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说,在家的这一个星期,是八年以来颜落夕最放松自在的时间。
这七天中也让落夕重新认识了儿时大院里的魔王们,当年闹哄哄的一群人,如今都大有身份。
“小夕小夕,你丫又闷在屋里也不怕闷坏了!来,哥几个要去‘圣皇’吃饭,你赶紧收拾,一快儿去!”
对着电脑看着Bob隔着大洋发过来的文件,却突然听见叶轩宇的大嗓门,落夕手一抖,猛地发现已经下午五点半了。
“小夕,听到没有?”
落夕哭笑不得。今儿一大早,就被叶轩宇为首的一帮人拖走。说是带自己见识见识“好玩”的地方。结果呢?到了才发现,他们带她去酒吧!
是,清晨的酒吧和往日印象中迷蒙着夜色神秘的酒吧毫不相同,但是……但是只为了带着自己逛酒吧而闹哄哄地冲到家里来把自己拖走算什么?!
“……我不想去,轩宇哥哥,你们自己去吧?”肯定句,却是在看到叶轩宇如小鹿斑比般可怜兮兮的表情,而硬是扭转为疑问句。
“……”
“……”
叶大老板当然要赚钱……于是……
沉默,沉默,沉默是金……
“好啦好啦,轩宇哥哥,我怕了行吧?你们等等,我马上来。”
无奈,落夕终于屈服在叶轩宇的故作可怜之下。
帅气的捷豹跑车,光明正大地挂着军用车牌,惹来一路的羡艳。
落夕被他们带到了“圣皇”。
“圣皇”不但是上流子弟的据点,还常有重要人物出入,凡是进得去那里的都是一些就算见着老大总理也不会有太多惊讶的人们。
而没有几个人知道,“圣皇”是叶轩宇名下的大型酒店。
明清时期的叶家是著名的商业老字号,可是到了清末,叶轩宇的太爷爷却毅然参军,后来,叶家就开始了辉煌的军阀时光。在这几代下来,叶家的主要发展都是在部队,直到直系子孙中出了叶轩宇。
说来儿时叶轩宇简直是男生版落夕,安静,乖巧,俊美。只是很有可能颜落夕后来的离家出走也是和他学的。
叶轩宇比落夕大两岁,在他十七岁的那年,他也是不肯走家族规定的路线,硬是在高考后成为了清华大学经济系的一员。那时他爷爷被他气得心脏病都复发了。可是叶轩宇却像变了一个人似的,死活不听家里的话。尔后,他找到了自家荒废多年濒临破产的公司,用手头仅有的几万块钱,让族企又走向了巅峰。
“圣皇”只是他随意办起玩玩儿的酒店。
“小夕,咱先进去,今晚可要你见识见识什么叫震撼!”凌苏揽着落夕的肩膀,扯着她要走进“圣皇”。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凌苏突然觉着有人在狠狠瞪他?
“凌苏,把你的爪子拿下来。”杨羽翎冷冷的声音让凌苏打了一个寒颤,颤巍巍地拿下搭在落夕肩上的爪子。
说是怎么回事呢,原来是杨羽翎这尊煞神啊。
落夕看着宝气的凌苏,忍俊不禁。
凌苏一点儿没变啊。以前的他就是这样,看似流里流气,其实是个很有本事的人。要不然……他,也不会和凌苏关系那么好。这点,从平常不爱学习的凌苏却考上了吉利剑桥大学可以看得出来。现在……他原来不被看好的自己办的律师工作室如今已闻名遐迩。
至于杨羽翎,从小品学兼优,大院里这辈他是年龄最长的人,也是当年和落夕关系最好最和谐的男生,对于他,就像颜落夕的哥哥吧。
他是大院里唯二按照父母要求参军的人。如今的他年纪轻轻,肩膀上已经扛着两杠三星。他是N军区最为年轻的上校,当然这一切全凭他自己的努力,N军区除了几个旅长师长从小看着他长大的长辈,没有任何人知道他可怕的身世。
尔后,叶轩宇停完车,也是紧紧跟了上来。他们熟练地来到VIP一席坐下。秦秋色也匆匆赶来,只是她来的时候,眉间带着的有促狭,有欣喜。
“秋色你丫,别用那特么色迷迷的眼神看咱家小夕!”凌苏开始嚷嚷。
“去,谁色迷迷了!我来可是有一个大大的惊喜要给小夕!”
“惊喜?”杨羽翎淡淡瞥了秋色一眼,“别是惊吓啊秋秋。”
“就是就是,小夕可经不起你折腾我们似的折腾咧!”叶轩宇疑惑地目光扫向秦秋色。
“你们……”她无语,“……好吧好吧,你们都不相信,事实在眼前给你们看!可以吧?”
就在秋色话音落下的同时,门被敲响了。
“请进。”
“砰……!”“脆弱”的门被大力打开,进来的男子……
“凌苏,你活腻了?你把爪子搭落夕肩上算什么回事儿?”
这是进来的男子的第一句话。
一秒……两秒……三秒………………到第七秒三的时候,凌苏终于不淡定地窜了起来,惊叫:“你是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