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阿信第一次看见曾好的时候,是在一个炎热的中午。
那个时候,林阿信正满头大汗地趴在河边抓小虾。不知什么时候,有人一脚把他踹下了河,他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呛着了!一抬头,一个天使般的女孩出现在他面前。
她把头发扎成一束,额前的刘海铺在风中,大大的眼睛眨巴眨巴,白皙的皮肤和粉色的连衣裙,把她衬托得不像人间之物。
“这是矿泉水,给你喝!”那位仙开口说话了,声音的随意让人突然觉得那不是淑女,而是一个暴君。【然而事实也却是如此!】
那是林阿信第一次喝到矿泉水,甜甜的滋味刺激着他的味蕾。他说:“真好喝!”然后,曾好就笑了。
乡间总是充满与城市不一样感触的味道,炎热的时候,河边苇草长得非常茂盛,风吹过的时候,成片成片地摇摆着,形成一片畅眼美景。而坐在河边,也会无比的清爽!阳光倒映在河里,有蓝天、白云、小鸟。压力山大,也会马上被消除。
曾好被爸妈送来了外婆家,她并没有感到难过,因为在这里,还有一个她要好的朋友——林阿信。
林阿信没有爸妈,只有爷爷奶奶,他们看上去有四十多岁了,实则只有三十多,很明显,林阿信不是他们的亲外孙。虽然这样,林阿信依然很爱他们,总是帮他们干活,他们不让,他就去河边捉小鱼、小虾,晚上回来煮着吃!从林阿信看见曾好的那个时候起,他便有一种懵懂的情愫在里面。她和自己见过的小女生不同,气质很特别。说话虽然大声,行为虽然粗鲁,却很少爆粗话,打伤别人;而自己班上的小女生,表现出一副扭扭捏捏的样子,却动不动就又打又骂!而且,还有那瓶水,只有她会在他大汗淋漓的时候给他水喝。
“林阿信,走,跟我玩!”这是曾好最爱说的一句话,根本不等他回答就扯着他的衣襟,把他拉走了。
从此,曾好便在这乡村的小学里念书了。她爸妈称这为“忆苦思甜”,说白了就是为了赚钱养她而没时间照顾她。
林阿信比曾好大两个年级,可是一天绝大多数时间他俩是在一起玩的。【四十他俩年龄差不多,只是林阿信比同龄人早上了一年,而曾好因为贪玩,晚上勒一年。】
“林阿信,快点出来。”曾好踢开他们的教室门,瞬间被无数双好奇的眼神射住,这个小女孩是要干什么?
曾好才不在乎这群大自己一岁多的同学的目光呢,走进教室就去拉林阿信。林阿信很少收到班上这么多人的注意,都是托曾好的福。他脸涨得通红,任由曾好拉走。
即使一开始被无故踢下河,后来被欺压,林阿信也觉得是幸福。从遇见曾好的那一刻开始,林阿信的生活就变了样,他不知道那算什么,但他只想这样一直和她在一起。
后来,林阿信要小学毕业了。他的爷爷奶奶都让他不要再贪玩,认真学过这段时间,考所中学。林阿信本以为自己不会念初中,因为家里穷,所以他含泪地点点头。
“曾好,我要毕业了!我要认真,这段时间不能陪你玩了!”曾好一直让他叫她本名,他不敢反抗。
“不行!”曾好想也没想就说。不玩?怎么可能!
林阿信沉默了。
曾好故作生气,转身就走,其实她只是想整整他,然后就松口的!
林阿信叫喊她的名字,她也不回头。
“曾好!”林阿信抱住她,“不要生气,不要不理我,我不要一个人。”
他哭了。
曾好怔了怔,抚摸他的头:“林阿信,你是脑袋长痔疮了?【虽然那个时候他们都不知道痔疮是长在哪儿的,只是听语文老师念过这个词儿。】我只是想整整你啦!”
一个月后,林阿信考上了镇上的中学,然而他的家距离学校太远,这可急坏了林阿信的爷爷奶奶!
“妈妈,给我带一辆自行车到外婆家来!”搞定!
有了自行车,林阿信每天都回来得早,为了只是多陪在曾好的身边。
再后来,曾好小学毕业,随爸妈回到了城里。之后,她和林阿信便失去了联系,有些时候她也回乡下,可是听说林阿信出去跟别人学厨艺,走了。
只有那辆自行车,靠在他家屋檐下,静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