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梨花仙子
第三十四章: 梨花仙子

卷二 人间六月,好是王母瑶池,吹下冰雪。一片清凉,仙界蕊宫珠阙。

西天梵境,紫竹林中,大慈大悲观世音菩萨在此清修。观音以千手千眼,倾听世间万声万物。此刻,也许是得到了什么讯息,观世音睁开了她的眼睛,轻轻叹息了一声。人间又有一女子轻生了!这个女子的元神本来也不是凡人,乃是天庭百花宫掌管梨花的梨花仙子。

神仙下凡,若不是天命在身,便是罚过了。当日百花宫内除了宫主百花神以外,大大小小所有仙灵都被罚下了凡界,并且皆被司命星君赋予了曲折坎坷的励炼命运,目的是为了监察每个人的品性,从而查出犯下滔天罪行的究竟是哪个仙主。

梨花仙子这一世从小失父,与寡母相依为命,是以二十岁便遭遇了命定的丈夫,以情相许。可惜这丈夫自身不懂得进取,反以梨仙的美貌为饵,诱导她为他卖身求荣,自己则平步青云,最后目的达到,却又对她始乱终弃。其实梨仙若是能看得开,离开这个丈夫,至少能保得自己平安温饱,怎奈梨仙太过念情,始终对丈夫有着缱绻的情意,最后识得其真面目,亦被情所伤,再不堪命运如此折磨,心衰而绝。况且是自杀身亡,实在是教人叹息!

自杀这件事,是无论如何都不能做的。杀了自己,也等同于一件杀人命案,阴司果报中,阎王必定会对命主处以千刀万剐的极刑。而再投胎也会短寿或一直承受病痛。受刑者在当下才能深深感知,所谓生不如死真是极错误的观念,能有死的勇气,却没有好好活下去的勇气?若是因人、因事自杀者,孽主造事者还在快意,自己却要因为自己的懦弱独立背负和承受比生痛苦千倍万倍的刑罚!只叹死不如生,已经为时过晚!实在是太不值得了。世人之愚,可见一斑。

梨花仙子纵然是仙家,犯此命案,也逃不脱阎王的惩处。论律,神仙在凡世过完整寿,无过,便可重返原位。可梨花仙子如今犯下了杀人大过,便只得元神俱焚!即便刑法过后元神能散归一处,也要重新修炼,一切从头开始。

观音重新入定,但没有再闭上眼睛,因为她知道,此刻紫竹林外有天庭使者求见。于是她吩咐身边的童女去让他进来。不一会儿,童女果然领着游奕仙官上前来。游奕仙官乃是天庭传令官,看来,是天庭有命而来。

游奕仙官快人快语,先向观音问了好,然后便说道:“下官奉天庭玉帝之命,特来请观音大士到天庭一聚。”观音道:“仙官客气了。但不知是何要事?”游奕仙官回道:“下官敝闻,但隐约听说是与金粉事件有关。”观音一听“金粉”二字,知道非同小可,便速随游奕仙官前往天庭。

打赏投票 书评
自动订阅下一章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