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章 书店偶遇
第四十九章章 书店偶遇

第四十九章 书店偶遇

秦哥和石榴在广场小公园长凳上坐着,一边聊一边吃,吃货聊天受不了,聊的都是吃的,嘴里还不断地往里送东西。

“对了,秦哥,你们那里有什么好吃的没有?”

“有啊,什么烙饼,油炸螃蟹,还有......你别这样看着我,好不好,感觉快要被你吃了一样。我肉少,你还是别吃我啊。”

石榴听得出神,身子都倾了过来,眼睛里泛着光,好像烤鸡烤鸭都在眼前一样。

“切,你的肉是酸的,闻一闻就知道了。”

“啊?有这个味道么?”

“是啊,把爆米花拿过来,都别染上酸味了。”

“囔,还有一整整一大包呢。”

“怎么就只有一包了?不够吃啊,还准备回去吃的呢。”

“不是还有一包嘛,乐观点啦。”

“对了,我们再去逛逛好不好,再买些就回去了。”

“好吧,不过可得忍着别边吃边走,不然恐怕永远带不回学校吃的了。”

石榴抿了抿嘴,把剩下的一包给包好,可是还是忍不住掏出一颗来放嘴来。前边是一个卖什么水果的摊摊,再过去,却看到,新华书店。

新华书店,对呀,今天可主要是来新华书店的,怎么赶来这只顾着来逛了,秦哥看着书店发呆,到底是去,还是不去呢?心里一个纠结。

石榴看到了,却说道,“怎么,你想进去?”

“哦,你不是还要买东西吗?”

“没啥啦,瞧你也是个书呆子,在学校上课,就知道看书,见了我还爱搭理不搭理的,还有,你每次盯着窗外,我就不懂了,上课不认真,下课在那里瞎看书有什么用嘛,走吧,走吧,进去看看,也免得错过经过这里啦。”

秦哥就被拉石榴拉了进去,书店的门卫看着奇怪,说道,“东西,检查一下。”

“放心啦,大哥哥,我们是来看书的,不是来砸书的,没有武器啦,要不这些你帮我先保存着,待会我们过来取。”王石榴那嘴巴,也不知道哪里学的,又甜又娇的,感情是爆米花的甜味反胃了。

这里的新华书店是以前自己在武功镇时的三倍,宽敞明亮,书籍各种各样,而且分类更多,医学书籍、军事书籍、文学书籍、历史书籍、通俗杂学等等。而且不像以前那样人流量小而喧闹,这里人特别多,地上总有许多小孩在看书。大多是那些自己看过的寓言童话故事,回味,儿童时光的自己都是在田野里像一头牛一样野奔,而这些小孩却在这里看书看得津津有味,可见自己的确实在很多方面落后于别人是很正常的了。不过即使自己没有别人那样的条件,没有周围这样的氛围,但是接下来的时光也会尽力地补充自己的不足,即使永远是慢半拍的感觉。

我不是懒,我就是忙得不明显而已。要知道此时被称为书呆子也没有什么不妥,看书就是一种乐趣。

“秦哥,那里有郭敬明的小说,我们过去看看?”王石榴很喜欢看小四的小说,不过书呆子秦哥却一味的看那些什么历史、医药、军事、哲学类等几乎很难懂的书籍。其实秦哥也不是很明白那些书籍中文段真正的意义,但总觉得某一天总会发挥它们的作用一样,还是一如既往的看着。

“你过去吧,我在这看会。”石榴走开了,秦哥静下心来,翻开一本《九州医药鉴》,才看到说有一味药,里面有五中味道,不同体质的人,能够尝到不同的味道。秦哥觉得太神奇了,真有这样的事情?

正看到,此处,背后却传来一个声音,很熟悉,“你也来看书了。”

原来是那天在写字的时候说他写字很漂亮的那人,秦哥愣了一会,说:“哦,好巧,你也在这。”

“是呀,我来很久了,刚刚才看到你,还以为不是你呢?”

“哦,我刚才......你在看什么书呢?”秦哥真想实话实说“没有注意到”,但是想想在学校注意那么久也没碰上她,今天偏偏在这地方碰上了。

“瞎看看,不经常来?你经常来吗?”她问道。

“恩。”呆住了,明明是第一次来,偏偏点头说是,好像希望下次也能在这里碰到她一样。

“你一个人来的吗?”

“没,没有,还有同学。”

“他在哪里啊?”她左顾右盼地看了看。

“秦哥,我们回去吧。”此时王石榴跑了过来,秦哥愣住了。

她看了一眼,笑了笑,“秦哥!好听,我先走了,下次再见。”

“诶,你叫......”怎么搞的嘛,见了两次面,竟然名字都没能知道,太窝火了。两眼冒着黑烟看着石榴。

“秦哥,肿么啦,有必要像烧烤摊的大叔一样吗?”王石榴一脸的无辜,心里嘀咕着,那女孩不就是校播音室主播的好姐妹嘛。

“什么?你认得?”秦哥抓着王石榴问道。

“弄疼我啦,放开我,”皮厚脂肪多,竟然害怕疼,“一点都不懂怜香惜玉,那女孩叫”

“我就瞎逛逛,萧雨萱,楼下的102班的。”

“萧雨萱,原来叫萧雨萱。”秦哥放开了王石榴,“谢谢你,石榴。”

“又说谢了,这家伙看起来木讷,不过木纳这事,如果干的好,叫深沉。他这老是慢半拍的感觉真让人捉摸不透在想什么,放着我这位大美女不来讨好,却偏偏对只有一面之缘的萧雨萱念念不忘。”王石榴不解,走出书店,继续一边吃一边走。

“萧雨萱......”

“我说,秦哥,中邪了是吧,她的名字都让你念了一百遍了,自从出了新华书店就没停过,又不是英语单词,有必要年那么多遍吗?”王石榴实在受不了,竟然还有这样的奇葩。

“哦,好啦,不会忘了,让我给你拿吧。”

“这还差不多。对了,什么不会忘了。”

“就是每记住一个东西,只要念上一百六十遍就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

王石榴纳闷,秦哥这十有八九真的是中邪了,一个人名只要两三遍应该不会忘记呀。不过秦哥的所谓一百六十遍,那所达到的熟练程度就是希望以后碰到的时候,能够吐口而出,而不是需要思考,这样的一种条件反射一样,才觉得舒服。就像很多时候,我们见到某个人,明明很熟悉,但是就是叫不上他或她的名字,原因就是记忆被慢慢的覆盖,提取的时候会受其他信息的干扰,所以才会有那种暂时性遗忘的感觉。往往一个人时却又突然回忆起来,只是很可惜机会不是每次有。所以对于秦哥来说,每一次的碰面就像最后一次一样,希望能够非常准确快速的说出她的名字,那感觉会是多么的好。

“对了,王石榴,今天很感谢你哦,不是的话,也许今天没有这么精彩,还有就是谢谢的爆米花,包吃了一顿,从来没有吃过那么多爆米花。”

“再说榭,再说榭我怎么好意思向秦哥收钱啊。”王石榴感觉这书呆子就知道说榭。

“啊?哦,我不说‘谢谢’了,再见,谢谢!”秦哥的对于“谢谢”这个词恐怕练习了不知一百六次,不然,挡都挡不住口啊。

“秦哥!”王石榴抓狂了,一手捧着爆米花袋子,一手抓着还来不及塞进嘴里的爆米花,左脚立着,右脚使劲的蹬着地面。还好内功不深,不然那条路肯定得陷下三尺。

肿么啦,秦哥,你就不能理解一下石榴的心思么。难道这就是“我本将心照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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