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汀香榭,地如其名。四面环水,三壁雕花。凤尾垂帘,龙嘴衔纱。幽幽馨香,无源启发。正有小桥,携手差过。摇兮晃兮,难承多踏。杯弓蛇影,步步莲花。清歌漫走,宜室宜家。莫究雾气,从何而来。仔细勘察,琳琅皆假。
新郎和新娘在黑色伴郎和白色伴娘的簇拥下快速移来。秋森见状,就站在原地等他们。艺珊头戴银色皇冠,身缀无数珠宝,着一身膨大的及地婚纱,女王气势彰显无遗。孟铭穿一身灰色的西装,与往常唯一不同之处在于,胸口上别了一朵粉红的百合花。
他们手牵着手走上木桥。
“白色的新娘像清晨还未醒来的尸首,有一种收敛的光。”她看张爱玲小说的时候,特意摘录了这句话,仿佛多年前就在期待今天的场景,为了在这样的场景里她可以喃喃地说出这句话,而记住书里所写。秋森皱了皱眉。像是在走阴间的奈何桥。
未等秋森的担忧散去,体型庞大的艺珊抱住了她,像闭合的花瓣轻轻拥住花丝。
“我还以为你不来了呢。”
“怎么会。”就算她不大想见孟铭,可谁让是艺珊的婚礼呢。以后相处的日子还长,总不能一直敌视艺珊的老公的吧。
摸着好友冰冷的肌肤,秋森喃喃地感叹:“终于嫁出去了啊。”
“嗯。”艺珊幸福地抱着秋森。不论这一刻事实是真是假,会长会短,结婚幸福的感觉,她感受得很真切。“我为你准备了蓝色的裙子。没想到你自己穿来了。比我挑的还好看。”
被婚纱的架子隔得不舒服,秋森松开艺珊,往后退了退。
“在商场刚买的,为了它,把卡里钱全刷光了,早知道你有备,就不用这么破费了。”秋森有些惋惜地摸着自己的衣服,好贵。
新娘子托起无奈的面部表情说:“知道了,一会儿伴娘的喜钱少不了你的。加倍给你。”
秋满足森的眼睛立刻笑成一弯新月。艺珊的钱,她从来来者不拒。
站在艺珊后面的孟铭刻意朝她露出一个温和版的讽刺笑容,讽刺在笑容里隐藏得极深,似有若无。秋森白了他一眼就不再看他。艺珊看着两人斗气,一副随你们便的样子——只是小打小闹,她无心追究为何两人会这样。婚前互报邀请宾客的时候,已经对孟铭认识秋森的事有所了解,不过孟铭没有说秋森刺激他分手的那一段。
“怎么来得这么晚,路上堵车了么。”
“不是,那场意外之后,在广告公司找到一份工作。刚刚上手,所以工作方面还有些不适应,比别人手脚慢一些。又不敢硬生生把该做完的事搁到明天,所以坚持做完了再来。我想把工作做完,我也好玩得开心。”
“哇,好努力好勤奋啊。可惜,错过了化妆,而且让我自己一个人站了那么久。”艺珊捧着秋森的脸想要擦掉什么似的,鉴定了一会儿说:“还是没有化妆啊,好像连乳霜润肤的东西都没有擦过。”
秋森从小对化妆品过敏,小时候登台表演,她都冒着事后长痘痘的风险。艺珊曾经建议她试一试不同种类的化妆品,也许会找到适合自己的。可是她根本不敢拿自己的脸蛋给各种不同的化妆品做实验,因为她怕适合的化妆品还没有找到,她自己这张脸会先被药膏给毁了。
秋森拉下艺珊的手:“不是我不重视你的婚礼。你知道的,我不会化妆,也没有化妆品。”
“算了。你这个样子够漂亮了,要是化了妆,我还担心伴娘抢新娘子风头呢。”
秋森连忙凑上去说:“不会不会。你人高,身高是绝对的优势,我怎么漂亮都没用,都比不上你。往人中间一站,看气质就知道谁是主角啦。”
“新娘子终于来敬酒了!”一众坐着的客人中,站起一个身形精瘦,目光如炬的男人,端着酒杯来到他们面前。即使人到中年,因为个子矮小而且长着一张天生的正太脸,所以不熟的人基本会错误估计他才大学刚毕业,并且是毫无社会经验的初生牛犊。
“鲁曼。”艺珊打招呼,朝那个刚空出来的座位边上看去,不出所料也看见了一起来的小臧。孟铭礼节性地朝来人点了个头。
“不速之客,不会不欢迎吧。”鲁曼的手像树枝一样,安安稳稳地杈着一杯满到快溢出来的酒,歪着脖子问道。看面色已经酒过三巡,惹得底下一言不发的看客们都齐心一致在暗叫:对,就这样,站稳了,可别倒出来啊!
