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一 司长
番外一 司长

央国。

晚霞总是这样,抬起头,太阳即将落山了,余晖映得天空猩红一片。

男人眯了眯眼睛,即便现在太阳已经没入地平线,可是那残留的光彩依然相当刺眼,怎么眯眼,还是无济于事。

恍惚间看到了一抹熟悉的身影,是自己的女儿吗?男人苦笑着摇摇头,怎么会,女儿不是已经死了吗,被那群畜生活活糟蹋了……

女儿生得好看,人又伶俐,已经到了该谈婚论嫁的年龄,不知道有多少媒婆来说媒,连自家的门槛都快被踏破了,可是女儿就是摇头。当爹的当然知道女儿的心思,她娘去得早,女儿只是想多在家呆两年尽尽孝道。

可是自己怎么忍心毁了女儿的幸福,叫她去街上的小酒馆给自己打了一壶酒,喝了酒,和她商量商量,让她尽早挑个好人家嫁了罢。为什么喝酒?自己是个大男人,当爹的就是不如当娘的,有些话,自己都不知道该怎么说,喝些酒,说得不好,就当是酒话吧。

就是那晚女儿回家晚了些,那群畜生喝醉了酒,竟然尾随着,将女儿强行拖到无人的角落……

等自己找到女儿时,女儿已经是一具冰冷的死尸。恨,恨那些畜生,恨自己让她去打酒……

一直诉状告到了县衙,人抓到了,可是,那畜生怎么看着那么熟悉?畜生的一句“姐夫”彻底打碎了男人的心!县衙的小舅子?!这状怎么告?

男人的家被抄了,自己也入了狱,因为造谣生事,因为诬陷了县衙的小舅子,今日就要处斩了——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也对,自古就有“贫不与富斗,富不与官争”的训诫,虽然自己在当地还算是有钱人家,可是怎么能与人家的权势相抗衡?要怨就怨自己没有好好读那些圣贤之书。

行刑是秘密进行的,毕竟谁都不会把这种含冤的事情摆在桌面上。来行刑的,是三个衙役,这三个衙役就是县衙的走狗,平日里欺民霸市,谁见了都要让三分。自己小心了这么多年,终究还是没能逃过去。

男人忍不住又看了一眼那腥红的夕阳,现在就要死了。又想起女儿,那张笑脸在眼前怎么也挥之不去。两行热泪流下,她娘,咱们家三口要团圆了。

“嗖!”一抹影子一闪而过,旁边一个衙役应声倒地,一把匕首插在他的脑门上,殷虹的血染红了地上的土。另外两个登时吓破了胆子,一个瘫坐在地上尿了裤子,另一个跪在地上慌乱的磕头求饶。

“哼!”男人轻蔑的笑了,就这点儿本事么,这就吓得魂儿都没了。

两个衙役还没反应过来,又是两把匕首,像是长了眼睛一样,直接要了两个人的性命。男人心里痛快,这是有高人在救自己!不知对方在哪里,跪在地上,朝着夕阳重重的磕了两个响头。

“起来。”冰冷刺骨的声音。

男人抬起头,正看到一个女子。应该是女子吧?衣着和发饰,都是女子的,应该不会有错。那女子带着一张面具,纯白的面具没有任何装饰。面具下那双眼睛,面对死人,依旧没有波澜,沉着冰冷,好像她刚刚取的不是人命……

女子递上一张银票,冰冷的语气能把人冻住:“活出人样,以后我用得上你。”

是上天给自己的机会么?男人接过银票,又重重磕了两个头,转身走了。

两年后,未国。

未国的选举制度总是能发挥个人的长处,原本在央国一事无成,而今竟然能坐上审刑司司长的位置。

大仇已报,女儿的冤屈得以昭雪。本想着去“那面”找老婆和女儿,可是,还有一件事情必须要做,恩人的恩情,自己还没还,只要还上那份恩情,自己便再无他求。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这是男人的原则。他依旧喜欢看夕阳,在夕阳下盼望着。恩人曾说过,以后会用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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