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好朋友间有点小小的仇恨又怎么样呢,姐姐拜托,别说你不恨站在你身边的姑娘,别自欺欺人了。
我记得这样的话我说过,高二的时候我十六。我说,哥哥,别特么十八九岁就装大哥一口一个小屁孩。
有能耐你可千万别让我知道你娶了个小你几岁的老婆。
高二的时候我是个沉浸在初恋的文艺青年,懵懵懂懂,啥也不懂。
“社会是什么生物,是另一种董舒吗?姐是谁别跟我讲社会。”
当然,那时候我们那时候都还无知。都还不知道他不是那所谓道上混的,他的的确确是道上的,生来仙胎不用混。
“不拽会要了你命吗?你是什么人别人不知道我还不知道?”欺软怕硬的主儿。
“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买的起名车住得起洋房,制得过小三打得过流氓,新时代女性永远美丽无敌的样儿。”
不知道电话那边的笙旭会不会笑出鱼尾纹?还是算了。
就是鱼长出了尾纹笙旭都不会长出鱼尾纹。
“不过我可觉得你说的那小子跟你真心般配,问问人家叫什么发展发展?”
“我刚才听到你说你想被爆打一顿?”
“……迟笙旭你怎么不去死。”
想继续阿谀奉承的我突然想到远在北平的我为什么要受一个身在千里之外恶毒女人的恐吓?
“回头你们两个要是好了可别忘了感谢我,Bye Bye Dear,”
在这么想的同时我开始担忧笙旭消耗的话费。
经过重重对比和推敲,我还是决定不要和笙旭对着干草草说了几句挂掉了。
说实话我只是为她的话费着想你可千万别误会我这么善良的先进员工。
笔记本是唯一一个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依旧陪着我的,尽管它也会闹脾气偶尔短路一下毁掉我来不及保存的文件。
可是它至少不会离我而去,假如在八年内我没有把咖啡泼在它身上的话。
我愤慨的在文件样刊上最后打上一行“宝宝,别太傲,可好,”后把它放进包包,我注意到包包凸起的边缘已经很脏了。
其实我是条件反射想起了再祈,想起了我跟她的初遇,然后我就想到了很多人。
笙旭说再祈去了别的城市,去了一个没有蓝轲也没有过蓝轲的城市。
人生中总有一些东西,你忘不了离不去舍不得放弃哪怕用尽全身力气。
我这一生真的是遇见了很多人,让我从于心不忍变得麻木不仁。
你说我怎么忘得了这些人。我怎么能忘了这些人。
就是这个时候我接到了辰默的电话到了派出所从容不迫的解决了以说话为技能的治安们。
辰默旁边清秀的小男生看到我就像看到老妖精一样躲的老远。
我开始像笙旭一样用一层一层昂贵的化妆品遮挡不再年轻的容貌,笙旭是在十六岁,而我是在二十九岁。
她问我我们什么时候回哈尔滨,样子及其不开心,像小孩子一样嘟起嘴。
我就地坐在派出所门口的台阶上,我说,你还想回去吗?
辰默没有说话,她带着男孩站在一边,很久才回答。久到我几乎忘了我问过什么。
她看着那个男生,我笑着说,那我们就不回去了。
计程车驶向的方向是北平房价第二昂贵的别墅区延微,是我的家。
我坐在客厅的乳白色帆布沙发上,以一种前所未有始料未及的放肆姿态,在这里的一颦一笑又开始回映在我脑海里,可我发现我不会在哭了。
我不知道该高兴还是难过。我逐渐变得坚强,还有绝情。
我走出房门,坐在别墅区的秋千上。慢慢荡来荡去,我轻笑着,没有人推,不知道为什么就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