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姆斯得到我肯定的回答,就拉着我继续行走在人群里。
他不知道在找什么,不知道在找谁,一直在人群里穿梭。
我蒙着面纱,急速的行走让我呼吸困难,面纱虽然有些小孔可以透气,但是还是会很难受。
毫无预警,他扯着我进到一家饭馆,一把按我坐在椅子里。
“拿一杯咖啡给她!”面对殷勤的店小二,他忽然吐出一句话。
“我不要咖啡,我要白水!”我听到他是为我在叫饮料,我也想起莉莉说过,他除了酒,好像就是要喝海水,平常的水他都不会喝,至于吃的,莉莉也告诉过我,但是我没有看过,我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快喝,喝完我们继续!”汤姆斯没有给我发问的机会,他把店小二拿来的开水一下子用力摔到我的面前,滚烫的水花都溅到我的面纱上了。
“不喝了!走吧!”水在我面前冒着热气,根本不可能喝得下。
汤姆斯被我赌气的声音吓到,他收回到处寻找的眼光,终于看到我面前冒热气的开水。
“算了,你慢慢喝吧,要吃什么你自己再叫,我不知道你要吃点什么。”汤姆斯终于发觉我的不悦,他的口气放软了一点。
他见我还是气呼呼地不说话,知道我真的生气了,他干脆再把店小二叫过来。“你,看看这位小姐要什么,把最好的拿上来。”
说完,把一个金币从口袋里丢到店小二的面前,店小二看到那个金币,眼睛都发光了。
我很少用钱,我也能看得出那个金币很值钱,不是一般的值钱,店小二的两眼发出的光芒就要照亮整条街了。
既然这样,我就不客气了,我接过店小二鞠躬九十度呈上来的菜单,选择最贵的下手,那样贵就点那样,足足点了一桌子十几个菜。
即使点了这么多的菜,店小二的脸色还是像花儿一样灿烂,可想而知,剩下的钱还是很可观,看来汤姆斯这枚金币不是一般的值钱。
“果然是有钱人家,吃个饭还要这么铺张,喜欢点满桌子菜,我不会吃你点的菜。你们这些人,就是喜欢排场。”汤姆斯轻蔑地斜视店小二在一边写菜单。
我不说话,肚子很饿,等到吃饱再说。
很快满桌子的菜就呈上来,我每样菜选了一点来吃,再叫了两份面包。
汤姆斯一直在冷冷地盯着我,我也干脆冷冷地盯着他,反正眼光不能杀死人。
吃完了,我叫店小二把剩菜一一打包好,包成一个大包。
“可以走了?”汤姆斯站了起来,还是没有一点表情。
“等等,就可以。”我拿起大包,走向对街,汤姆斯以为我要逃,急急追了上来。
我没有逃走,我把装着菜的大包放在了一个小乞丐的手里,还有一份完整的面包,那个乞丐看起来像是两个大乞丐的孩子。
三个人想站起来谢谢我,我摆摆手,然后迅速向另外一边走去,我知道汤姆斯会跟上来。
“你吃饱了吗?”汤姆斯追上我,突然冒出一句。
“要是没有吃饱,我走不了那么快!”我有准备,回头没有再撞上他。
“你……”
“我什么?”