不速之客?秋森和孟铭对望了一眼。随即避开。秋森见没自己什么事,就悄悄退到桌边,戳开了那份没有拆过的餐具,舀一点羹吃。饿死了,她刚在一家广告公司找到工作,新人免不了被欺负,于是自然而然加班加到六点钟,到现在都还没吃晚饭。她可以预见接下来自己会跟着新娘走来走去敬酒很忙,所以还是先吃一点长长力气比较好。至于那些她一个都不认识的人到底在更艺珊讲什么内容,她想她不必听懂。
“是啊”,酒席上又站起一个走过来,身形匀称俊朗,正是臧旭生。“我们以为会受到喜帖呢,没想到竟然是别人转发的电子邮件。作为昔日并肩奋战的好友,居然连一封正式的邀请都没有受到,真是伤心。Kimadam,你忘了我们了吗?”
“怎么会。不过是算准了二位就算没有收到请帖,也能闭着眼睛准确无误地摸到到我的婚礼上。我心想虽然发电子邮件不要钱,但是能少输个地址也是好的。你们都不知道那几天联系人的时候有多累,偷个懒而已。怎么,我们向来不记仇的小臧也会斤斤计较起来,难道最近又在忙什么奇怪的事情了?”
座中有几位知晓艺珊从前的,窥得其中机妙,心中直道此番对话精彩!
当初艺珊离开重庆,鲁曼是最大的帮手。可他帮艺珊并不代表他看好艺珊和别的男人结婚。艺珊和萧俨吵架,他一定帮艺珊,但要是艺珊结婚,他鲁曼却只支持自家头目。所以,事情走到这一步,鲁曼十分纠结懊恼。今夜,他做好心理准备,他是替人来为难新人,替人来买醉的。
鲁曼一手啪地搭在臧旭生的腰上,一手嚯地举起酒杯。“头目说他祝福你。还托我来把现场气氛闹high。为此,他特地让我带来他的心意。听好了,头目出的题目是‘彼采萧兮’,他说,如果新娘子三秒内答得出来后面的内容,这杯,他派来的鲁曼灌下!如果答不上来……新娘子灌下去!”鲁曼横着醉眼深笑,饱满的酒经刚才那么剧烈的一晃动,溢出来染红了鲁曼白衬衫的一大片袖口,还不住地滴下来。不过端着杯子的人似乎毫不介意衣服已经脏了,因为他的眼睛和他的袖口一样红。“我要数了。一,二……”
秋森忙吞下含在口里的羹。
“一日不见,如三秋兮!”
“可以代为回答吗?”
“三!”
混乱了。三个声音同时响起,分别出自秋森、孟铭、鲁曼。
鲁曼不相信地从小臧身上拿下自己的左手,摸了摸耳朵。刚才,他好像听到了正确答案。不过声音来源不在艺珊。
艺珊看着快速进入状态的三人,以及千里之外用精神存在的萧俨,顿时感觉天旋地转。
秋森开心地捧着碗筷,和孟铭相互看了一眼,彼此眼里流露出“哎哟不错嘛,你也知道呀”的神色。
鲁曼不依:“虽然答对了,但不是新娘子说出来的。所以,这杯,还是新娘子喝!”
艺珊推回凑到嘴边的红酒,无赖地说:“秋森是我今天的伴娘,她说什么就代表我说什么。鲁曼我答出来了,所以这杯还是你喝。”
鲁曼睁开醉眼望过去:“秋森?好伶俐的丫头。”
鲁曼无言以对,爽快地一仰而尽。“好厉害的伴娘。新娘子今天有贵人相助。愿今后日子和和美美,贵人常照。我这一杯,喝得心甘情愿、心服口服!”
一阵胡闹过去,各人又开始相互间三三两两凑在一起谈论自己感兴趣的事情。喧闹声嗡嗡四起,变得没有焦点。整完新娘子,新郎官自然而然也被拖去接受众人的刁难。
鲁曼灌了一大杯红酒下去,愈发迷糊了。倒下之前,他说:“kimadam,最近好多人打电话来,给我,给小臧,给头目,问你们俩是怎么了。还问……头目……要不要在新婚之夜拐跑新娘。可是,头目一言不发。只在我们临走前,说了‘彼采萧兮’,还有……还有……什么来着?小臧?”
扶着他的臧旭生刚想张口提醒,鲁曼自己想起来了:“她的婚礼一定已经筹备得高朋满座,我们不该……不该去砸场子!”
鲁曼不胜酒力,醉得昏倒。臧旭生架着他,对新娘子说:“在这之前已经喝了很多,没想到他真有这胆整杯给自己灌下去。”
艺珊面露几分不舍得,问臧旭生:“事务所还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