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蒙登基之日。势力还有所单薄,天下因此还未太平,尤其是草原上的两大势力——东,西突厥经常越界攻打。
桃花原是金朝象征之物,每年都会开的遍地都是,空气中到处都能闻到那花香四溢。
桃花酒,亦是这金朝最值得骄傲的东西。只是,这一年,所有的桃花都未开就败。
这一年。
我的父皇,李蒙,因为桃花的败落,开始恐惧,听信了一群皇后的亲信的话,将我这个,不受宠的皇子,当做人质押往了东突厥,以此来换得五年的和平,以及,五年备战时间。
在东突厥,我认识了一个姑娘,据说是东突厥大可汗最宠爱的四郡主——阿格玛苏。
犹记得我在刚刚到达东突厥时,只有她一个和一个比较年长的(也就是后来总是照顾我的吉特——蒙达娜)人,站在蒙古包外,望着我。那时的阿格玛苏,总喜欢穿红色的半袖裙,扎着百根辫,笑起来时左脸颊有一个浅浅的酒窝。
在东突厥,没有人和我玩时,便自己捡一根木棒,在沙地上画地形图。每当阿瑾,哦,就是阿格玛苏,我不喜欢叫她这个名字,我喜欢叫她阿瑾,李瑾。如草之兰,如玉之瑾。匪日熏琢,成此芳绚。她就像是一块未经雕琢,纯洁美好的玉块。她来找我时,我都未给她好脸色,心想的是东突厥的人,没有一个是真心待自己的。
直到那一件事的发生。他的哥哥与我赛马,结果我赢了他,他的哥哥一怒之下拿起斧头便朝我砍来,还未等我反应,阿瑾早已扑到我身上,替我挡了那一斧头。我抱着她。
“疼……”她皱着眉头,眼泪哗啦啦的流。
“傻瓜。”不知道为何,我的心中闪过一丝疼痛。那一次,她整整昏迷了两天,我陪了她两天。
从那次开始,我们之间的关系缓和起来。
那次,我们一起骑着马在草原上。
“公子,最想要什么?”她突然开口问了这么一句。
“江山大业吧。阿瑾呢?”我想也未想便回答了她的问题。
“我的……”我没有看见她已抬下眼脸,盖去了那眼中的失落,“那些都不重要啦。”
五年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我被允许回京。
那天,阿瑾一直陪我走到草原的尽头京城的边境。她没有说一句话,低着头,在我和她要说再见时,她突然抬头,我看见了眼泪从她的眼角滑落。
“公子能不走吗?”
“阿瑾……”我十分为难。
“我明白了,那么公子有缘再见!”她用手擦干了眼泪。
“阿瑾,等我,等我有了权力,我一定接你来京。”我还是忍不住抱住了她。
“那么,阿瑾等公子。”闷闷的声音像是从我心中发出来的一般。直叫人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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