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湖帆有这样一首诗云:“几见芳菲露井东,闲情收入画图中。阿谁笑比香君血,崔护重迷旧日红。”林天一曾见过题着这诗的那柄画扇,风流有致,可惜是旧事了。都说崔护那首诗深情“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常听父亲吟哦这两首诗,自己亦是耳濡目染了。他俯在书桌旁,用抄本小楷誊了这两首诗在梅花笺上。此时,阳光正洒进了周晖的这一间小小的出租屋,大片大片的暖意将他淹没。他抬头看看窗外,马路边上的小店亦是错落有致,几家包子铺门口冒出白烟来,周晖正在包子铺门口排队买早餐,他穿了件立领的夹克衫,使劲将头探向价目表,因为起的匆忙忘记戴眼镜了,他的眼神有些迷离。林天一定定地望着周晖,他的嘴角挂了一丝笑意。提笔,继续写他的抄本小楷,一路何绍基的笔法飘飘洒洒。他想起儿时跟着父亲练书法,他吵着要摩何绍基的字,父亲笑骂道:“不会走路就想跑步了,你可知何绍基他拿笔的姿势都是与旁人不同的。”林天一撅着小嘴去找母亲,母亲摸着他的脑袋慈笑道:“妈妈不懂这些,你好好学,妈妈蒸包子给你吃。”他只得乖乖低头,抱了一本《勤礼碑》去找父亲。约莫到了中午时分,他正写到了一半,突然听到父亲大喝一声:“天一,站着别动,千万别动。”他站在原地看着父亲,只见父亲搁下笔,一个箭步冲出门外大笑道:“哈哈上当了,包子蒸好了,我先吃。”他连忙也放下笔去追父亲,一边喊道:“我也要,我也要。”那栋房子不大,只有八十多平米,一间房空出来给父亲做书房,他和父母挤在一间睡房,那张大床旁放着的小木床他睡了六年。睡房外是个长长的客厅,装修得很是简易,没有过多的钱铺木质地板就只能是水泥地,母亲怕他磕伤了,今年才铺了瓷砖。餐桌就是个折叠木桌,林天一很喜欢坐在木桌旁,让母亲喂饭给他吃。“来,天一,再吃一口,乖宝宝。”他顺从地张开嘴,吞下一大口饭。父亲买了一大盒蜡笔给他,他就在墙壁上画画,除了天花板,到处都被画满了,每每有客人到家里来,父亲总是很自豪的说:“敦煌算什么呢,看看我们家天一的杰作。”当然他也会在客厅里挂着的那个大大的穿衣镜上画画,用母亲的口红被。母亲看到后免不了一顿训斥。那天,他又被母亲罚站了,父亲在外出差,他搬不来救兵,只好一会儿探头看看生气的母亲,一会儿低头看看墙角里自己的熊猫玩具。花旗了多久,,母亲就拿来一袋气球笑眯眯地对他说:“天一,我们来吹气球。吹好的气球在头发上摩擦一下,就能粘到镜子上。”他记得那天他和母亲把镜子上粘满了五颜六色的气球,他的头发炸了起来,像,像阿童木。母亲说他这样像极了阿童木。林天一最喜欢阿童木,每天幼儿园放学后,他都穿上他那件粉红色的小熊睡衣观看本地少儿卫视播放的阿童木。直到母亲喊他洗澡,他才恋恋不舍地丢下遥控去,跑去浴室。有时候他会趁头发上满是泡沫的时候裸奔到镜子前,然后给自己做一个阿童木的造型傻笑,最后被父亲又扛回了浴室,继续洗澡。回忆至此,林天一忽然感到一阵旷世的孤寂。这孤寂销魂,噬骨,他无从排解亦无法压抑。他叹了口气,放下笔,准备去把砚台洗干净。