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月光下的乱葬岗
第四章:月光下的乱葬岗

“在这个不大不小的城市里,人人都在为那些废纸片而奔波,什么户口,什么证明,什么钞票……我,亦然。”何美祺合上日记本,抬头向窗外望去,几只白鸽飞过,很是美丽。这间不足五十平米的出租房里,布置得很是温馨。她是个爱干净的女孩子,即使这间房子破旧到冬天遮不住风夏天遮不住雨,秋冬两季墙壁会渗水,墙皮都已经斑驳脱落,她还是想要把这个地方尽力布置出一点家的感觉。在大学里读书的时候她常对陈适说:“我一直都希望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而每次她讲这句话的时候,眼中总是有隐约的泪光,让陈适心疼得想吻她。

家,对于来自西北农村的何美祺来说的确是个奢望。自小,母亲就患上了癔症,总是神志不清的。何美祺是家中的老大,她除了要每日担水煮饭做家务之外,还要照顾母亲和十岁的弟弟,以及每逢清明的时候去给那死在矿难中的父亲上坟。那一年她十六岁,在镇上的高中读书。每天早晨天还没亮,她就要独自走出村子,步行八公里去上学。每当她路过那个杀猪的屠户家的时候,那家的傻儿子都会站在门口笑嘻嘻地冲她招手,此时,她都会感到无比恐惧,不禁加快了脚步。而前有狼,后有虎,走过屠户家不远,就是存里的墓地,那时候天还没大亮,幽幽的月光下,一个一个的坟包透出一股肃杀的冷气。那天是四九寒天,学校还没放假,她穿着笨重的棉裤走在崎岖的小路上。经过那篇目的的时候,分明可以看到远处的磷火,那是村里早已无人问津的几座旧坟,家里人不是搬迁了,就是绝后了。她闭上眼,加快了步伐,生怕看到枯草外那森森的白骨。她是最害怕白骨的,上次二叔带着自己迁坟,她看到了父亲那沾满了灰尘的腿骨和褴褛的衣衫,吓得发了一整天的高烧。后来,何美祺每次带着弟弟去给父亲上坟的时候,心中总是期盼着快些结束吧。可是这一次,她没能躲过去。月光清冷地照在大地上,那片枯桑林伸着虬瘦的枝桠,像一只只怪手。墓地里早已生满了野草,时常有几声怪异的叫声传来,不知道是黄鼠狼还是猫头鹰或是山上的狼,那声音,仿佛一个被掐住脖子的女人,在将死时最后的挣扎。一阵凛冽的寒风过后,何美祺感觉到此刻的小路上,有两个人的脚步声,笃笃笃笃的,那是个男人的脚步,不时的,还有骨头摩擦衣服的声音。骨头摩擦衣服的声音?!何美祺吓得撒腿就跑,可是此时她的腿似乎不听自己使唤了,愣愣地站在了原地。那声音越来越近了,向她的这个方向走来。她吓得瘫软在了地上,急促地喘着气。“妞儿,妞儿……”一个苍老的声音传来,那是,父亲的声音,只有父亲会唤自己妞儿。何美祺惊叫一声,转过头去,她看到,父亲的白骨正拖着那褴褛的衣衫,向她一步一步的挪过来。他的头骨沾满了灰尘,上面还依稀有一些干枯的头发,两个黑洞洞的眼眶在月光的照耀下,依稀可以看得到血痕。他的皮肉早已腐烂尽了,黑洞洞的嘴在一张一合。何美祺瞪大了眼睛,泪水肆意流出。“妞儿。”父亲走到何美祺面前,想要俯下身来抚摸她。突然,一声清脆的骨头的断裂声划破夜空,她看到,父亲把腐朽的白骨从腰部断裂了,碎成了两节,头骨骨碌碌地滚向了远处的荒地,那嘴还在不停地张合着:“妞儿,妞儿!”何美祺大叫一声,晕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她看到了母亲混沌的眼睛和窗外耀眼的阳光。她正躺在自家的土炕上,盖着那床她再熟悉不过的红底碎花薄棉被。弟弟推开屋门急切地问道:“姐,你是咋了。”何美祺笑笑道:“没事儿。”母亲此时的精神还算清醒,抱着她哭道:“你可吓死妈了你可吓死妈了,要不是杀猪家的小毛把你抬回来,妈可不知道咋办。”何美祺道:“妈,没事,可能是受凉了。”弟弟端来几个热馒头给她,她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的确,她已经两顿没有吃了。昨天晚上她干完活已经是十一点多,还有大堆的作业,根本没有时间吃饭,今天早上,她还要赶路,兜里揣着的两个冷馒头是在学校的午饭。这个所谓的家,实在是太破败了,水泥地板还是前些日子自己的二叔实在看不下去那砖头铺成的地板才给弄上的,家中没有一样像样的家具,唯一的点起就是头顶上那盏25瓦的电灯,而家中原本有一台黑白电视,也为了给父亲发丧,卖掉了。那黑心的煤老板在矿难发生后就携款潜逃了,母亲带着何美祺去讨抚恤金,治安局说这事不归他们管,他们只管追捕逃犯。劳动局说父亲没有签订任何合同,也不归他们管,讨说法讨到县机构大门,母亲的精神病就犯了。那一年,何美祺八岁。

