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陈兰(十一)
42 陈兰(十一)

“你们要按揭么?”看我们都商量好,李美娟问道。

“不了,一次性吧,按揭有点麻烦。”我想了想说,并看着苏晟,征求他的意见,他没有反对的点点头。

李美看了看Isaac,Isaac说了也一次性付款后,她便走开去整理合同拿来。

签了合同后,付了定金,约定了取车时间,便跟李美娟道了别,从4S店走出。

“一起吃饭吧,反正都是要吃饭的。”小燕建议说。

“恩,好,苏晟,你下午不急着回去吧,一起吃个饭?”我问了下苏晟。

“饭总是要吃的,就一起去吃吧,吃完我再回公司。”苏晟点了点头。

“Emma在新学校还适应么?”小燕问,这才发觉从小Emma上学后都没怎么和小燕聊过天,就算遇到也没有好好聊过。

“挺适应的,听她肖老师反应,这孩子和小朋友相处的很好,对小朋友都很照顾,像个大孩子似的。”苏晟说。

“那就好,伊恩刚上学那会闹了好长一段时间呢,每天都不肯起床,不肯吃早饭,不肯去学校,后来清楚不管他怎么闹,怎么哭,最后还是要去学校,这才每天自觉的起床,吃早饭,然后我送他去学校,有时候是Isaac送。”小燕边看着菜单边点餐。

“小Emma很乖,这点是很好的,从没有闹过不肯去学校,相反,好像很喜欢去学校,也不知道什么原因。”我说。

“可能她觉得学校的小朋友很多,有人可以陪她玩,而伊恩稍稍有点内向,到现在,还是很排斥跟其他小朋友一起玩。”Isaac看着窗外说。

“伊恩对小Emma倒不是那么排斥,有时间让他经常到我家玩。”又想起小Emma还很小的时候,伊恩经常为了陪她玩不肯回去,小小的他们,小小的世界,小小的幸福。

“对了,陈兰,听Isaac说,你过些天要来公司上班?”小燕问起上班的事。

“恩,前几天Isaac他刚跟我说起,我想反正小Emma也上学了,我反正是要出来找工作的,刚好他跟我说起工作的事,那恭敬不如从命,听他安排咯。”说真的,现在不知道为什么,总感觉小燕说的话总会有另一层意思,听话听音,听得有点累。

四个人,话不多,安静的吃完饭,Isaac说他送苏晟去公司,想和苏晟聊聊。小燕没有反对,问我方不方便送她去公司。我点点头,反正下午也没什么事了,回家的话刚好顺路。

送完小燕去公司后自己一个人回到家,刚坐下,电话响起,从包里拿出来一看,一个陌生号码,最近陌生号码有点多。

“你好,我是陈兰,请问你是?”接通后,电话那段却没有声音。

“你好,你是谁?”难道是,方志强?直觉告诉我,是的,是方志强,又问了几遍还是没有回答,只听到隐约的用力的吸气声。

“方志强么?”

“是,陈兰,是我。”听到肯定的答复后,心跳不由得加快。

“怎么打来电话不说话呢,有什么事么?”咬着嘴唇,努力让声音平稳,不带任何情绪的从口中说出。

“我刚和美娟一起吃饭,听她说起你,听说你结婚了,有个女儿?”

“恩,是的。”

只听见电话里的轻微的电流声,或许都觉得有点尴尬,谁也没有说话。

“我想见见你,可以么?”不知道过了多久,电话的那端才挤出这么一句话。可以么,可以么,有什么不可以的理由么,分手后不代表不可以做朋友,不是么。而且,重要的一点是我也想见见他,看看他现在的模样,仅此而已。

“可以,时间你定,这些天我都有空,你看你什么时候方便。”

“好的,那我到时打电话给你?”

“哦,把李美娟也带上,我不想她误会。”我也不想我自己误会,有她在,至少时时提醒我注意看清现实,别再做梦,尽管我不确定是否对方志强能不能坦荡荡的面对他。

挂了电话,坐在沙发上,想到了很多很多。

我和玫瑰不同,我生来就明白一个道理,想要什么,想得到什么,必须自己去努力,去争取。我没有一个富裕的家庭在我的身后可以让我挥霍,也没有一个可以像苏晟对玫瑰那样万事容忍的异性朋友,也没有任何说不干就不干的资本,也没有像Isaac那样有钱的前男友,更没有像Able暗地里默默关注玫瑰那样默默关注我的人。

在遇到玫瑰之前,我万千上班族中的一员,从一所不错的大学毕业后,找了份还算稳定的工作,而且这工作是冲着曾经暗恋的男生去的,尽管后来看清那不是暗恋,从爱情转变成了友情。

在认识玫瑰后,每当玫瑰说起她和她妈妈的事,我心里很是羡慕,从小我妈的眼里就没有我,家里的条件也不准许我肆意的过活。后来因为玫瑰我认识了苏晟,身边也有了几个所谓的有钱人,但关键是有什么事去找他们,拜托他们,他们给的是玫瑰的面子。

倘若不是因为玫瑰,他们会那么尽心的帮我做这做那么?我不确定,这也一直是我有些害怕的事,很多东西看起来我好像都拥有了,但都不是我的,包括苏晟,所以经常我会胡思乱想。我知道有时候是我自己多想,可现实不就是这样么。

不可否认,骨子里的我总会让人绝望,总觉得把这个势利的社会已经看得很清,偶尔庆幸遇到玫瑰,她改变了我的整个人生,也让我终日活在恐惧中,唯恐不小心,失去拥有的一切,包括苏晟,包括现在充裕的生活,包括我的整个生活圈,对一切的不肯定让我终日惶恐,但这一切,我从未对任何人提起,有时怀疑自己是不是有人格分裂症,一方面那样心疼着玫瑰,一方面又害怕,害怕她会夺走我所有的一切,真的很讨厌这样的自己,虚伪,伪善,满满的负面能量。

而在我过去的人生中,我唯一不害怕失去,过去二十多年中唯一的一抹色彩就是方志强,记忆中永存的白衣少年。

永远记得,樱花烂漫的时节,他穿着白衣,踏着樱花从林间小道的那端慢慢的走过来。看到在等他的我,他笑了,那个笑容是给我的,是属于我的,那一刹那,觉得男人的眼里只会有我。记忆中的白衣少年,记忆中的那漫天的樱花,记忆中的那些美好。

还记得那天,几个要好的同学约了星期天去爬山,有他,有我。一大早,我们从学校出发,目的地是之前就说好的宝石山。那段时间我刚好感冒,本来不打算去的,结果还是被同寝室的宿友给拉去了。爬到一半,觉得浑身无力,找了个凳子坐下来,跟前面的同学打了声招呼,说感冒了,怕是爬不上去了,歇会自己回学校去,让他们不用担心。一直在前面的方志强听到这些,跟身边的同伴说了几句话,他的同伴听了点点头,继续向前走去,而他走过来坐在我身边。

“你不舒服?”看着情形,还要问么,明知故问。

“是,前几天感冒一直没好。”耷拉着脑袋,闷闷地说。

“还有力气走下山么?我陪你去医院吧。”方志强看着我说。

“歇会,慢慢走应该还可以走下去。”便不再说话。

那天,从山上走下来,我们走的很慢,我慢他也慢,我快他也快,亦步亦趋。那一段山路,成了我最美好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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