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餐厅最中央的亲属桌上,已经聊了近两个小时的旧友,孟东海和赖国威满面幸福地看着自己的儿女结为夫妻。
赖国威捂着自己胸脯对孟东海说:“看着孟铭酒品那么好,我心里不知道有多高兴。”
“哪里,不过是个小酒鬼。都怪我,都是跟我学的。这小子也尽学坏的。不知道艺珊被这一身酒气熏得能不能睡得下去。以后要是艺珊受不了他身上的味道,你叫她别瞒着啊。告诉我,我定让他戒了。”
“你也太客气了。能喝酒是福气,酒这东西,哪里是戒得的。且不说艺珊她自己时常应酬多、贪杯又没酒量,人家说酒品如人品啊,喝酒向来是误事的,但他居然连敬了二十几桌到现在还面不改色,可见这个女婿呀,我们家的是嫁值了。以后让艺珊跟着孟铭学学酒量不是更好。”
青茹的风韵与才气不减当年,随孟东海的谦虚说:“就怕我们家孟铭不才,把珊珊教坏了。”
同为人母的宋艳对青茹说:“亲家母,这叫夫唱妇随啊。孟铭身上的优点那么多,珊珊要是能学些起来,人生就能指望有大气色了。”
“说得太客气了。只恐怕恐怕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会委屈了珊珊。我们这边担心得不得了。还望珊珊以后宽心包容,我们家孟铭嘴巴笨,性格也不讨人喜欢,日后若真心里受了委屈,定要告诉我们,我们绝对疼她胜过疼孟铭的。我这个婆婆一定帮衬她教育孟铭。”
各桌上美酒殆尽,杯盘狼藉。喜娘已经在往大家手里塞喜糖和纪念品。酒足饭饱的客人纷纷向主餐桌边涌来做礼仪上最后的祝愿。在一片“新婚幸福”、“和和美美”、“招财进宝”的祝愿声和不停的拱手还谢中,四位长辈拿出自己结婚时的那种战斗精神为儿女们撑足场面,为艺珊和孟铭接受来自五湖四海的祝愿,立志卯足了劲儿支持到宾客消失的最后时刻。
艺珊请来的,有不少是年轻的男人,少年说话血气方刚,就连祝愿也拿出全身的力气诚心诚意的。所以,为了足够礼貌的回应,岳父岳母们也打起十二分精神来维持高亢的面貌,以不露出让人误以为怠慢客人的逐渐中气不足的神色。
秋森陪着艺珊整场跑来跑去,虽然没有喝过一滴酒,但熏在一群满身酒气的人中间,光是闻着他们身上的味道都感觉快撑不下去要醉了一样。期间,能代的酒孟铭都会主动帮艺珊代掉,但是艺珊显然还是迫不得已地被盛情难却的客人们用车轮战灌了不少。秋森看了无能为力,就怕新娘子喝多了。
红红火火的结婚宴会,男的红光满面哈着大气道别,女的尖声力气相互做最后的调戏,端着肚子走出去的人显然没有进来时那么彬彬有礼,那么有绅士风度或贵妇气质。唯有一人走出去时比未进酒时更有魅力,秋森无意中看到。
一个打着柔然波浪的脑袋踩着被无数双鞋踩过的脏地毯,如装作众羚羊中的一只随着大流向外迁徙。头发在经过衔接走廊某处特别明亮的白色灯光之下突然闪现出梦幻的深蓝色,是夕阳落下后暮色将深未深的颜色。像是闪现的幻觉,那颗脑袋在下一秒已然不见。应该是去地下车库取车了。秋森跑到落地窗边神情凝重等了好一会儿,后来开出去的尽是黑色的车。她记得他上次开的是银色的车,怎么难道换车了吗?
“在那里。”孟铭指着窗边说。
“她站在那里干什么。”艺珊小声嘀咕了一句。
人几乎走空了,他们很容易就发现了刚才突然不见了的秋森。在那个过程中,孟铭还曾故意蹭在艺珊的耳边说“你朋友也不是特别的仗义嘛”这样的玩笑话。
“秋森!”
