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我们住在疯人院
第二十四章 我们住在疯人院

Chapter(22)

你是否有自己的,对爱情独到的见解?你是否会独自遐想各种可能发生的或幸福,或凄美的爱情故事?当然,不必说,每个人都是伟大的思考者,只是有的人愿意说出来,有的人喜欢自己分享自己的想象。

爱情,有很多。爱一个人,也有很多种可能。

有人觉得爱一个人要像拖拉机上山一样,轰轰烈烈。

有人觉得爱一个人要像紫菜冬瓜汤,平平淡淡。

有人觉得爱一个人要像躲猫猫,神神秘秘。

还有人觉得爱一个人要像森林火灾,热烈,激情。

怎么爱都无所谓,重要的是,你要找到一个可以爱的人,不,是要找准,不是找到。

过程再美好,结局,还是最重要的。罗密欧曾在故事中讨过多少次朱丽叶的欢心,看得我们都为这两位可人高兴,但是最后呢?

这就是爱情,人生中,最大的选择题。

--楔子

这场雪下的很大,鹅毛大雪,这才是属于东北的雪的气魄,人们被洁白的雪洗礼,人们抬头仰视,人们站在雪中欢呼,游戏,这都是对雪的尊重。我们热爱雪,并尊重他。

很吃力的我才睁开眼睛。我也不知道这是几点,或者应该问问这是几号,不不,我觉得现在应该问的是…

“这是哪?”我看着周围的白色墙壁,一股浓郁的消毒水味道扑鼻而来,我不自觉的伸手想赶些新鲜的空气过来,可是伸手的一刹那,我感觉有个阻力不让我的手抬起来,之后就是痛,钻到心里一下就消失了。“啊!好疼。”我转过头一看,在我右手上插着针头,上面吊着瓶子,那些冷冰冰的药水整畅通无阻的流入我的身体,我这一动,它们好像有点不高兴了,不流了,而且还有些回血,估计是滚针了。

“有没有活人啊?这儿滚针了!”

“怎怎怎么了!”刚才眼睛还有点花,竟然没有发现学玮就趴在我的左边打瞌睡,我这一叫,给她叫醒了,她揉着黑了一整圈的熊猫眼,走了过来“老大,你可算醒了。你喊啥?”

“我这滚针了,你快去给我叫护士啊。”

学玮低下头看了看,深呼吸了一下撸起了袖子,然后揭开了一层胶布。

“你行吗?你别给我弄坏了!啊!好疼好疼!”

“我还没碰你呢。”学玮一脸不屑的看着我“你再墨迹一会儿,真护士也救不了你了。”

我不吱声了,学玮很娴熟的帮我弄了弄针头,那些药水又无情的往我身体里肆意进发。

“这你都会,小姑娘,挺有才啊。”

“我妈是护士,从小跟她学的,瞅你那样,一个大男人,还怕疼。”

“我只是比较紧张。嘿嘿。”我坐了起来“我这是怎么了,怎么还住这了呢?我记得我是在家睡着的啊!”

“还说呢,你在家睡那两天就可以忽略不计了,你在这都睡三天了。”学玮把一张纸递给我,是我的病历单“真是的,不能喝就别喝了呗,喝成了酒精中毒,而且你还长期疲劳过度,这可好,我本来是给你当助手的,现在不用上班,却成病人看护了。不管,老大,你出院了,得放我个长假,要不估计我离这也不远了。”

“不好意思啊,嘿嘿,麻烦你了。出院了肯定放你长假。”我笑了笑“对了,这几天有人来看我吗?那些没良心的不会一个都没来吧?”

“别提了,自从发现你在家病倒,我就成了病号看护,本来是王震叫我去催你上班的,结果,我倒是自己给自己换了个工作。”学玮嘟嘟嘴,接着说“等我把你送来医院,回去找王总汇报的时候,他已经被王毓跟陈董送到隔壁病房了,而且病,跟你一模一样。还好那边有Bowen照顾,要不我得看两个病号,那我不疯了?想想都可怕。不过他比你坚强,睡了一天就出院了,你在看你?怎么那么脆弱呢?”

“倒不是脆弱,是我的工作量比他多好吧!你还是说说谁来过好吧?”此时的我心里极渴望学玮说出一大串的人名作为我这个问题的回答,人在生病的时候总是极力的渴望被关怀,就像趴在母虎身下的病着的小虎,尽管母虎呲着獠牙,小虎还是希望母虎能亲亲他,这是所有有脑袋的生物,潜意识的反应。

“来的人倒是不少,我的饭一直都是姗姗跟黄薇还有黄潇潇给我买的,陈董总是在王总那,但是也过来过几次,对了,昨天佟墨桦也来过,还给我带了一份他说很珍惜的吃起来像地瓜的黑色粘稠物。说实话,真有点像烤地瓜,但我没好意思说。”

“他是不是还管你要电话了?”

“是啊,他说他很关心你,希望我能跟他多联系。”

这个墨桦,撒谎都不眨眼睛,果然是全面撒网,看见女的先要电话这个优良传统他竟然还保持着。“学玮,我保证,你的电话马上就要被短信所轰炸,不是今天就是明天。”

“啊?”

