女人走在一起,金身教真是沦落了。”

金身教,光明教廷麾下一支,以习武为主,乃是外家至尊,只不过从上次大战之后,东方国家也开始商业化,金身教的长老们,六根也开始不怎么清净了,四处开馆收徒,卖各种东西圈钱,几百年大派的威信,毁于短短几十年。没想到现在,竟然连戒律都没了,独孤难鸣恨恨的说:“哼,虹姐你看,那女的一定是碧池派的除名弟子,那贼秃驴一定也是金身教的叛教之徒,否则怎会一个不去勾搭有钱人,而去喜欢个秃驴,一个则跟碧池在一块,山人我掐指一算,这对狗男女一定是背叛师门出来私奔的!”

虹姐戳了戳独孤难鸣的头:“别现实不如意,就去猜想别人不好,懂吧?你很愤青也,才几岁就这么二。”

钱花光了,还剩一点简单的零花,往回走着,准备今天好好睡一觉,明天有一早……

两人这次回去,走的是杂货区,这倒又是一番景象,各大小贩各展神通,也叫人看得应接不暇!

“哎~~~~~方士行会新出炉的丹药咧~~~~一颗只卖50铲,另送上等紫檀木的丹药瓶咧!”一位方士抱着八卦炉,站在拉侬城最繁华的地段,扯着大嗓门先开了第一炮。

这边的方士叫得起劲,那头来自封方州,柱州郡的一位大叔不服了,也弹起了冬不拉:“哎~~~嘿嘿~~~哎~~~嘿~~~~”开头唱了一段腔调,抑扬顿挫,马上就吸引了行人的注意,大叔一见,马上又开始唱:“拉侬的朋友看好啦,买买提大叔我来赶巴扎,今天的货物真是好啊,刚摘下的天山雪莲有得卖啦,没事来一颗,没病的吃了内功高,有病的躺下马上好。”

也甭管吹不吹牛,唱得还是不错的,在斜对面的一个小摊上,一个来自伊布大陆的,金发碧眼的外国人,掏出魔杖,在摊子旁边点上了几个彩色的水晶球,站在小板凳上,吊了吊嗓子:“恩哼,Ladys And Gentleman~~~~今天小弟初到贵宝地,为诸位带来了我们炼药师工会最新推出的产品。”然后故意顿了顿,抬高了嗓子,在产品的名字上,加了重音:“Great Brother!!!!!!增强男性魅力,为广大女性同胞带来福音!有愿意的加盟的也可以联系我,发展三个同伴,可以……”

广大女性同胞的福音?是什么东西?独孤难鸣作为医中圣手,还没听说过这种玩意,不如给虹姐买一些,马上凑到跟前,眼睛里闪着小星星:“How Mucn!”

那老外看了看独孤难鸣,又看看旁边如花似玉的虹姐,脸上露出了邪恶的笑容:“小朋友,你要的话我可以便宜……”留学石剑帝国甲壳虫魔导师团的虹姐,当然知道他卖的什么东西,也不知哪来的力气,不等那老外把话说完,一把拎起独孤难鸣,飞也似的拖走了,这特么还是人卖的东西吗,老娘为人师表,才不会允许自己的学生误入歧途!

比独孤难鸣整整高一个头的夏虹,把他拖到一边:“恩哼恩哼,以后看见那样的东西,看也不准看,那是坏小孩才去看的,知道吗?”

小孩?确实,独孤难鸣等人也不过17岁,不过17岁也该懂人事了,看着虹姐绯红的脸,学医的独孤难鸣因为接触这方面专业知识比较多,思想没普通少年那么纯洁,马上就想到那是什么,亏自己还想买点孝敬虹姐。

总之,三教九流,无有不包的商业街,天天都那么热闹,这才叫真正的鱼龙混杂,不管你是一身正气的大侠,还是猥琐龌龊的混蛋,或者是名门大派的弟子又或者是江湖宠儿,来到这里以后,都是花花世界,身不由己,在自我与世界之间不断挣扎,很容易就迷失了。

世上最可怕的,到底不是力量,而是诱惑,独孤难鸣眨巴着小眼睛,回头看看那个卖女性同胞福音的摊子前,已经站满了一群男人,甚至还有一些女人……

晚上,清点了一下大家买回来的东西,这次独孤难鸣的队伍可说是人强马壮,装备精良,独孤难鸣看了看潘凤,“无双兄,你这身甲不错呀。”潘凤不缺兵器,只买了一身精工打造的好甲,这套甲并非连体的,因为潘凤是使重兵器的人,负重不宜太高,所以这套甲只掩护了身体的几处要害,其他地方都用竹片甲来连接,比较舒适,也很实用。

“哈哈,是吗?我也这么觉得,算上我的大斧,基本上面前就没有漏洞了,背后还有我这披风。”

独孤难鸣看了看潘凤火红色的披风,有点意思啊,这披风并非纯布制,是两层布,中间夹了一些重量很轻的特殊金属,不但好看,还起到防御作用,可以说,普通士兵用的枪头,刺不进去,这个材料很难得,大概是无意间做出来的。

“就一套,花了我两万。”承涛摇摇头:“不值,披风一般属于消耗品,坏了就换,其实这个也是很容易坏的。”

潘凤:“坏了就补吧,一个英雄,一生只需要一件披风,当这件披风坏到补无可补,那英雄的生涯,也算走到了尽头。”众人无不默然,简单的一句话,其实包含了不少意味,将军的披风就是冲在最前面的旗帜,像披风这种东西怎么可能补无可补,唯一可能的,就是会去补他的人,已经战死沙场,英雄的尽头。

独孤难鸣又偷偷的前往太守府武库,取了些玄术用的铁人,大量纸人纸马以及符咒,以备明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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