此时,周晖拎着一大袋包子,他走进门,额头上冒着汗。林天一看了他一眼,没有理睬。周晖尴尬地笑了一下道:“起来了,你的生活很规律嘛,吃饭吧。”林天一点了点头,转身去卫生间洗毛笔。周晖看了看已然被林天一霸占的书桌,叹了口气,自己那些黄色杂志还是拖同学从花旗带回来的呢,怎么说也是进口货。他无奈地取了碗盘出来,坐在桌旁等林天一一起吃早餐。林天一洗好手,坐在桌面,无声无息的夹了一个包子,默默地吃着。周晖看着他道:“天一,聊点儿什么吧。”林天一头也不抬道:“子曰;‘食不言,寝不语。’”周晖无奈,只得胡乱地塞了几个包子,一面思考着怎么安排今天这难得的休假。半晌无话。林天一在缓缓地喝下了碗里最后一口粥的时候,他冷着脸对周晖道:“今天休假是吧?”周晖愣了一下,他张着嘴看着天一。林天一冷笑了一下,继续道:“你好好回忆一下你在接完电话还做了什么。”周晖的嘴张的更大了,他结结巴巴道:“没,没,我,我出去买早饭了。”“哦,是吗?”林天一的大拇指在自己的嘴唇上比划了一下,他扬着脸看向周晖,这样凌厉的眼神在周晖看来,活像一只雪山白狐。周晖顿时脸红了,他愣在那里不知道说什么。林天一盯了他半天,一字一顿道:“陪我去买盆花。”周晖有种天下大赦的感觉,他连忙感激涕零道:“好好好,买什么买什么,我掏钱。”林天一叹了口气缓缓道:“多情不改年年色,千古芳心持赠君。”周晖彻底傻了。
清人说:“盛明无词,我朝无诗。”盛明诚然无词,明诗确是可以圈点了。朱曰藩《感辛夷花曲》唯最后一首甚是动人:“新诗已旧不堪闻,江南荒馆隔秋云。多情不改年年色,千古芳心持赠君。”辛夷花,也名白玉兰,又叫望春花,虽不是香远益清,却也沁人心脾了。林正雄的日记本的扉页,也有这么一朵辛夷花。那日记本已经很是破旧,纸张亦微微有些泛黄。林正雄还只是个小科员的时候,就常常在那笔记本上抄写一些话语,如:“叹稼轩不知吾狂矣。”“古书古书色泛黄,览此如何不悲伤。”之类的。这个日记本的存在,是自己的妻子也不曾知晓的。林正雄娶了朵白玫瑰,而那朵红玫瑰,已然成了胸口的朱砂痣。本子是旧式的塑料皮本,白色的,扉页是一个女孩子清清秀秀的几行小字:“雄君:希望你我的友谊永远如同初生的太阳,散发出灿烂的光芒。希望你的前途永远光明,祝福你。白玉兰。”左下角是用铅笔勾勒的两朵玉兰花。林正雄常常捧着那个日记本坐在办公室里发呆,而今天,他捧着日记本,脑海中却在想着另一个人——何美祺。像,实在太像了。何美祺的一颦一笑都像极了白玉兰。他闭上眼,阳光洒在他的脸上,布置考究的市座办公室此时又变成了那个小县城里的小小花园,他记得。是的,他记得。
那是1984年的二三月间,小小的县城里还在流行着北冰洋汽水和琼瑶剧。每一个男生都幻想着自己是金庸小说里的大侠,摘叶伤人,每一个女生都幻想着自己是琼瑶剧里的女主角,有许多漂亮衣服和首饰,以及一个深爱自己的男人。那年的林正雄才从高考中解放出来,他看不起哥哥姐姐上赶着去做国营大厂的工人,他要做大学生,让全县人都刮目相看的大学生。1966年,他的出生带来的是全家的极度贫困。父亲是个老实巴交的工人,每日三倒班,然后就是抽烟喝酒,当然,他偶尔打老婆。