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林夏,有几个疯子一样的朋友,所以,我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神经病。
认识他之后,我成了彻彻底底的疯子。
他___陈轩。会弹吉他会唱歌会打球,重点是弹得不错,唱得不错,打得不赖,而且,他还是一个长得不一般的男子,一米七三的个子,和他的身材成完美比例,黝黑的肤色在阳光下的操场上格外独特,因此也迷到了一小群花痴的少女,当然,这里面曾经包括了我。
据说,他来自那彩云之南的地方,中考过后被遣送回来这座不被大多数人所看好的小县城___织金。
关于他曾经的一切一切,我一片空白。偶尔去他所在的学校看他打球,听着好朋友暗恋他的事,然后又怎样跟他走到了一起,还有,他给她的让我羡慕的表白。
毫无交集的我跟他,竟然也会走到了一起 。
那是我幻想中的情节。
十二月三十一日23:54,陈轩打了第一次电话给我,没有说话,唱了一首歌《夜夜夜夜》。然后挂断。
一月一日00:00分,他再一次打来。
“2013年,你林夏愿不愿意和我陈轩一起走到最后?”
对于恋爱史接近于空白的我,就这么被轻而易举的拿下了。
“嘟……”电话就这么挂了。
此时的我大脑还是一片迷茫状态,莫名其妙的就成了别人的女朋友。
一向天黑就睡觉的我,今晚却破天荒的失眠了。
内心有那么一点点的期待。
手机屏幕亮了又暗,暗了又亮,无聊之即,打电话告诉我的闺蜜,她叮嘱了我几句之后开始阴笑:“嘿嘿,明天带出来见家长,正好是胖胖的生日,大家一起见个面吃个饭。”
“嗯,好的。”
第一次,我想主动把一个人介绍给她们。
那天清晨,我一个名副其实的起床困难户用了最好的心情看了最美的日出。
手机在震动,屏幕上显示“503。”
“强哥早上好。”
“有礼貌的好孩子,起那么早,昨晚上夜不归宿了?”
“哪有?”
……
就这样,我们半开着玩笑,通话时间约为半个小时左右,闺蜜告诉了他我的事,然而他却质疑我竟然会有人要,我真想抽他,可是我只能心里想。在强哥的威逼之下,我输了。无奈之下,我找了个借口挂了电话。
一个人的清晨,风很轻,云很淡,新的一年里,但愿,每天都能这么快乐。就这样,我看着太阳一点点的升起。
闺蜜每天都嚷嚷道要减肥,所以“女为悦己者容”成了她的目标之一。我则理所当然的成了“我为悦她而容。”
头发留至双肩,我将它简单梳起,搭了一次又一次的衣服,最后,站在镜子面前,达到了闺蜜眼中的可以入眼。
胖胖找了一家小饭店,“江湖餐馆”。这店名,真霸气,包好房间之后,她们开始打麻将。
我走出房间,打电话催了催陈轩。
“喂,还没来吗?到哪里了?”