“没什么,走这一边,那边我们已经走过了。”汤姆斯又扯着我走向另外一边。
中午的太阳渐渐向西边倾斜,人们因为困倦慢慢散去,大街上的人开始慢慢少了,我们开始变得引人注目,一个身穿华贵衣服的绅士,拉着一个蒙着面纱的女孩,这里不是一个属于上流人物会来的地方。
汤姆斯四处张望,发现没有自己想要的,就扯着我,向来时的路往回走。
我们又回到了那个荒芜的沙滩,没有再上船,我们来到了一间很破烂却很坚固的小屋。
“这里有你的干粮,也有我的食物,今晚你好好吃饱睡觉,明天我们再进城去找那个人。”汤姆斯接下披风,扔给我当被子。
他所谓的干粮就是面包,又干又硬,我躲在一边的干草上看他吃他自己的食物,一堆活蹦乱跳的鲜虾和海鱼,他生生地把这些海鲜吞进肚子里。
“你不觉得害怕吗?很多人见到我这样吃东西都会吓昏过去,特别是女士。”汤姆斯吃完海鲜,抹去嘴角的液体。他说的害怕是他吃的时候,就算虾壳和鱼刺都一样咬得卡擦卡擦的响,不在乎鱼刺把嘴角刺破,他把鱼刺咬得粉碎再吞下去,鲜虾他吃下还可以看到虾子在他的喉咙里跳动。
“小儿科,在我们那里,这叫鱼生,大把人吃啦。”我挥挥手,没什么大不了,在我们那里这是很高级的吃法,鱼生啊,在这里的鱼生应该还要干净没有污染,说不定还好吃呢。
他奇怪地盯了我一眼,他不明白我的说话,不过他也挥挥手,“你睡觉吧,我不用睡觉,等到天亮,我叫醒你,我们再一起去城里。”
一天的奔波的确使我疲累了,他挥挥手,我的眼皮马上变得沉重,他的影子变得模糊,我慢慢盖上眼睛,睡着了。
半夜醒来,我梦见威灵顿在梦里呼唤我,他告诉我他很想念我,比尔已经把钥匙和箱子都交给了勋爵,他已经被救出来。
我再也睡不着,无论我对威灵顿的过去有怎样的疑虑都不能抹去他是我丈夫这个事实,也不能逃避我想念他这个事实。
汤姆斯没在屋子里,外面的海浪声一声一声地传来,我披上披风,走出屋外看大海。
没有意外,汤姆斯站在屋门外,他凝视着幽暗的大海,仿佛要看穿大海下面有什么。
“你在想什么?”站立了很久,我终于忍不住问他。
“我在想,明天要是找不到那个人我要怎么办。”更加意外,他居然回答了我的问题,还是比较和善的态度。
“你要找什么人?”
“那个我曾经带到小岛上却放走的人,一定是他带走了梅丽的心脏。我带着你,就是想找到那个人就把梅丽的心脏放在你的身上,梅丽就可以复活。”他一直在凝视着海面,我可以看到他像是用刀雕刻出来的侧面,完美,精致,弧线投下的阴影使的眼睛更加大而亮。
“你不知道他是谁吗?漫无目的到处找,都未必找得到他。”
“我不知道他是谁,我只知道他的手腕有一道刀疤,很特别,是自己画出来的H。他说过他住在米敦,我就知道这些,我没有想到他胆敢偷取梅丽的心脏。”
“你是大海捞针,要是没有找到怎么办?”我忽然有点同情他,所有的一切都是为了那个心脏,最后却是空忙一场。
“不会,我有预感一定可以找到他,集市是最多人的地方,我要一个一个去找。”他说话的声音有了坚定。
我不忍心,可是还是说了,“可是,你把钥匙给了比尔,要是比尔把钥匙和箱子交给了勋爵,勋爵肯定会把箱子和钥匙送给女王,那时,你还是自由的吗?你不会被女王控制了吗?到时你怎么办?”
他听了我的话,良久,才转头看向我,“要是那样,我只能认命,任人驱使,我以我的心脏去换取梅丽的重生,要是最后不能实现,我只能说,一切都是命运的安排。”
我听了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希望你可以尽快找到那个人,让梅丽复活。”
他听了我的话,很新奇地看着我,我第一次看到他的眼睛里有了真诚的影子,“你是真的不知道,还是有意这么说,你知道吗?要是梅丽的心脏放在你的身上,你就算没有死,都完全没有了自己的意识,你等于是梅丽的寄生体,这和死亡没有多大的区别”
“我知道,但是,在不能选择的情况下,我只能说祝福你,对吗?况且,你也把你最重要的东西给我作为交换了,不是吗?你爱梅丽,就像,就像,就像我爱威灵顿。”我对他笑笑,裹紧身上的披风。
“你看,太阳出来了,真美啊,真希望可以多看几次这样的太阳。”我们相对无言,很快,太阳就从东边露出了半边脸。
他顺着我手指的方向,也看向太阳,“是的,很美,我都很久都没有看到这么美丽的太阳了,我的生活都在海底潜行,黑暗才是我最好的朋友。”
“你从今天起,可以多看太阳了,阳光是最温暖的光芒。”看到他明显有点畏缩,太久没有看到太阳,即使微微的光芒,对于他来说都是阳光太耀眼,甚至使他有点畏寒。
他不想在我的面前表现得畏缩,他悄悄站后一点,退到了我的后面。他希望我没有发现他的后退,他尽量保持安静。
我低下头笑了,回身,我把身上的披风脱下来,他要比我高一个头,起码有一米九,我才一米六三,只能踮起脚,把披风披在他的身上。
“你比我需要,穿着吧。”我微笑着对他说,说完转身双手互抱,继续欣赏美丽的日出。
我看不到他的表情,却可以感觉到他的变化,周围的空气开始变得温暖,不只是阳光出来了,还有温暖的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