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到了二三月间还是冷。大地被贫瘠所掩盖,仿佛那些应有的生机都已窒息,死在无边无际的荒芜中。这一年是闰七月,所以年来得特别的晚。数到二月初了才见腊八。日子过的有些漫长了。小城那处名叫夜港的高级住宅小区离火车站不远,夜幕时分站在小区的人工湖旁,总能听到鸣笛声,刺骨,刺耳,刺心,这是林天一所不愿意听到的声音。
像所有的纨绔子弟一样,林天一总是高高在上地藐视一切,他喜欢打高尔夫,喜欢高级红酒和类似于莲花路虎阿斯顿马丁这样进口跑车。与众不同的是,林天一从来没有朋友,哪怕是酒肉朋友。他总是独来独往。白天在学校,自己搬了个桌子坐到教室的角落里看着那些繁体竖排版的书。夜晚,他穿梭于灯红酒绿的Pub中,既不嗑药也不寻求一夜情。他依旧坐在角落里,一杯接一杯地买醉。
那天,是腊月初八,小城飘了一场不大不小的雪。零点四十二分三十六秒,林天一开着他那辆保时捷跑车回到了夜港。他的家是夜港西区的一栋独栋别墅,从小区大门到别墅区,还要绕过人工湖旁一段柏油路。这条路很是偏僻,靠着后山的小树林。这天,林天一并没有喝酒,他的头脑异常兴奋。黑色墨镜下那双娇俏的丹凤眼布满血丝,瞳孔亦因亢奋而放大许多。他死死地咬着自己的嘴唇,用了地踩着油门,表情看起来有些恐怖。物业工人前些天挂在路灯间的红灯笼在风中吱吱呀呀地摇晃着。一条电线上串着十个灯笼,红色的灯光洒在雪地上,星星点点,像一块陈年的血渍。这红,在林天一眼里有些血腥。他加快车速,向家的方向驶去。路过人工湖的时候,他突然觉得有些不对劲。路旁小树林中似乎有一盏孤独的灯笼,在夜色中明明灭灭。他瞥了一眼那红色的光团,冷笑一声,继续向前驶去。
当然,林天一没有注意到。在路边,一只眼泛绿光,瘦骨嶙峋的野狗,也正冷冷地盯着他的一路扬尘而去的那辆保时捷跑车。
“天一,怎么才回来。”林太太略有不满地坐在沙发上,直视着林天一。他笑了一下说:“妈,没什么。有点事。”说罢,接过保姆递来的热牛奶一饮而尽。“你这个孩子。”林太太挽着高高的髻子,一身紫红色的绫罗睡裙告诉我们,这个女人是徐娘半老。她伸出手抚摸着林天一的头,哽咽道:“你知不知道妈妈等你等的很心急,你看你的衣服脏成这样,你是去哪了。你要给妈妈争气,你知道……”林天一不耐烦地推开她,低沉道:“别说了,妈。”林天一摇了摇头,上楼去了。月光透在他房间的古董架上,瓶瓶罐罐泛着幽幽的冷光。
迷迷糊糊中,林天一似乎听到一种声音。这锐利的咯咯刺得林天一的心脏阵阵发紧。他从床上坐起来,走到窗边拉开帘子看,呈现在他面前的景象让他窒息——小区里挂着的红灯笼都变成了一颗颗女童的脑袋。她们睁着眼睛,血从眼睑边缓缓淌下,凌乱的羊角辫上沾满了杂草,舌头伸得很长,牙齿锐利,而脖子以下,却是一片死寂的黑。林天一倒吸一口冷气猛地拉上了窗帘,他慌忙地转过身。身后,是一个穿着血衣的女童,梳着羊角辫,舌头伸得很长,咯咯地冲林天一笑着。林天一惊得冷汗直流,手中死死地攥着窗帘布。女童一步一步一步步地向林天一逼来,伸手要掐住林天一的脖子。林天一惊叫一声从床上醒来,冷汗浸透了床单。书桌上的灯还在柔和地闪烁着。他缓缓吐了口气,轻声骂道:“去他大爷的。”
第二天,林天一没有去上学。因为整个夜港小区都被治安拉起来封锁线。早上八点钟,一个女清洁工在小树林里发现了一个女童的头颅。没错,只有头颅,她血肉模糊,样子无法辨认,人们只知道,她梳着高高的羊角辫。
好了我亲爱的朋友们,现在,让我先来插播一段有关痛痒的题外话。前几天独自坐在教室的角落读我的繁体竖排版的书的时候,看到这样一个故事。它的名字是“郑伯克段于鄢。”简单地说就是庄公的母亲偏爱小儿子叔段而讨厌庄公,庄公姑息养奸,纵容其弟,其弟骄纵欲夺王位。庄公使计打败共叔段,并且,杀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