从此,何美祺算欠上了屠户家的人情。其实连她自己也想知道,那天究竟发生了什么,如果真的是父亲的话,那他们应该在路上发现了散落的白骨,可是那天,屠户只是在路上发现了不省人事的何美祺。如果不是父亲,那么她那天看到的又是什么呢。日子过了几天,何美祺差不多把这件事忘记了。可是那天,在学校举办期末考试的那天,一样的月色清冷,一样的北风凛冽。何美祺再一次经过墓地时,她突然有种不详的预感。在她转弯走过一棵大树的时候,突然,一个黑影从树后蹿了出来,他一把搂住何美祺,腥臭的汗味和身上的油腥味告诉何美祺,那是屠户。屠户把她死死地搂在怀里,一只手在何美祺的胸前乱摸着,他喘着粗气道:“俺,俺救了你,你没钱,就得用身体还!”何美祺惊叫着,想要挣脱,可是屠户搂的更紧了,他三两下的褪去了何美祺的裤子,*笑道:“嘿嘿。你这小妞儿,嫩啊,让我尝一尝,甜不甜。”说完,就要脱下自己的衣服,那只粗糙的打手抚摸在何美祺的身上,手上的老茧摩擦得她的身体一阵疼痛。她呜咽道:“放了,放了我把。”屠户狠狠地将何美祺按在地上,低声道:“这小妞儿,嫩,嫩啊!”正当他要入侵何美祺的时候,路边突然冲来一只黄毛狗,瘦但是眼神炯然,它狂吠着冲过来,一口住在了屠户的下身,屠户惨叫一声,连滚带爬得向回逃去。那黄狗又追了他几米远,才返回到何美祺身边,温顺地看着她。这是一只才褪去胎毛不就的黄狗,很是可爱。何美祺抽抽搭搭地穿好衣服,将黄狗揽在怀里,放声痛哭,直到东方露出鱼肚白,她才一瘸一拐的回到家中。她想也许这是上天派来救她的神犬。从那以后的许多天里,这只黄狗和她形影不离,她不顾母亲的反对,将它带回家中饲养。每天清晨它都会护送何美祺去上学,直到她高中毕业,考上大学。当然,从那以后的许多天里,何美祺愈发的沉默寡言,她拒绝和一切男性有任何交流,包括自己的弟弟。

如果不是遇到陈适,她也许会认为自己这一辈子都会活在孤独中。来到小城这所师范大学的时候,何美祺只拎着一个蛇皮袋。她的身上穿着件土地不能再土的花布衬衣,脚下是一双自己缝制的布鞋。在打扮得像花蝴蝶一样的女大学生中,她是那样的不起眼。她依旧活在冷馒头和一堆一堆的练习题中。她永远忘不了同舍的舍友看到她拣宿舍不用的塑料瓶拿去卖的时候冷冷的讥讽道:“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活该穷。”那个女生当然不理解已经一天没有吃饭的何美祺。是多么重视那两毛钱。从此,何美祺更加刻苦。大学的第一个暑假,她没有回家,而是留在了小城一家酒店里做服务员,每个月六百块钱的薪水,包吃住,这让她感到很满意。她是农村来的姑娘,不懂得人情世故。在她把一个耳光扇向硬要她陪酒的男客人的时候,她知道,自己的这份工作完蛋了。领班把她在员工室里骂得狗血喷头,她那张涂地血红的嘴一字一顿道:“你也不看看自己是什么身份,就你那点贱肉,看得上你是抬举你。我告诉你,现在马上去跟客人道歉,不然,打死你都算轻的!你知道那是谁吗,他的钱,足够买下这座城里所有的酒店!”那天下班后,何美祺被灌得烂醉,她扶着酒店外的墙壁,哀哀地哭了起来。此时,一双温暖有力的手搭在他的肩膀上,她听到一个浑厚的男声对她说:“别哭了,给你手巾,哭花了脸可不漂亮了。”何美祺转身看去,是一个剃着毛寸头,皮肤黝黑的男生。这个男生她见过,是和自己一个班的陈适,也在这家酒店打工,不过两个人从来没有说过话。她哽咽着接过手巾,陈适安慰道:“在这个社会就是这样。这工作不做了,大不了,我养你。”何美祺惊讶的看着陈适,过了半晌,陈适才结结巴巴道:“何美祺,我,我喜欢你,做我的女朋友好不好。”何美祺下意识地推开陈适,向自己住的地方头也不回地跑去。那晚,她失眠了。

第二天一大早,何美祺看到陈适站在自己的楼下,手中拿着一袋热包子,在和路边的野狗玩耍着。他看到何美祺站在阳台上,向她笑着招了招手。不知道为什么,此刻,在何美祺的眼里,陈适是那样的英俊。

在这个城市里,我们将会遇到许许多多的岔路口,如果那天何美祺没有选走出门右拐走向陈适,也许她的命运就不会改变。在她毕业工作后的某一天里,如果她没有选择出门左拐遇到了想要和自己换班的同事,她的命运也就不会又渐渐的走回到了原点,是原点,她生命的原点是凄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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