“马上到,你下来接我嘛。”
“嗯,好。”
“苏婧,我下去接他,他来了。”我偷偷笑了。
“是是是,快去。”
下了楼梯我才意识到我是个路痴,去哪里接他?晕死了……不过,我一直坚信一个真理,那就是微笑加很礼貌的问:请问某某地方怎么去。这样的话,肯定不会迷路。
四周望望结果没人,就只有两个四五岁的小孩子在路边玩耍,拉下面子(我什么时候有过面子)“小妹妹,怎么从这里去双郾塘?”她给了我一个狗血的答案:“哪里都可以。”
所幸,我还是找到了。
两三分钟后,一辆出租车稳稳地停在了我的面前。
第一次,以一米以内的距离看他,只是一眼,我便明显感觉到脸开始发烫,手却始终保持着冰凉。
走在他的右边,我看路,他用手比了比我的身高,比到他的肩头,结果,我被深深地鄙视了。
最后,是他带我回了餐馆(我心里恶狠狠的骂,知道在哪里还要我来接你,严重不道德的行为嘛,会遭到谴责的)
向她们介绍了他,然后打了麻将,输了钱,赢了一大堆被她们鄙视的话语,几乎都在说我的糗事,一整个过程中,脸发烫的表现就没有停过。
惨,第一次见面我就这么丢脸。
走出“江湖”,一群疯子开始压马路。
人行道两旁的街灯淡淡微黄,树叶被风轻轻吹散,影子也在微微改变,没有炎热,没有冷空气,那氛围刚刚好。
我跟他走在最后。
闺蜜,苏婧,胖胖她们在前面说着笑着,闹着打着,我跟他也跟着从几米远到没有距离。但是心的距离呢?我没有想那么多。她们开心我也开心,我们这一群快乐的疯子。
一路上,他简单的问些什么,我也简单的回答着。
突然,闺蜜牵着苏婧的手在我跟他的面前炫耀,我知道她想表达什么。
那天,闺蜜的险情不是很好,所以后来去KTV的时候我让陈轩先走了,他让我回家的时候打电话给他。
小小的包厢里,就剩下我们四个,点了我们最爱的歌,点了首(生日快乐)送给胖胖。闺蜜一直唱歌就是跑调的,这次也不例外,但是她在节奏上。强哥一进来看见这样严重跑调的场景,极度无语中。
回首一年多,我们一起经历的,一起哭,一起笑,一起丢脸,一起犯二,我感谢她们,一直在我的身边,不离不弃。
我们唱了很多歌,很多。
“哪会怕有一天只你共我。”对,无论怎样,只你们共我。
茶几上摆满了酒瓶子,淡淡的酒味弥漫在这个小小的包厢里,我们敬自己,敬未来,敬梦想,敬这个我们不愿在这多待的生活。
“想问天你在哪里,或者问问我自己,一开始我聪明。。。。。。。”
“手机”。苏婧说。
闺蜜打趣我说:“就因为他给你表白唱了这首歌,你连手机铃声都换了,这速度也太快了点吧。”
我不说话,其实心里挺开心,我走到走廊里接电话,忘了我和他说了些什么。后来给苏婧她们打了声招呼,我就去他那里找他了。
临走前,我被狠狠地折磨了。
她们一人敬了我一杯酒,撤退时,我不忘记向强哥宣泄我多年来的不满,就我们四个女生,成功地把强哥撂倒在沙发上,使劲地折磨,准备开门逃跑的时候,我就被强哥逮住了,心想死定了。结果,就真的被我给说中了,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啊。
“哐。。。。。。”的一声,茶几和我的头就这么碰撞在了一起,罪魁祸首是强哥,好痛啊。可是就算是这样强哥也没有放过我,我被打了又打,头发弄得乱七八糟。那天,我记得我是从包厢里爬出来的。
理了理头发,再打电话给他,他说他在溜冰场。
看见我来,他用一种独特的口气告诉他的朋友:“我的女朋友,林夏,一中高二的,以后见到她要叫大嫂。”
听到这里,我忍不住地吐血,却掩饰不了的开心。
他理所当然的牵起我的手,第一次,第一次和男生牵手,我就这么呆呆的看着他牵着我的手,就这么看着,跟着他的脚步,那一瞬间,心跳都快了。
他却很自然的说:“你的手好冰。”
“啊?”我沉浸在刚才牵手的那一瞬间,一时之间没有反应过来。
我就这么傻傻地牵到溜冰场可以坐下的地方。
陆续地,到我们身旁飘过的人越来越多。结果,他说这里几乎都是他的朋友,他一一向我介绍了他们。
溜冰场的音乐声太吵,以至于他每次说话都要凑到我的耳边,那种感觉,我有点不大适应。
五颜六色的灯晃来晃去,有人尖叫,有人说笑,有人在溜冰场上炫耀着溜冰技术,也有几对情侣相互依偎。
那种动荡,那种不安,不属于我。
