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黄雀扑腾
第二十四章 黄雀扑腾

秋森再次遇见了江旆。两个人见到对方的时候都带着欣喜的笑容。

暮色集团一共来了四个人,除了江旆意外还有三个男人,岁数大概都在三十岁以下。江旆介绍说:“这是总经理邵华,总监胡狼,以及策划部的邓辉。”

邵华细皮嫩肉,鼻梁上架着一副无框眼镜,长相斯文,衣着绅士,目光锐利。胡狼的脑袋就像个茶叶蛋,光不溜秋的,眼睛不同寻常地向内凹陷得很明显,厚嘴唇,全身的线条都很粗,好像不是单纯的黄种人,身材比江旆更魁梧,原本给秋森“妖怪”感觉的江旆跟胡狼坐在一起,顿时变得秀气起来。邓辉年纪更小一些,头发白得发青,三七开的“七中”还种了几根五颜六色的羽毛同头发一起柔软地挂下来,乍一看还以为是理发店的小弟,身上穿得也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森林”、“童话”这类的关键词,如果有年纪大的人坐在这里,一定会批评他“太不像样了!”。

暮色集团前来的四人,强大中带着蛮横的气息。因为从事行业的特殊,很难解释清楚这种集团到底有多少瓜葛。相对来说,代表广告公司的王劲风和秋森很薄弱,因为两个人个子都不大,所以要不是先前就见过江旆,胆小的秋森油然而生还没有谈就要被对方宰了的预感会更加强烈。

邵华开门见山地说:“暮色公司刚刚接手,顾客发现以前熟悉的招牌被陌生的的名字代替掉了,有的因为换了新装修没有安全感,有的因为知道之前出了事,害怕那样的事情再次发生而不敢再来,熟客掉落了一大堆。所以我们对广告的要求着重在于让熟客能放下对于两种不同安全感的担忧,继续走进原来的地方……同时吸引更多的人来。”

王劲风说:“意思是想让人知道,你们在同样的地盘换上的加筑了安全的防火墙并且摆上更好玩的东西。”

“王总真是场面上人,来我敬你一杯。”

邵华站起,将杯子伸过来。

王劲风不得不站起来与他碰杯。拿起酒杯的时候他不禁皱眉:“居然是白酒……这么大杯地喝很容易醉的!”

秋森看着自己面前的杯子,同样是白酒,他们来之前暮色公司的人就已经为他们倒好了。可以说是恭候已久。但是……真是太松懈了,用啤酒杯来装白酒!

穿着红底金丝边旗袍、身材火辣的服务小姐殷勤地上来为两位补酒。

王劲风坐下时瞥了一眼服务小姐手上的酒瓶子,爽朗地笑着说:“哇,居然是茅台,谈生意而已,喝酒方面意思意思就行了,何必动真的呢。”

“其实已经是很无奈的选择了。”一直坐在一旁自觉地喝酒吃菜的胡狼懒散地翘着二郎腿,不急不缓地插话:“那是你们九州现在打贪官打腐败打得厉害,高档白酒行业的股票由于政治因素都已经下跌到地狱里去了。”

王劲风都惊奇地撑圆了眼睛看向胡狼。

“刚才说了……你们九州,是吧?不是国人吗?”王劲风问出了秋森也想问的话。

“胡狼是巴西人。”邵华代为回答。

“我说嘛,难怪第一眼看上去那么有异域风情。不过普通话说得太好了,如果是闭着眼睛的话,绝对想不到坐在面前的是外国人。真是不简单。”王总适时的恭维道。

胡狼没有面露笑容说客套话来感谢,继续本来就只有一个人在似的状态坐着喝酒吃菜。好像不太受夸。

似乎早就预知这样的情况,邵华表情自然地顺当地接过话茬:“他很久以前就来九州了,所以各方面已经比较习惯了。”

“哦,这样。”王劲风也没有很介意自己被出口所夸的人不待见,静静地自己咽下一口白酒。

邵华说:“我们本也没想俗气地一吃饭就点最贵的酒,可谁让他们的价钱跌得太低。考虑到喝廉价的酒实在对不起这种生意的档次,所以选茅台也是迫不得已的事情。”

话说得太谦虚,王总只能陪以客气的笑容。心里暗叫,真是老狐狸,这么说的话,他们要的效果应该非常苛刻,过程会非常艰辛。但是,价钱也应当不可与喝低档酒的小公司同日而语。这点还是值得兴奋的。

“完全是暴发户的行为……”某满嘴油腻言辞不清的声音凑上来发表自己的观点,毫不考虑损人的话会拆了自己家的台。

说话者是坐在秋森对面的邓辉,另外一个动了筷子的人。不过与胡狼凛然的断续进食不同,邓辉完全是小孩子的性格,此时绝对正秉持多多益善、不亦乐乎的心情。

令人匪夷所思的外观已经令人无力用任何字眼来描述了,居然连饭桌上的选择都充满童趣。

秋森一直在盯着他看,默默盘点了一下他目前为止吃下的东西。大概是柠檬泡芙羹、色拉、糖醋排骨、千焦牛柳、炭烧鸡翅、大闸蟹,全是五颜六色、酸酸甜甜的小孩子的口味,更确切地说,是小女孩的口味。然而最让秋森感到作为一位女性没有受到应有的待遇而感到欲哭无泪的是,他喝的是果汁!倒是作为本场唯一的女性,她被按照男人的标准无情地摆了一杯满满当当的白酒!

