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舞台那边卖力的晃动自己的身体的男男女女,老老少少,我有些好奇,摇滚真的能让这么兴奋吗?
尽管好奇,但是我并没有兴趣也去摇两下。因为我很清楚,我的身份,我的本分。我并不是客人,而是酒吧里的服务生,还是临时工的那种。我只要做好我的事,然后结账,领走属于我的毛爹爹就行了。
对于跳舞嘛,我有兴趣,但是我不会去。因为我的人生信仰就是‘自由诚可贵,孔方价更高’。在我的心里,没有什么能比孔方兄的地位更高。而如果来这种地方消费,那就是奢侈,大大的奢侈。我是绝对不会把我辛苦赚回来的毛爹爹,又拱手送给和葛朗台一样的老板的。
看见对面有客人招手,我就尽职的跑了过去。然后又马上回来给他们拿啤酒,只是我没有想到,我刚拿着酒要送过去,就被两个一看就像不良青年的酒鬼拦住了。
“哎呦,长的还不错。小妹妹,陪我们哥几个喝一杯吧。”一个染了一头红毛,长了满脸的青春痘的男人伸出了手,想要去掐我的下巴。而嘴里说出来的话,让人感觉很是欠扁。
其实像这种调戏的戏码在酒吧这种鱼龙混杂的地方并不少见,而我近两年经常在这种地方打工,也见过好几次。只不过,还是第一次,当了主角。
遇上这种场合,一般人都是有些害怕的,十七岁的我也不例外。但是因为家庭背景的缘故,相对于我以前遇到的一些人,我却要淡定的多。或者说,我是不想在别人面前表现出害怕,不想被任何人抓住我的弱点。
我巧妙的躲过了那只朝我伸过来的猪爪子,当做什么也没有发生似得,生硬但却礼貌的说了一句‘麻烦请让一让。’
我并不想多事,在这种地方,这种事情也是常见。而且,在我来这里之前,介绍我来这里的那个人就含蓄的告诉过我,其实这里还经营着一些不大好看的生意。做为一名已经升上高三的理科生,而且又不是第一次在这种地方打工,我很快就明白了她所说的不大好看的生意是什么意思。
我明白,眼前的这些人肯定是把我当成小姐了。我有些不舒服,但是我也不想和他们去计较。而且,最重要的是,我不想让老板知道,其实我那张写着十九岁的身份证是假的。
其实知道我现在用的身份证是假的,也没有什么关系。重要的是,我不想因此丢了这份工作,这里的待遇不错,我还想以后有时间了再来呢。可是,我也清楚,这种地方的老板是绝对不会要一个未成年人的,那样的话,如果出事了,那将是后患无穷。
我想当做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可别人很明显不这么想。大概是我的态度让他们的自尊心受挫了,一群四个人立马将我围在了中间。开始说话的人再次开口了。
“呦,这还是有脾气的啊,正好对我胃口,走,哥几个,叫这小妹妹陪我们喝酒去。诶,正好,酒都拿来了。”说着,他的手就直接朝我的腰伸来。脸上猥琐的笑容,在那满脸的青春痘中,看着让人想吐。
一看这架势,明显是给脸不要脸。其实,我如果够理智的话,如果我不想惹祸的话,我应该识时务一点。或许说上两句赔笑的话,让他们占那么一点便宜也就没事了。可是我这个人,我虽然从不认为我是一个好孩子,好学生,但是我也有我的底线。
无论是怎样的环境,无论是怎么的情况,我都不会拿我自己的尊严和身体开玩笑,从来不会。所以尽管理智告诉我我应该低调处理这件事,可是感性还是让我直接一脚踩在了那不良青年的脚上,用上了我能用到的最大的力气。
“啊。”被我这么一踩,那人立即吃痛尖叫了一声。可是很快就淹没在嘈杂的音乐里。我看都不看他一眼,就想要离开。
环境淹没了惨叫,却不能淹没怒气。我还没有来得及将脚踏出去,就被那男的一把抓住了我的长头发。脑皮传来的疼痛感,让我全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没等我有时间缓解一下要命的疼痛感,那边的咒骂声就响了起来。
“妈的,你***竟然敢踩我,给脸不要脸,既然出来卖,跟老子装什么清高。”
那人一口槟榔味,让我有种想要吐的感觉。我并不在意他的咒骂,比这还要难听不知道多少倍的我都不知道听了多少。我只想把他的猪爪子给掰开,我很是怀疑,如果我再不把他的抓爪子给弄开,我的头发恐怕就全部被他给扯下来了。
但是我们两个显然不是在一个战斗级别上,即使我也是战斗经验丰富。虽然酒吧里混乱的很,但是这么大的动静还是很快就引起了别人的注意。领班快速的跑了过来劝架,想要劝开他们。可是很显然他们都是一些血气过剩的人,硬是和我这样的无名小卒杠上了。
本来我还想忍忍就算了,可是在他将他那张闻着就恶心的臭嘴凑到我的脸边的时候,我再也忍受不了。拉扯之间,他们已经将我逼到了就近的酒桌旁。我摸到一个酒瓶,也不管是空还是满的,毫不留情的往那红毛头上砸了下去。
我有看见鲜血快速从他的头顶留了下来,我也有听见旁边一群人的抽泣声。但我更快的推开已经处于半傻状态的他,快速的夺门而出。
就在我一只脚踏出酒吧的时候,我听见了后面的咒骂声。回头一看,如我所料,他们已经操着家伙追了上来。我终于有了一些打了人自觉,也有了一般人的恐惧害怕,处于求生的本能,我用上了百米冲刺的速度。
人在绝境中的潜能是无限的,这在我的身上得到了充分的验证,在这之前,我从来不知道我原来也是可以跑这么快的。如果知道,以前的运动会我绝对会去参加的。说不定,我还能抱几个奖杯回来,赢上一把虚荣也是好的。
很快我也亲身验证了无论潜能再好,也是有用尽的时候。当我双脚发软的站在马路中央像狗一样喘气的时候,后面的人还在不懈的在人群里搜索着我的身影,每个人的表情都好像我是他们的杀父仇人。
我知道,那种混混都是亡命之徒,如果我落在他们的手里,说我再也看不见明天的太阳,我也一点都不怀疑。可我就像一只打不死的小强,我也不想被人给打死,活着总是好的,虽然我也不清楚,就我这样的人活着比死了到底有什么好。
绝望中求生存的我突然看见旁边有一辆小轿车停了下来。车子我知道不少,可是对于车牌标志,在我的眼睛里,却是个永远的盲点。
上一秒,有人告诉我,说这个这个是什么,而下一秒我就又在绞尽脑汁的想那熟悉的标志是什么牌子。对于这件事,陆露对我的总结就是,仰天长叹一声,然后白我一眼,然后就再也没有下文。
我也不在意,因为我知道,我这一辈子都开不起它们,既然开不起,就更不要奢望它们属于我,既然不属于,我知不知道它们又有什么关系呢?
看着那些离我越来越近的人,我快速的蹿到了那车子的另外一边。如果有其他的地方可以躲,我也绝对不会选择这么降智商的地方。我低身伏在车子旁边,在心里祈盼着他们快点走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