林正雄出生的时候,窗外下着鹅毛大雪,那晚是父亲的夜班,母亲在家即将临盆,两个不满五岁的孩子缩在墙角不敢动弹,他们被平时身强力壮的母亲突入而来的痛苦的呻吟和满地的鲜血吓蒙了。邻居听闻到了母亲的呼喊声,这才急匆匆地从县城的小医院里请了大夫。众人深一脚浅一脚地赶进林家,已然是夜深了。直折腾到了天明,林正雄才出生。那时正赶上文革,家家户户穷得连高粱面都吃不饱。多添了一个孩子,已经不是多添了一口米那么简单了。林正雄的父亲下夜班回来见到他的第一件事不是欣喜,而是蹲在墙角哀哀地哭了,他边哭边喊道:“咋是个儿子呀,咋是个儿子呀,要是个姑娘还指望着能卖了。咋是个儿子呀!”从那以后的许多天里,父亲从来都不用睁眼看他一次。母亲给他喂奶时,总是趁着父亲不在家的时候,因为每当父亲看到母亲给林正雄喂奶,嘴里总会骂骂咧咧道:“吃吃吃,吃个啥劲,人都快饿死了他还吃!”母亲只能顺从地把他放到一边,走到厨房去给父亲烫一壶烧酒。吃饱喝足后,父亲颤颤悠悠地去上班了,母亲才敢继续喂他。有时候父亲上夜班,母亲一百天都不敢给林正雄喂奶。他饿的在床上大哭,父亲听了又开始叫骂:“哭什么,生来就是个哭丧棒!谁也没欠他钱,哭哭哭,就知道哭!”母亲听闻,只好把他抱到里间,轻轻用手捂住了他的嘴,而此时,母亲的眼泪却再也止不住,吧嗒吧嗒地掉落在他身上。
林正雄清楚得记得,自己十岁那年,跟着姐姐去麦地里拾柴。姐姐在前面推着自行车走,他在后面屁颠屁颠的跟着。那时天还没亮,四周黑漆漆的,寂静无声。突然,几声猫头鹰的叫声划破了天际,林正雄很是害怕,他对姐姐说:“我怕。”姐姐回头看了他一眼,紧张道:“没事没事,咱赶紧回家,你可把车后座拉的柴扶稳了,待会儿路过水渠可千万不能掉进去。”林正雄点了点头,他不敢看四周,加快了脚步。俗话说屋漏偏遭连夜雨,船破又遇顶头风,正走到小渠的时候,林正雄忽然脚下猜到了一颗尖尖的石子,那已经磨破底的布鞋哪抵挡得住这个,他脚心吃痛,哎呦一声重重地摔下水渠,自行车后座上拉着的木柴散了一地。水渠的水虽不急,却也深得很,林正雄拼命地挣扎着,姐姐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大喊:“来人呐,救命呐!来人呐!”正巧的是,附近有几个准备下地的村民闻讯赶来,他们拿着绳子和锄头把林正雄捞了上来。此时,东方已经渐渐地泛起了鱼肚白,林正雄被捞上来的时候早已不省人事。他当然不会知道姐姐是怎么跌跌撞撞把他背回家的,他当然也不会知道父亲看到这副模样的他,竟然痛哭起来,一边哭一边殴打起了母亲和姐姐,他痛骂母亲为什么执意要生下这么一个小王八羔子,他痛骂姐姐为什么要骑那辆该死的自行车,裤带抽在母亲的悲伤,一条条的伤痕血红,触目惊心。母亲没有吭一下气,她默默地承受着这一切。事后,父亲累得倒在床上,他灌了自己慢慢一大碗酒,不久已是呼呼大睡。母亲咬着嘴唇,从地上爬起来,她艰难地掸了掸衣服上的灰尘,嘴角挂着一丝淡淡的血痕。从那天起,母亲比以前更加沉默寡言了。她像一只警觉的母鸡,时刻把他护在自己的羽翼下,而父亲,再未与他多说一句话。林正雄就这样孤独的成长着。