她转过身来,看见艺珊泛红的脸颊,厚厚的脂粉掩盖不了从内爆发的酒红,它们正源源不断地供应着高于体温的热量。
“干什么呢你。”
“你的朋友走了。”秋森眨了一下眼睛,露出体力终于透支的疲惫。“我在想人都走光了,我也该回去了。”
艺珊深深地望了一眼窗外的夜色,灯火璀璨,能在这样的夜色中慢慢地兜着风回家,真好啊。
但她还是出言挽留:“不再坐坐吗?你陪着我走来走去不累不饿的吗,歇歇吃点东西再去吧。虽然都是剩菜,但总能找出可以吃的东西。”
“不用了我不饿。我不像你的朋友一样那么挑,但我真的不想吃。空着肚子比较舒服。而且回去就要睡觉了,现在吃的话反而睡不着了。”
艺珊从话里听出小疙瘩来,但由于她自己也已经很累了,不想说太多的话,只能说:“随你吧。”
“我走了。”秋森向他们告别。“祝你们新婚快乐,永远向今天这样相敬如宾。”
“嗯。谢谢你。今天所有的祝福中,只有你说了这句,我最喜欢的祝福。
两人看着秋森走出大厅,又在落地窗边站了一会儿,目送她的身影模糊在熙熙攘攘的街灯里。
秋森走后,亲戚们加四位老人也都纷纷回家,没有延续传统闹婚房的习俗。因为他们的婚房在酒店里,大家斟酌了一下还是放弃了最后折腾他们的机会,但拎走前都带着语重心长的神情衷心地着重地嘱咐他们一定要“早生贵子”。
狂欢之后,艺珊和孟铭像两块浸满酒精的海绵,湿哒哒地相互搀扶着走进酒店准备的婚房。
艺珊有微醺的感觉,脚步已经不大稳,不过即使知道自己已经醉了,她不肯乘电梯,非要走着上去,说是要醒醒酒。结果八层的楼梯,艺珊整个人黏在孟铭身上,一步一步走上去。孟铭还好,没什么醉意,就是有点涨,胸中有股灼烧着的热气难以消停。大概是乱七八糟的酒一起喝的缘故,各种酒气间相互有点冲,一时还难以平息下去。
回到房间,孟铭累瘫在沙发上,艺珊则一头钻进卫生间开始卸妆。
一个小时后,艺珊穿着白色的浴袍出来。孟铭支起身体进去洗澡,几分钟解决了。
然后两个人关灯同床共枕。
孟铭在结婚前牢牢地背了好几遍那份艺珊开出的协议。他本来打算将床让给艺珊,自己睡外面的沙发,这样她会睡得舒服一些,毕竟有个男人在身边会拘谨。但是艺珊执意要孟铭到床上来睡。
“我想知道,同床共枕是什么感觉。”她的理由是这样的。
孟铭无所谓,床和沙发其实也没什么区别,就听艺珊的话睡到了她身边。
但是两个人背对着背,顾自拥着被子的一边,中间完全被拉空。反正已经接近夏天,又是文风不进的酒店里,盖不盖被子问题都不大。
孟铭朝着的床头柜上,放着一朵粉色的百合花。他心血来潮要留下它,于是就在睡觉前特意把它放到了床头柜上,以免明早处理租用的礼服时会把花一并还回去。
“偷下一朵他们的花,应该没有问题的吧。”他拖着三分睡意七分清醒,喃喃地说道。
艺珊听闻,背对着问:“嗯?偷花?你说什么。”
“我戴过的百合花,假装弄丢了不还给他们会赔钱吗?”
孟铭伸手去抚摸那朵软绵绵的百合花,床头灯的光柔和地打在它的花瓣上,白色的变成了微黄的珠玉色,本来粉红的地方也变成颜色深的鲜红。原来只要放到不同的灯光下,就有不同的感觉。明光下看起来清纯的,到了暗光下也可能变得十分妖冶。
“怎么这么问。”
手指摩挲着厚厚的花瓣,他的声音变得飘摇不定。
“就是,突然很想留它多看一会儿。”
“如果要赔钱,你会留下来吗?”
孟铭不假思索地轻声说:“会。”
艺珊松了口气:“所以和他们要不要你赔钱有什么关系。留下来就是了。”
这个笨蛋。明明就……有可能……艺珊在心里暗暗地骂自家男人的小心思。
“我只是想做好心理准备。”闭上眼睛,等待着艺珊的话。
“哦。闻着不大香。不过百合倒是听着吉祥的花。”她凑着他的喜好说,她记得他对百合有过“意外的研究”。
她知道他是想让这朵花带着某位不知何处来的人的眼光,见证他这一场荒唐的婚礼。他心里是有人的,第一次与他相见的时候,直觉就已经告诉她他是这样的人了。所以她才能放心地选择他来当这场很可能无疾而终的婚姻的男主角。
想起百合花的姿态,的确像是长了一双眼睛的怪物。
“吉祥的花。”孟铭盯着它看了很长时间,看得他都有种“不认识它”、“怎么长得这么怪”的错觉了。孟铭带着有所感悟的期望来体会由艺珊说出来的这句简单的话。
一晚上,他想着想着迷迷糊糊睡去,睡去又迷迷糊糊醒来,如此循环往复多次,终于在太阳升起的时候合适地睁开了眼睛。眼皮浮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