笙旭跟她们都不一样,她所谓的阴险奸诈,事故圆滑,还有她的毒蛇不锈钢嘴巴和她钢铁之驱下鲜红的心脏。
她可以让人知道的一切在一开始我都见识过了,背叛总被幸福宠瞎了眼睛,快乐的时候,我总是想不起那些背离。
笙旭从来没有改变过,她说她不安于现状可她也不会改变。她经历的那些,那些我想都不敢想的遭遇。坚强地神经错乱让人不敢相信。
以前看过很多星座书,也一直挺相信星座的。我是恋家的女孩儿。我最大的梦想也确实是和我相爱的伴侣子孙满堂,让我有过这种想法的男生也只有顾冉一个。
前方有一片森林,你不能毁了他,后方只有一棵树,你却偏偏吊死在那棵树上。顾冉就是那棵孤单的树,那棵孤单的树吊死了我。
我也希望她们依旧在我身旁,健康安详。可以我能做的永远不是我心中所想,是我毁了笙旭的这些梦想。
我知道她一定也一样在乎,甚至外表那么坚强地她会比我更在乎。我怎么就忘了,笙旭有那么严重的贫血。你说我是不是没心没肺没脸没皮的?
笙旭回北平的时候是在我三十岁的生日次日。
“你这一溜达溜达的挺远大阿。”我笑着,在不大的方形餐桌前。
“我不是董舒,没有溜狗顺便解决大小便的功能。”笙旭难得坐的规规整整认真全身心听我说话。
不过我更觉得她是为了找出我更多的破绽用她的钢丝嘴进行反击。想到这里我还想到了笙旭初中时带的铁丝牙齿矫正器。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成长成这幅模样的呢。我不太想的起来,只是在一口气吹不灭所有的生日蜡烛时,突然就发现。我二十九岁了。我们竟然都二十九了。
或许从那个我想不起顾冉样子的午后,或是那个忘记了薰衣草味道的傍晚开始。我就真的长大了,你说那些在星空下说着未来的少女,怎么就要三十了呢。
陈偌那去年和我开始形影不离走在了一起,我不爱他,我想爱他,我想试着去爱他。
对他的羡慕,无限的羡慕。都已经这么大,还可以义无反顾追随自己的想法,爱歌踏踏。
当然这种推断的前提是姑且相信他真的如他所说是真的爱我。
其实这么多年过去了,再铭记再刻骨也都开始淡忘。
就像被火化的亡魂,你看见骨子上深深的嵌痕,却再也无法知道发生了什么谁伤了谁。
是当年我放不下顾冉,是我伤了他陈偌那。
他的第三次表白传令进我的心事时,我应该像以前一样什么都不想直接拒绝的。
或者以一种委婉的表达方式。
可是那时候我突然就想,或许我真的不该再走南闯北浪迹天涯。或许我真的已经到了该找一个互相不讨厌的男人安分嫁了的年纪。
而不是一个男孩,留着中发安静少言温柔霸道会弹吉他。
我做了陈偌那的女朋友,我又做了陈偌那的女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