他14岁高小毕业那一年,家里种的紫薇花开得很是娇俏。他想起杨万里的一首诗来:“紫薇花开半年长”。隔壁小院里搬进来的那户人家有个年龄和他相仿的小姑娘,也穿着身紫红色的连衣裙,像极了朵紫薇花。隔着两户人家的那道围墙并不矮,林正雄踩着小凳子就能看到对面,他很喜欢看那个小姑娘在院子里踢毽子,两个马尾辫上下飞舞。但母亲总是告诫自己,隔壁那家住着的是供销社主任,不可以随便和那家人搭话,也不可以欺负那家的小姑娘。林正雄只敢远远地看着她,直到他即将去上初中的那天傍晚,父亲喝多了酒,拿着鸡毛掸子满院子追母亲,而哥哥姐姐早已去外婆家省亲,还没回来。林正雄一个人跑去小渠边,夕阳洒在他的背上,金黄金黄的,他的眼泪扑簌扑簌地往下掉,一种绝望涌上他的心头,没有什么时候比现在更让他想到死亡。他闭上眼,晚风吹过他哭的脏兮兮的脸庞,他只觉得,整个世界都将他抛弃了。突然,一阵银铃般的笑声传进他的耳中。回头看,是隔壁那个姑娘。她穿了一身白色的连衣裙,向他招手:“喂,你站在那里做什么,快过来,那里很危险的。”林正雄一阵发愣,不知哪来的一股力量促使他走到了那女孩身边。女孩儿看着他,笑眯眯道:“你好,我见过你,我叫白玉兰。”说罢,她大方地伸出了手。林正雄把手在裤子上摩擦了半天,他不知道该怎么办,过了老半天才坑坑巴巴道:“我,我叫林正雄。”女孩儿笑道:“为什么只有你对我的名字不好奇呢?”林正雄道:“为什么要好奇呢?”白玉兰又咯咯地笑了,她说:“笨蛋啊。白玉兰是一种花的名字。”林正雄低着头道:“哦。我家只有紫薇花。很俗气的那种。”两个人肩并肩坐在夕阳下,许久无话。林正雄偷偷地打量着那个女孩,她的头发黑黑的,软软的,牙齿像贝壳一样的洁白,她的眼睛水灵灵的,还是双眼皮儿呢,整个人看上去很是清纯,她笑起来还有两个小酒窝,所以特别爱笑。林正雄简直看痴了。白玉兰见林正雄直勾勾地盯着自己,连忙飞红了脸道:“看什么呢你。”林正雄连忙道:“没什么。”白玉兰又咯咯地笑了,她从口袋里掏出一块奶糖递给林正雄道:“喏,吃吧。”
这是林正雄这辈子吃过的,最好吃的东西。
三十年前的阳光是如许灿烂,三十年后依然如此。林正雄看了看办公桌上摆着的一小把奶糖,内心感到一阵莫名的酸楚,这种刻骨铭心的眷恋,是妻子和何美祺都给不了的,是的都给不了,如果说妻子的内在的性格与白玉兰很相似,那么何美祺就是容貌。林正雄在家中拥有了白玉兰的灵魂,在外面拥有了白玉兰的身体,但无论如何,他就是拥有不了那个自己在梦了念了又念的初恋情人。正当他沉浸在美好的回忆时,口袋里那个只属于他私人的手机发出了一阵震动,他猜是何美祺又来粘自己了,于是打开手机,却发现了这样一条短信:“林市座,你不要猜我是谁。我想说,如果你想知道你的妻子在哪里,就提着林天一的人头来见我。”他吓得出了一身冷汗。他连忙回拨过去,那边传来一个甜美的女声:“您好,您拨打的电话是空号,请您查证后再拨。”空号?林正雄狐疑地看着自己的手机。手机又震动了,第二条短信发来了:“不要试图和我通话,因为,呵呵,我根本不是人。”林正雄瘫坐在办公椅上,那个人怎么会知道自己妻子失踪的事情,另外,他看看窗外,这已经是天一离家出走的第三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