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强忍住心中的怒火,再一次问道:
“那里面的东西……跑哪去了?”
“吞…下去了……喂!好痛!”
我要是不用点力,他根本就不知道事态的严重性。
我最后的理智也随着他出口的这个词儿彻底崩塌。他仅仅以为那只是块普通的黄水晶,吞下去也无大碍。但我再清楚不过,他吞下去的,正是镶在传世龙玺上的龙眼啊!
龙眼,可以看见世间一切污秽,任何肮脏不堪的事物都能被它一窥究竟。
那一瞬间,我有种说不出口的无力感,要是之前偷偷打开那只木盒,龙眼也不会落在这笨蛋手里。噢,对,是胃里!现在倒好,这家伙居然给吞了?!他不嫌膈得慌么?
事已至此,只好把尚方千懿送去医院,将龙眼取出来。
“尚方千懿你听好,你吞下的那玩意儿会要你的命,你必须在二十四小时之内给我取出来……要不然,我就亲自剖开你的肚子,把它取出来!”
“你…忘记那之前的承诺了吗?你必须要保护我……”尚方千懿感觉自己受了委屈,声量提高了几度。
承诺?开玩笑?我想违约的话随时随地都可以。其他的事我都可以妥协,但唯独传世龙玺不可以,它生来就是我的所有物,而我也是它最忠实的奴役,我可以随时随地为它献出生命,这就是我活着的理由。
我一直都小心翼翼地维持着这平衡,也绝不允许有人轻易触犯和逾越。
我的东西,谁也休想拿走!
“你做别的事我都可以原谅你,因为你是我的雇主,你想做什么随便你,不过我也有我需要的东西……尚方千懿,我最后问你,你为什么要把那东西带去参加宴会?”
尚方千懿愣了几秒没说话,又想用最熟悉的套路转移话题:
“哪个……咱们去哪家医院啊?”
我将桌上的水果刀从果盘里面取出来,一只脚踩在他大腿关节处,用小刀在他的面前比划。
“你可以选择不说,不过有样东西我的从你身上先取下来。”
正常男人这时候一定会不自觉地往裤裆的方向看,尚方千懿也不例外。少了他不还有千望在的么。
“你想干什么?我警告你啊!别对我动手动脚的!我可不是那么随便的人!”尚方千懿吓得连忙捂住自己的裆部。
“尚方千懿,那天我怎么杀的那些人,今天也可以用同样的手段杀了你……我接这种任务也不是第一次了,要么你就把事情全盘托出,要么就等着红杉会的人四处找你吧。”
“原来你没有失忆……”
尚方千懿咽了口唾沫,虽然开了空调,但尚方千懿的额头却冒出冷汗。我俩相互对视十秒后,他终于缴械投降,开口道:
“死老头儿觉得这东西有点价值,就把它给抠下来了,这次宴会他们想要收回去,不过没办得成……”
没成还不都是因为你这家伙么?
这么看来,那天跟我交手的那伙人,目的正是为了龙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