可,那是他的世界,也终将会是我的世界。
晚点,他送我回家,他没有牵我的手,我们之间的距离隔了有点远,我在前,他在后。
疯了一整天,到家后,忍着老妈的唠叨,洗洗回房睡了。
我做了一个梦,一个有他有我的梦。
凌晨三点多,他打电话给我,隐约感觉到他的醉意,懒懒的声音。
和他说了很多,他开始说他怎么每天遇见我放学,我说我也是,我还说以为他是一个神经病。“无聊,干嘛看我,有病!” 到最后,他很严肃的说:“我是认真的。”
“你就是一个酒疯子,还是个夜不归宿的疯子。”
“你不喜欢?我会改。还有,不可以叫我酒疯子。”
元旦假期的那几天,我们有见过几次面,他总是会半夜三更带着醉意给我打电话,和我聊很多。然后,我静静地听他说着他的梦想和心事,让我们一起努力。他还会在我饿了半夜三更的送饭到我家门口。回到家他还不忘记教训我,让我不要做一个败家媳妇。
蛋炒饭的味道~ 蛋是糊的,没有盐,太油了。。。。。。。
蛋炒饭的味道是幸福的。
怪自己的适应能力太好,才没有几天的时间我就已经习惯有他了。
2013年1月4日,他在我的空间里留言:我们还有很多个以后。
当天下午放学,我便跟着他和他的朋友去过这个特殊的日子。一路上,我们手牵手,他把我冷冷的手牵起放在自己的兜里。
“单边,把手放进来,冷。”
就这样,我们一群人,边爬上边在路上捡柴,然后莫名其妙的浪费了许多时间。到了山顶,生火的生火,聊天的聊天。他的朋友递给他一根烟,他瞬间扭头看向我,我笑了,不说话,却用眼神告诉他不可以。他答应过我尽量不抽烟的。
结果他就像一个小猫一样的开始扯着我的衣服,用头不停的蹭着我,我承认,这一招的确很管用,尤其是他使。
火生好了以后,天又暗了一层,冷空气开始袭击山顶,时间的推移迫使我不得不回家,尽管我很想和他在多待会。给他们的朋友说了再见以后,陈轩送我下山回家。
我们还是手牵手,在他的身边,是多么的安心。我告诉他十指相握的意义:那代表男女之间的恋爱均等。
我跟他均等。
“其实,偶尔跟他们一起爬爬山,去烧烤什么的挺好的,至少不用每天伤胃。”我知道,他的心里好像也不喜欢这样的不安以及放纵。我只是笑了笑,他也笑了。
“我们打车回家了嘛,很晚了。”
” 不,我要走路送你回家,我们很难在一起。”
当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我开始心疼他,所以放弃了打车的念头。的确,我们很难在一起。我们不在一个学校,还隔了好远的距离。
能不能就这么一直走下去?就这么走着,冷冷的空气流动着,我的心里却始终流着一股暖流。空空荡荡的人行道上,有车,有街灯,还有我们。
快到我家的时候,我让他回去,可是他非得看着我进家才安心,我怕被家里知道,所以有点生气,为什么他不能站在我的角度为我想一想,为我们想一想。没有跟他说再见我就跑了。看不见他之后我开始慢慢走,一个人,晚上,没有灯,我开始害怕。
“你回去了啊?”
“嗯,不然呢?你都跑了,我当然走了。”
有点失落,但想想也是,是我自己不要他送的。憋了好久我终于说出那几个字:“我怕。”
“怕什么?”
“鬼。”
“孩子,什么年代了,还怕鬼,你太可爱了。“
这句话传来的声音有两个方向,我一扭头,他就在我的身后,拿着手机对我傻笑,”傻瓜,我在。“那一秒钟我真想冲上去抱住他,但是我没有,我的心,就这么被他感动着。看见我安全到家,他就走了,看着他的背影离去,我嘴角边留着淡淡的微笑。
幸福大概就是这样的吧。
我开始习惯每一个和他在一起的日子。习惯了每天他半夜三更打电话给我,更喜欢他喝醉了说一些乱七八糟的废话然后说出:”丑鬼,我想你了。“习惯,去他家用我冷冷的手冰他的脖子,喜欢,他只为我一个人弹唱,喜欢扯他的被子不让他睡觉,喜欢咬他,喜欢那间只有我们两个的小屋子。会幻想很多年以后,我们还是能这样,能够一起走到最后。
终于,期末考试结束了。不只代表着我们解放了,也代表着我不能经常和他在一起了。
假期间,他选择去打学生工体验生活,而我,则待在家里,过着帮他做假期作业的日子。
我想他,会不由自主地想他。会不定时的想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