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不曾给予
在我们交往后的第一个假期宋清风就了解了我家的情况,他劝我假期的时候留在他身边,可是我拒绝了。
我喜欢宋清风,我想和他在一起,可是我知道有的时候两个人在一起是需要距离的。不说距离产生美么!小别胜新婚么!
其实在我的私心里还有别的原因。
宋清风有一个家庭,一个完整美满的家庭。在他自己的城市里他还会有他自己的朋友交际圈,可是这些对于我而言却是奢侈品。我羡慕他有这样的家庭有这样的圈子。我可以想象,我在他的家庭里,在他的朋友圈子里,他们说着彼此感兴趣的话题,而我只是在一边听着。我觉的他们的世界我无法融入,我想也许是我孤单的太久了吧。
那时候的我,固执的认为我喜欢宋清风,可以只是单纯的喜欢他一个人。我忽略的一个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可不能是一个人,也不可能只和爱的人在一起。两个人在一起,其实并不只是两个人的事情,关系到两个家庭,甚至是两个交际圈。我们彼此都要进入,融入到彼此的家庭和交际圈,如果两个人可以做到,那么才会是美满。
像当时的我那样,喜欢自己喜欢的,讨厌自己讨厌的,怎么可能很好的融入当时的宋清风的圈子里呢?
十几岁的西城满身的棱角,却充满了青春的青涩。
二十几岁的西城已经学会了圆滑,却更怀念青涩的自己。
所以,失去的永远是最好的。
大学时候的我,毕竟还是个孩子,没什么担当。一腔热血的领养了嘟嘟,可是在回家之后的日子里我的耐心和爱心被这个小家伙几乎是磨净了。其实嘟嘟很听话,可是我自己每天都不按时吃饭起床怎么能为了它天天做饭天天早起!事实上是我辜负了嘟嘟。
我记得送走嘟嘟的那天有点阴天。嘟嘟穿着我给他买的小红鞋可爱极了。我看着它在别人的怀抱里,可怜巴巴的望着我的时候我感觉我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恨的人。
人总是在分别的时候,和分别之后才会想起对方的好。
在分别和分别之后的日子里我脑子里都是嘟嘟的好,嘟嘟的可爱。
我记得它躲在我沙发上我很多娃娃中间,让我找了一圈又一圈。我记得它吃完骨头,用爪子刨地板买骨头的样子。我记得我一回家它就蹲在门口等我。我记得它把我的拖鞋叼到自己的窝里。
我记得很多事情,很多我和他的事情,可是我却还是没有勇气把它带回家。在之后的日子里,我曾看了一部电影《和狗狗的十个约定》,我是一直哭着看完的。我第一次有种负罪的感觉。这也致使我到现在都不再养狗。因为我清楚我们对于他们来说意味着什么。
如果不能给予,那就不曾给予。
我记得我看着那位带走嘟嘟的阿姨开着车离开,我蹲在马路上哭的像个孩子。手机的铃声叮咚作响,屏幕上分明写着三个字,大白痴。
我抓来办公桌上配合我的手机,屏幕上也显示的是三个字,疯兔子。
什么时候宋清风已经换成了夏栎,什么时候大白痴在我手机里彻底消失,取而代之的却是疯兔子?
“我不在的时候不准想别的男人。”
头顶飞过千万只乌鸦。
“我查到你妈妈的事情了,你,想知道吗?”
我曾经,或许上一刻还很期待知道妈妈的曾经,那些关于她的爱情故事。可是当夏栎说出他已经查出了故事的时候,我却犹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