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没有想到 有这么一天
第四十三章 没有想到 有这么一天

因为家里被一把大火吞噬,康复训练只好在医院里了。这段时间,一直是大叔陪着我,毕竟小望还是个孩子,还是要念书的,小尤也和他一起去学校了,我没有追究什么,因为我也和小望一样,一直把小尤当做亲妹妹一样的,而且她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了小望,至少证明她是那么爱他。

我被两只明晃晃的钢管支撑着,,一步一挪的向大叔的方向走过去。

“不行了,我不走了。”实在是坚持不了了啊,虽然病房里有空调,但是依旧不减阳光散发的燥热。

“你这家伙,才那么一会儿就不行了啊?哎呦,没想到你不仅笨,还很懒啊!哈哈。”大叔看着我,肆意的笑着,这个家伙,有没有同情心啊!我都这样了,还有脸在那笑的那么开心,我真是怀疑,这么无良的人,是怎么混进人民治安的队伍中的啊,深深的鄙视!我朝他翻了个很大的白眼。如果是我的小诺哥,此时他一定会在我耳畔轻轻的说,休息一下吧,我心疼。

所以啊,我到如今都依然记得他的一切。因为太年轻,所以即使伤痕累累,也舍不得忘。

“好了,快起来,你走到我这儿,我告诉你一惊喜怎么样?”

“切,谁稀罕!”

“你快点了,要不然什么时候才能站起来啊!不站起来怎么看我公司开张啊!”

“什么?你说你的公司?”我故意掏掏耳朵,故作惊讶的说:“就你也能开公司了啊!天哪这世界是怎么了。”

“你个死丫头!什么意思啊你!”

激怒他是我唯一的乐趣,看来我得逞了,哈哈,看在他这么可怜的份上,就起来好好做康复吧,这一个多月来,比前五六个月,感觉好的太多了,都几乎可以离开钢管走路了!应该出不了一周,就可以离开和我犯冲的医院了,光是想想,做梦都可以笑醒了。

项晨的妈妈家境很好,所以我的柳诺可以毫无顾虑的带着他的小玉远走它国。所以,大叔可以随心所欲的做自己想做的事。

“对了,你开公司,那你放弃你的刑警梦了啊?”

“拜托,他们不冲突的好吧!”

“你傻啊!怎么会不冲突!”这个大叔,平时看着挺机灵的,没想到傻啊!我晕死。

“我知道你的意思,我是要找个人帮我照看公司,当然,的是我非常信任的人。”

“说了半天,你搞的公司是做什么的啊?”项晨除了当治安,还能干什么,这个笨蛋,我完全不看好他。

“就是,我妈妈传媒公司的分公司。还有就是我妈妈啊,她最近迷上了红楼梦,还说什么公司一开始运用,就让我办一个,红楼梦中人的海选,可真能折腾!”

不是吧,可以养眼了,哈哈,肯定有很多帅哥来参加,哈哈,红楼梦我最爱的就是贾琏了,即使他是那么的猥琐,还那么重口味,但是,只一个优点就可以让本姑娘对他倾心了啊,那就是帅!哈哈,好吧跑题了。

“你个傻货,淫笑什么呢,我知道本公子帅,但是也不用边淫笑边流口水吧!”

“去死,你不自恋能死啊你!”项晨冲我哈哈的得意大笑。

“舒小飘。”病房的门被推开,程预璐面色苍白的,扑通一声跪倒在我的面前。我被这突如其来,莫名其妙的预璐吓到无语了。

“舒小飘,这一切都怪我,都是我的错,求求你去看看哥哥好不好?我求求你了。”这个面容姣好的女子,就这样为着他深爱的男子跪倒在我的面前,可是预研怎么了?

我疑惑的望着预璐,还是忘不掉那晚的耻辱:“他怎么样跟我没有关系。”我别过脸不去看她,我以为这样,就不会再去想那个曾用歌声打动过我的男子了,可是我的心却迫切的问‘他怎么了?’‘出了什么事’…

“小飘,我知道,你还在恨我们对不对,恨我们搞不清楚状况,可是小飘姐姐,在落花小巷的时候…”

“好了,程预璐,你不要再说了!”大叔,抢在我前面,怒斥着程预璐。

“不,项警官,听我说完好吗?”

我示意大叔,让她说下去。

“那天,我一直在角落里观察着哥哥,他不是故意不救你的,他根本就不是故意的,他个笨蛋,他以为让你恨他,以后才不会那么痛,我哥就是个大笨蛋!”

我越听越糊涂了,什么让我恨他,以后才不会那么痛?都什么跟什么啊!

“说清楚好吗?我想我和小飘都糊涂了。”大叔的职业病还真是够严重的,连我越来越糊涂都能看出来,真是佩服。

“哥哥他,得了一种罕见的病,医生说他仅剩几个月的时间了,我知道,他虽然不说,但是他的心里最放不下的就是你,最想念的也还是你。所以我想求你原谅他,去看看他好吗?我哥哥他很傻,真的很傻,医生都说了,他不可以经常出去,可是他就是不听话,每天都跑去偷偷的看你,看到你笑,他都傻乎乎的跟着笑很久,只要你眉宇微微一蹙,他就不停的叹气,直到你眉宇舒展开,那天,他看到你被困在大火里,我没有想到他竟奋不顾身的冲进火海,把你救出来,甚至左腿严重的烧伤,还好没有什么影响,只是留了很大一片难看的疤痕。他还告诉我,他其实从第一次见你,就毫无征兆的爱上了你,我只能是他的妹妹,这也是事实。小飘姐,我真的希望你能去见见他好吗?他一定会很开心的。”

脑袋一片空白,原来那天他不是故意看着我被欺辱,笨蛋,干嘛把那么严重的屎盆子往自己身上扣呢?

我真是傻,他那么善良,怎么会眼睁睁的看着我被欺辱呢?

我真是混蛋,还恨了他那么久那么久,连他抱我从出火海之后,我都没有发现他的左腿跟我小时候一样,血蜿蜒而下,不过他一定比我痛的多,被浓浓的烈火烧的感觉,跟一小片玻璃的杀伤力差的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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