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该从哪开始讲,
这也算是不久之前的事,当时我一个人男扮女装在申城公共租界,那时的报社记者不好做。当时为了几条小道消息跑遍全城却一无所获是常有的事。
偶尔走投无路,吃几个人的心,伪造一下现场,也是有过的。
人,终究只是我的食物,但却不知为何,我总是很喜欢他们,胜过自己。
一个人骑着脚踏车到处的转,迎面的秋风里不时带来一些关于这个城的故事。
我在那样的场景下遇到了那个孩子。
几个地痞围着她,正一脸的不怀好意。
“大小姐你是不是迷路了?我们带你出去怎么样?”
她的穿着,无不彰显着自己非凡的家世。大户人家的女儿这个季节自己一个人出来散步?真有意思。
看着她已经一步步被逼到墙角,见这附近也没什么人,我又是扮男装,于是大胆得走上前。
“大小姐,原来你在这儿阿,老爷正到处找你呢。”
转过头的瞬间,我后悔了。看她的眼神就知道,是个城府极深的人。
“啊哟喂,又来了不知好歹想英雄救美的臭小子,细胳膊细腿的,也不掂量掂量自己多大能耐,今天哥几个就教教你做人的道理!”说罢他 拿出身后的刀子,向我逼近。
是我太冲动了。
深深叹了一口气,走上前去,一脚踢掉了他手里的利器,刀子飞向空中又稳稳得接在我手里,转身将刀对准了他的喉咙。
控制了头头,后面的小兔崽子没有人敢乱动。
“怎么,你还很得意?”
我恶意得用刀子在他的脖子上划了一条长长的口子。很快溢出血红的液体。
因为紧张,他的心跳得很快。香甜的味道,惹得我肚子一空。突然觉得好饿。再稍稍用点力就能割断他的喉咙了。
他害怕得浑身发抖,竟然尿了裤子。真是破坏食欲。
“大爷饶命再也不敢了,求你了,我…”
“没用的东西,滚!”扔了手上的刀,几个人都落荒而逃。
捡起地上的苏绣荷包,递给仍站在墙角的她。
“没事吧。”
“没事。”
她的眼里没有恐慌,像是对这样的事司空见惯。
她抬头望了望树干上的风筝。
尴尬的气氛促使我硬着头皮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利落的爬上树,把风筝摘下来。
“你的风筝,拿好了,赶紧回家吧。”
“在我的手上,它是永远飞不起来的,喂,能帮我带它走么?”
她的声音宛如天籁,我看见她眼里的寂寞,像极了很多年以前的我。
半晌我们都没说话,桃纸风筝被秋风扰弄着,簌簌得响。
她抬头时,白嫩的皮肤透着净,特别那双桃花眼,凡人有她这等容貌实属难得。
祖母翡翠的发坠用在她头上没有半点有钱人家的珠光宝气,反而带着几分脱尘。
只可惜对于我,比起那短暂的容貌,她的那颗心更加吸引我。这是本能。
正想得出神,她已走到我面前,放下苏绣荷袋,接过我手中的风筝。
“等春天,它就能飞了那你会过来看它吗?不知该怎么称呼你?”
“叫我墨尘”
“墨尘哥哥,等春天 一起放风筝去,我们约定好了!”
我看见了她眼中的爱慕,却无法告诉她,我不是男儿身的真相。也许这便是劫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