王劲风面对邓辉可有可无的发言,直接忽略,并且单刀直入地追问:“那么,你们想要做什么样的形式。”

“LED上的巨大屏幕广告。”

王劲风淡淡一笑。

邵华接着说:“因为我们旗下店面所在的地方基本上都接近大型的娱乐广场,借助广场上本身配备的巨大广告屏幕,这样的方式最省力。另外一些位置偏散的店也可以在自己的楼上挂彩频。”

和秋森对视了一眼,王劲风无奈地不能再秋森眼里搜寻到任何建议,很是失望。不是他没办法谈下去,而是为秋森这个不会说话的菜鸟可能会白来一趟的结局感到可惜。

“有什么风格上的定位吗?”

“嗯哼”,邵华轻轻地清了一下嗓子来镇定自己情绪,接下来的话说出来还真是令人难为情。不过既然是上方的意思,做经理的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打个有点腐朽的比喻。对不起,我这人不善言辞。嗯哼。”

江旆见自家经理临阵唯唯诺诺半点气势都没有,朝他不耐烦地“啧”了一声。下巴一斜,服务小姐会意,立即走过去为邵华倒酒。

邵华心里翻江倒海:上次任务出现差错的时候,上方也是如此用派人为他倒酒的方式给出警告,结果何其惨烈!他心里激动地摇头拒绝,再也、再也不要重蹈覆辙了!

众人眼里,看见杯子叮咚注满的邵华额头冒汗、如临大敌,只听他立即毫不含糊地说:“就是武则天时代大明宫的味道,豪华到极致而溢出几尽昏庸的脂粉气!让男人乐不思蜀女人纸醉金迷的地方;我们立志成为本市最具代表性的红灯馆,即使呜鸣的警笛来也要沾染上三分辛辣!”

说完以后,他立即拿起桌上的酒,咽了一大口,状况和伏天正午田里回来的农民大喝井水的模样丝毫不差,饱满的液体在喉咙里滚成球状艰难地钻入食道。

“哈……哈,明白了吗?”发完汗后,邵华气喘嘘嘘地问。

王劲风和秋森面面相觑,默契地相对倒抽了一口凉气。

“真是难看。”邓辉再次用满嘴杂食的嘴巴批判道。

“难看的是你,吃相跟饕餮一样。”为了挽回面子,邵华极尽才能补救了一个华丽的比喻。

作为文学爱好者,秋森在邵华一口气说完的时候很想为他鼓掌。因为比喻的好坏不在于风雅或者粗俗,而在于是否能将说话者夸张的心态准确地传递给听者。虽然一番比喻说得她和王总面色惨白,但是究语言本身来讲,实在是成功当中的母本!她为在本来认为很无聊的饭局上能够遇见比喻的高手而感到意外的惊喜,所以倒抽一口气来平定自己快要跳出来的激动的心。

王劲风也倒抽一口凉气,不过那是是因为他刚刚趟了红灯区的浑水,吃了不少亏,不然老老实实做广告的公司就算是刚起步也不会在瞬间陷入泥淖。江旆不知,在被他打垮的原东家名下,有王劲风的一部分投资。而大头卷席而逃,又有残余的暗势力保护,所谓瘦死的骆驼比马大,王劲风根本没有能力向对方要债,只有崩了牙往肚子里吞,独自承受投资失败的苦果。

再次面对红灯,王劲风举棋不定。要是突然又出事,他的小小公司就要破产了!

但是,这种人给的钱出奇多,要是能谈成功,足以让公司休养生息半年。

王劲风纠结了。他十指相错,右手的拇指不断在考虑中摩挲着。

他鼓起勇气问了一个决定性的问题:“你们卖‘药’吗?”

对面四人身体同时定住。所有人都知道“药”是什么东西。邵华尚可,他仅仅是江旆刚从人才市场上雇来的总经理,对于江旆的过去并不了解;江旆本人、胡狼、邓辉则心里活动随着这声明知是忌讳仍然大胆一试的提问而丰富起来。

他们刚从“药”里出来。

“唔嗯……唔……”看得出来邓辉非常想发表自己的看法但是不幸又一次被满嘴的食物塞住,这次,甚至根本听不清楚是什么意思了。

“你闭嘴!”胡狼严厉地呵斥道。“真不该带你来。”

如果不是胡狼粗犷的巴西人长相和邓辉类似白皙精致的欧式长相截然不同的效果,秋森会误人为他们是父子。

终于吞干净口里的饭菜,邓辉迫不及待地争辩起来:“你今晚说了几次‘你闭嘴’了啊!你以为你是谁啊。”

胡狼暴怒:“你的菜汁洒到我碗里了!”

“那又怎么样?”

“从来没有认识到自己错误的臭小鬼没有发言的资格!”

邓辉顶着一个雉鸡尾羽一样的头发,撅起嘴断然将生死置之度外:“我是策划部的经理,最有发言权的人就是我!你这只杂种狼再废话就给我滚回巴西去!”

忍无可忍之下,像从一副五彩缤纷的颜料未干的墙画里捞人一样,胡狼一把抓起了邓辉的后领,立即以即将进猪笼的姿势把他扛在肩上,开门走掉,扬言说要让他先从十七层的楼梯上滚下去。“真是不知天高地厚!两个月不揍你不知轻重了是吧!啊?!”

“啊……不要!救命……放开我!死狼!臭狼!狐臭狼!……”

“什么?!竟敢说我是狐臭狼!这顿你滚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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