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夜郎月夜
“白马,青龙已诛,可是你在哪?”月夜靠在院中的合欢树下,拿着一壶酒喃喃自语。这棵树是白马种的,“合欢”本多情。他不喜言辞,可是他对于白马那时的少女情怀,却是懂的。即使懂又如何?如今已是物是人非。
今时今日,他才方知心里不知什么时候有了一个她,是在救她免遭灭门之难的时候,是在带她到仓牙拜师学艺的时候,还是在她向他辞行的那个夜晚?他不记得了,酒顺着嘴角流下,月夜月白长衫湿了一大片,却也不在乎。一头如墨的青丝缠绕在合欢树的虬枝上,缭乱却有不失美感。
其实那天,他并没有离去,站在那里一直看着白马的小舟向岛中划去,他多想白马可以回头,可是白马走的竟是那般决绝。
惊涛海面四荡,云隐不祥。一瞬间天昏地暗,雨似瓢泼,月夜似一座雕像,雨顺着他的长发淋下。束发的丝带也被冲散了,顺着华袍而下,狂风不知带着它所往何处。
跟随而来的侍从匆匆忙忙给月夜撑起了一把伞,风刮的伞哗哗作响。
“公子,我看我们还是先回去吧。等雨停了,我再过来接将军回去。”
“滚!”月夜再不发一语,侍从知道公子的脾气,纷纷退下,站在不远处。
月夜似乎听到巨大的哀嚎声,那是青龙的咆哮,可是白马呢?白马你不要有事,这一辈子我们月家欠你的怕是还不清了。
月夜第一次有了这样的感觉,是恐惧,是害怕。像是快失去了什么,那种不祥之感压得他快要窒息。万年不化的冰山卸掉了伪装,第一次在他身上看到了焦虑,看到了不安,他不能再这样等下去。
“来人!快给我准备船只!”
“可是公子,将军想必还在与青龙作战。现在过去恐怕……”
“准备船只。”话不多,却让人不敢违抗,巨大的气场令侍从们也后怕了,周围充斥着一股肃杀之气。有时候他们觉得看似无害的公子其实才是最让人恐怖的那个,公子武艺学识并不差于白马将军,只是公子一贯性子冷,不喜官场。月家世代金戈铁马,难道老将军的衣钵真的要白马将军继承?。也罢,有些事是他们这些下人不能过问的。
一切有恢复了原样,海还是那般深处,唯独它的颜色变得更加诡异了,蓝色却有点红色。那红色深深刺痛了月夜,他用力的攥紧了拳头,微微有些颤抖。
海面上有青龙破碎的残躯,一股很浓的血腥味令人作呕。“找到了吗?”
“公子,这里除了青龙残肢并无其他,将军恐怖已近……”侍从看了一眼,便闭口了。月夜的眼神充满了杀气,令在场的每一个人不寒而栗。
“继续找!你们几个回去禀告夜郎王,就说将军在诛杀青龙后不知所踪,望派兵来救,剩下的继续找!”
“是!”
月夜和这些精兵找了两天两夜,除了一把断了头的银枪和一把长弓,什么也没找到。想必白马也是凶多吉少了。
夜郎王为了嘉奖白马为夜郎除去大害,特追封白马为护国大将军,由于没有找到尸首,所以无法厚葬。
月夜拿着那把银枪和银弓久久不语,一滴清泪自眼角滑落,只是一瞬间,快的似不曾来过。
月夜将银枪和长弓放在一个长盒中,此盒为千年沉香木所制,不烂不腐。
月夜抚摸着盒上的雕花,细辩是一朵合欢花,月夜看着那棵合欢树,一切都显得那般讽刺。他将长盒埋在了合欢树下,他不知道自己为何如此,只是顺着自己的心意这样做了。
月夜本非贪杯之人,可是这些天他喝了很多酒,却怎么也醉不了,果然酒不醉人。他靠在合欢树下,看着月光,“原来你终究没有喝到腰中的那壶酒,我是该庆幸吗?至少你死前还是不恨我的,不是吗?白马,你果然比我狠!这般折磨我是不是很有成就感?我告诉你,我不会为了你而去伤痛什么,你我的情义算是尽了。我会娶夜郎王之女,然后当我的驸马,何乐不为呢?今晚是我最后一次为了你而放纵我自己!”
月夜喝完了最后一壶酒,扔掉了酒壶,“砰”的一声,在这个寂静的夜里,愈发响亮了。从明日起,他又将是那个清冷高洁的月夜,谁也不能影响他,谁也不能!
“好酒啊……”我趴在老板娘的酒窖里,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唯独少了她。
“我的酒怎会不好!等白马回来,我还有更好的窖藏!”
“噢?你认为白马尚在人世?”我对老板娘的说法颇具好奇。
“你们有谁见到白马的尸体了?白马只是和他一样,只是还没回来而已。写书人,你说呢?”
看着老板娘那充满希冀的眼神,我为之动容,“确实如此,盼卿归,待到那日,我们不醉不归!”
我拿起腰中别着的折扇,潇洒的一挥,扇面尽展,上面“写书人”三字便尽现展出,笔法雄浑有力,一看便是出自名家之手。
“夜郎偏居北方,本为寒冷之地,像折扇此类物品在夜郎是极少的,除了王工贵族用来把玩之外,普通百姓是不会有此物。况且折扇上‘写书人’一看便是出自名家之手,你绝非普通百姓。你到底是谁?”
“老板娘好眼力,我非夜郎人,这个解释还行吗?”我合起折扇,“老板娘多虑了,无论我是谁,对你们绝无威胁。我的身份我一开始就说过了,是与不是还是你自己想想吧。还是准备好酒,等白马一起我们痛饮三百杯,如何?”
“甚好!”老板娘凤眸一扬,数不尽的妩媚风流。
我本不是故事中人却走进了这个故事,扮演着写书人的角色,看惯了悲欢离合,如今我也变得多愁善感了。看来我也只是自命风流而已啊,也罢,一切又岂是我一小小写书人所能改变的?还是喝酒写书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