“不懂算了。我这也没什么事了,你去帮我办出院吧,在这呆着,没病都呆出病了。”

“那你好好打针,我去办出院啊。”学玮说着就往门口走,正巧璋璋开门走了进来“陈董好。”

“嗯,你好。要去办出院吗?在走廊里我就听见赧赧醒了,楼下排队的人不少,快去吧。”

“那你们聊。”学玮跑着出了病房,璋璋把门关上,坐到了我床边上“怎么样,都好了吗?”

我笑了笑“就是困了,要不早好了。”

“葛中正回来了。”璋璋严肃的说“他已经开始动作了,姜氏的两家电子分公司已经划到了他的名下,他也是刚来,并不知道我们已经放弃了所有产业改做服装。真是不敢想他以后会不会弄一个服装品牌来与我抗衡,我真的不想跟他正面交锋。”

我拍拍璋璋的肩膀“走一步看一步吧,他既然做的出来,我们有什么不能做的呢?这个世界的公平,不是天给的,是人自己定的,每件事都是不平衡的,只有人,才能让它公平,你给我一拳,我给你一拳,那才是公平。”

璋璋点点头站了起来“你打完针就回家好好休息一下吧,王震给了你半个月的假,这半个月,搬到我那吧,自己住,干什么都不方便。就这么定了,回去收拾完,就搬回去吧。我先走了,公司还有事。”

“好吧,一会儿我回家收拾完就搬回去,我现在是病号,晚上下班了别忘了给我买点好吃的啊。”

璋璋回过头笑着看着我“我会让佟墨桦给你带两份坚强的红薯的,等着吧。”

“不!不用!”那个东西,我发誓以后不会再吃了,伤不起啊。什么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这回我是知道了。我死乞白赖的让墨桦买地瓜,结果熬夜给他写稿子写的过度疲劳,后来又被逼的吃了多少顿地瓜啊?这注定是我人生中浓墨重彩的一段悲剧,我要把它涂成红色,永远的在心里提醒自己,以后还要讲给我的孩子然后将给我的孙子,然后...

璋璋在门口笑了笑。抬起头说“嘿,我问你个事。”

“啊?”

“你真以为,你那个小助理,是王震命令她来照顾你的?哈哈,自己想去吧。”

他关上门离开了,我呆呆的坐在床上,好像懂了什么,又好像有点模糊。

虽然只用了一周,但是姗姗她们的餐厅已经是大概有个雏形了,因为璋璋家的这个楼先天条件好,面积比较大,采光也好。地面不用动,因为以前就是镶的的地板,还是近几年才装修的,都是八成新的。只需要整理一下内部灯光,原来都是办公用的管灯,这用在餐厅里就不对了,所以这灯光,就是唯一要改的了。再买一些座子椅子餐具,间并几个单间,在做一个后厨,就可以完工了。

“再有一周,就可以完工了。”姗姗一副成就感十足的表情“不过,我们还没有想,餐厅叫什么名好?”

“我是不费那个脑筋,我想出来的也不能用,我估计潇潇也想不出来。”黄潇潇无奈的冲黄薇点了点头“我门姐俩,从小就不是文艺的人。”

“那就等赧赧出院了,让他想吧。他干这事对口,咱们还是去买点东西吧,餐具什么的咱们还是会挑的。”

“姐。”

“呦,小傀儡。”姗姗看了看正正,蔑视的笑了一下“你来干吗?我们餐厅还没开门呢,就算开门了,也不用你来捧场。”

“餐厅?”正正一脸疑惑“陈俊璋呢?这不是他家的公司吗?怎么会变成你们的餐厅那?”

“那就不用你管了,人家干得好,嫌这个楼不够大,换大的了。”姗姗还是那样的不屑,接着说“你到底来干嘛?”

“我想,找你,吃顿饭。”

“哈哈,葛大少爷约我吃饭,真是受宠若惊啊。黄薇潇潇,不好意思,你俩先去逛街啊,我得赴葛少爷的约。”

葛中正手里一把冷汗,面前的姗姗,每一次呼吸都好像是用刀划他,用巴掌扇他。但他却不能被这击垮,还是要用那微弱的理智支撑着自己,让自己保持镇定“走吧。Xiu跟司机,在楼下等着。”

这一阵有好多人换了身份,姗姗跟黄薇潇潇开起了餐厅,正正也是成了我们的最大敌人,学玮跟bowen从本就不轻松的助理变成了更加不轻松的病号看护。这是一个变身的季节。

“是,我正在去的路上,我知道,好的。”艾默自从被璋璋“赐给”王毓任用了之后,工作量是直线的上升,不一定什么时候,王毓就会让她去买些莫名奇妙的东西,而且买回来,还真能用得上。

昨天,艾默刚起床,王毓打来电话让她去10公里以外的郊区买一包特定样式的牙签,艾默问过了近几道街大小超市,都没有。打车到了王毓说的地方,还真就买到了。买回来之后才知道,王毓是要用牙签包装上的标志做一个涂鸦。霎时间,艾默石化了。

这就是设计师的世界,她们跟画家一样,都是疯子。只不过设计师疯在身体里,画家,其实也想疯在身体里,但是程度太深,溢出来了。

普通人也是疯子,只不过是,没有犯病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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