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十九岁,祖籍河北,从出生就被家族贴上萧家夫人的称号,尽管安宁不认识什么姓萧的人。现在,她正随着吉叔一起去寻找还不知道存不存在的那个未婚夫。
安家祖辈有受过萧家的恩情,安宁爸妈去世的早,是安家奶奶跟吉叔把他拉扯大,安奶奶说是时候回报恩情了,尽管他们说了很多关于萧家的事情,安宁心里始终觉得,她的存在与萧家没多大关系……
“宁宁,车来了!”
安宁匆匆关掉直播,随着吉叔上了车,他们要去山东临沂兰陵县。
“吉叔,万一萧家有很多男孩子,我嫁谁啊?”听安奶奶说过,萧家的人长得很是俊美,安宁靠在吉叔背上,美滋滋地说,“我是不是像古代皇上选妃那样看上哪个挑哪个啊?”
“先看情况吧,萧家人说了算。”吉叔看到安宁噘着嘴,似是安慰道,“不过听说,现在萧家人丁稀薄,指着咱们宁宁开枝散叶呢!你放心,不会不要你的。”
开枝散叶……安宁脸微红,自己靠着窗户边不再理吉叔,看着一座座山丘,再越过一片片平原,我他始想象,那个萧氏未婚夫的模样。
不知不觉睡着了,再次醒来的时候,车子刚好停在萧家庄口,安宁随着吉叔来到萧家老宅,却发现大门紧闭。
“吉叔,他们这是料到我们来找他所以跑路了吗?”
吉叔立马训斥道:“别胡说,走,找个人打听打听。”
“吉叔,你说萧家怎么跟林家闹掰的?”安宁跟在身后,小嘴巴巴地说,“这中间该不会是有什么误会吧?听奶奶说,萧诺跟林逸沐很恩爱的啊?”
吉叔叹了口气,没有回头给安宁解释说:“林逸沐其实是皇子,当时皇后为了巩固权位,派人对四皇子以及箫沁赶紧杀绝,前夕萧将军得到消息,前去救援,奈何晚去一步箫沁被万箭穿心而死,四皇子被萧将军救下,可是皇后却以为萧将军救得皇子会立马返家于是又派去的杀手杀了萧将军的儿子,也就是萧诺的哥哥。”
“欸?萧诺是知道自己的哥哥因为林逸沐而死才……”
“并不是,说来也怪我们祖上安逸。”吉叔边讲边说,“当时安逸已被萧将军提升为副将,那时只知道林萧两家交好,于是醉酒后说出箫沁的死跟萧将军有关之类的话,让林逸沐误会了萧诺……”
安宁撇了撇嘴:“毫无……可说。”
“其实这所有的一切都跟晴茗关。到了。”安宁还想再问些什么,吉叔已经进了村支书家,便不再说话。从村支书那里得知萧老太爷已经去世了,萧川跟着一个林姓两个女孩子去了南方,吉叔跟安宁在萧老太爷坟上拜了拜,踏上了千里寻夫的路程。
“喂—宁宁最近干吗?”任煜杰站在复兴岛门口,顶着大太阳跟安宁视频通话,“喂、喂、宁宁听见了吗?”
安宁打了个哈欠,回答道:“噢~跟吉叔到处旅游呢。表哥,你这是回国了?”
任煜杰得意洋洋地说:“是啊,这次表哥给你抓只吸血鬼看看!”
“富二代真是好~”
“对了!”任煜杰知道安家与萧家的关系,想必姥姥放安宁出来也是为了这个,于是开口问道,“你们找到萧家人了吗?”
“没有,听说他们去了南方。”安宁抬头看了看窗外,接着说,“我跟吉叔现在刚出了山东省。对了表哥,能帮我查一下萧川这个人的信息吗?”
任煜杰张着嘴:“哇!全国那么多萧川,我怎么查?”
“我不管!”安宁撇着嘴,撒娇说,“表哥,你最好了,帮帮我~”
“好好好。”任煜杰忙点头,转念想到这丫头是个吃货,问道,“前不久给你寄得零食……”
“噢,吃光了!嘿嘿嘿……”
“安啦,过些日子再寄给你吧,那什么,我先进公园了。”
“好的,表哥再见。”安宁挂掉电话之后,看到吉叔正在闭目养神,于是打了个哈欠靠着吉叔找了个舒服的位置睡了过去。
(此处涉及正文第八章,此时安宁正在睡觉)
任煜杰了解到萧川的身份,在去机场的路上给安宁发了条消息,手机震动把安宁吵醒,安宁揉了揉眼睛看到一条‘我跟萧川他们去元江找哈尼族了’,立马摇醒一旁的吉叔,兴冲冲地说:“吉叔!表哥说他碰到萧川他们了欸!”
吉叔睁开眼,忙问:“在哪儿?”
“上海,但是现在他们要去云南元江找哈尼族。”
吉叔看了看地图已经进了江苏省,那么就一直往南走吧,下一站补个票:“那咱们去云南跟他们碰面吧。”
“嗯!”
安宁他们比萧川等人早到元江,明月高照,深林中静悄悄地。
安宁在一旁往地面上撒网,小声问:“吉叔会不会有野人啊?”
“有没有,先把网布好,等等看就知道了。”
吉叔将一切准备好,跟安宁两个人各自吃了包压缩饼干,灭了所有灯,卧在帐篷里,不知不觉睡着了,醒来就抓住了萧川……
(详情见正文第十一章)
作者的话:这篇主要介绍安宁的一些情况,穿插着任煜杰的一些事情以及林萧两家世仇的原因。在这里我要讲一下安宁对萧川的感情,她第一次见到萧川时,冷峻的外表,孤傲的态度,还有那似有所思的凝视,给自己的感觉就是外冷内热,许是安宁不懂情爱,所以对于云歌喜欢萧川(至于云歌是否真心喜欢萧川,云歌番外讲到)的事情毫不介意,并且在追求自由的安宁看来,老一辈安排的婚约根本没有用,因此在见到萧诺的时候,她有意亲近萧诺疏远萧川,但是有了交集特别是‘未婚妻’的称呼,安宁有时候也会去关注萧川的动向,所以在云歌坠崖(详情见正文十三章)自己才试图安慰萧川。在后文中,萧川对安宁的关心也逐渐显露,当安宁成为赫连宁蓉的时候,是两个人心意相同,相互倾心的最直观的表现,当然最爱那句‘傻瓜,是天黑,我们要回家了’,超级甜有没有!
懒癌严重,所以就不写任煜杰的番外了,在他表妹这里聊一聊他吧。
任煜杰24岁,职业冒险家,父亲是房地产大亨,所以是个富二代,看上去吊儿郎当,其实心思比谁都缜密。小时候他也是父母眼中的好孩子,老师心中的优等生,只是在他十岁的时候,母亲出意外去世,所以成了现在这个样子,安宁长得跟任煜杰的母亲很像,所以他格外的疼爱安宁。在遇到林梦语他们之前,他谈过无数次恋爱,大多都是在即将为‘爱情鼓掌’的时候,不辞而别,在他看来一旦‘鼓掌’就意味着责任,所以到死他都还是个……任煜杰跟林梦语像一对欢喜冤家,是那种友情以上恋人未满的关系,他跟云歌之间,屌丝与女神,装扮成熟的云歌,对任煜杰有种莫名的吸引力,所以林梦语与云歌相比,任煜杰还是比较喜欢云歌的。对于任煜杰的死,挺抱歉的,没有一丝挣扎、没有半点迟疑,咔吧一下就死了,‘轻轻地他走了,如同他轻轻地来’就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