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章:心痒
十三章:心痒

沈恩春有些忘了是什么时候见过那个人的,只是隐约记得,初逢与他时,是一个天气不太好的早上。

那个时候的沈恩春已经被白净彻底的捧杀成功了,见谁都是一副吊炸天的样子。

而她在飞机场的vip休息室时,听到了房间外的一股骚动,当时心里不太舒服,但是好奇心又促使她前去看看是什么事情。

沈恩春出去的时候,看到一个男人众星捧月般被保镖围在中间,一脸笑意的走过。

那种镇定自若的气质,不是后天可以练就的。沈恩春如是想到。

直到那人离开,沈恩春才明白过来自己刚刚是在犯花痴,还是对一个不认识的男人。当时心里涌过来的羞愤把她埋没的深深地,不敢再想起那个人。

有一次沈恩春在图书馆读诗的时候,读到了:“而你带笑向我走来,月色和雪色之间,你是第三种绝色。”这句话时,不知怎么想起了那人。

明明绝色这个词语是用来形容女性的,可是用来形容那个人,也是不为过的。

再到后来,沈恩春瞥到了明轩看的商业杂志,那上面的封面人物,竟然是那个人。沈恩春仔细的记下了杂志的名字,并且在回家的路途中特意买了一本,先导人物就是三个大字“盛以迟”。

那时候沈恩春才明白,明轩口中既羡慕又嫉妒的盛以迟原来是他。

不止在商场上雷厉风行,赢得漂亮。就练长相,也是甩任何人一大截的。

那时候“男神”这个词刚刚流行,就因为有了盛以迟这个人的出现,才走向了大众视野,成为不会过时的一个词语。

沈恩春像是发了疯一样的百度盛以迟的资料,知道他就是盛老最疼爱的孙子,而盛老,那可是值得任何人敬重的大人物。

他的孙子,比起盛老恐怕也是不可多让吧。

没想到这一世竟然这么快就接触到盛家,也意味着自己更快的见到她了?

沈恩春不止看过盛以迟的采访,也做足了功课去看他所有的成名史。弄明白之后,沈恩春明白自己要有偶像了,那个人就是盛以迟。

和偶像见面啊,那是多么激动人心的时刻。沈恩春想到那副场景,心情已经冒出了小粉红。

就连小舅舅何时离开,自己何时回到房间的都不知道。

沈恩春拿来钢笔在空白的草稿纸上一笔一划的写下了“盛以迟”这个名字。

方方正正的三个字,尾端的潦草,显得这个好看极了。沈恩春一脸痴汉笑,像是对待稀世珠宝一样抚摸。

这个样子,全然符合她这个年纪的表情。

“这个时候,你应该还在上学研究你的系统吧。”盛以迟初入商场,就用一个能够准确定位的系统,在那一年冲上了福布斯排行榜。

想到这个时候的男神还没有后来那般的成熟,而自己有幸见到他青涩的样子。沈恩春心中的小粉红砰砰砰的变的更大了。

完蛋了,我要亲亲抱抱才能起来。

一连几天,沈恩春都沉醉在要和男神见面的欣喜中,就在这欣喜中,沈恩春在班委竞选中靠着美貌和自身条件成功的当上了班长。

默默的把这段时间发生的重要大事情写下来,沈恩春惊讶发现,咦惹?

怎么都是好事情啊,难道是我受到上天的眷顾了。

沈恩春双手合十,对着窗户外的太阳,低头拜了三拜,心中念着:“愿我能一直这么过去,不受任何的波折。”

说实话,沈恩春要求的不多,她只想每天都安安稳稳的度过,一点一滴脚踏实地的把理想一步步实现。

她从没奢求过,上天会赐给她一个大大的金手指。

她这个人啊,从不多想,也不多猜疑,只想把属于自己的把握好罢了。

沈恩春写完了今天要做的事情之后,想了一下这几天的事,还是提笔在末尾加上了一个“去南楼大吃一顿”以此来奖励一下萌萌哒自己。

“南楼”是B市有名的饭楼,和一般的酒店不一样,南楼不提供住宿,每天的餐点也是定时定量,物以稀为贵。

如果只是定时定量好歹还有个盼头,更让人可气的是这个老板娘还看心情开店。

如果心情郁闷了,或者天气太恶劣了,一律不开门,就算你有滔天的本领也劝不得她。

沈恩春前世早已经垂涎那儿的美食很久了,可惜成功吃上饭的次数屈指可数。于是念着念着,渐渐的,南楼对于沈恩春来说变成了可遇不可求的仙境。

越是向往,越是不敢。

虽说目标是有了,可是什么时候去可以呢。

沈恩春揉揉太阳穴,盘算了这几天的事情。明天上课,回家补作业,只有周六周日有时间,可是周六还要去参加宴会,周日还要去补课。

宴会必须要去,至于补课吗……

想了想南楼的美味佳肴,沈恩春果断选择忘记补课这个事情。

学习什么的,又不会跑掉,可是美食不一样啊!

沈恩春洗洗脸,靠近镜子观察眼睛旁边有没有黑眼圈。左转转右转转,没有找到目标,沈恩春表示,开心极了。

早睡早起什么的,果然对皮肤最好了。

晚安。

沈恩春揪揪自己的脸颊,眼睛咪着笑了起来。

…………

等啊等,等待了好几个朝霞和夕阳,见男神的日子终于来了,沈恩春一整天都是哼着歌的,从挑选礼服到化妆,一点都没有早起而带来的脾气。

沈母一个劲儿的讶异,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作为这个世界上可以说很了解沈恩春的人,沈母是绝对的权威。

自己的这个女儿,那是没话说,长得好,多才多艺,性格也好,可就是有一点不好,那就是有起床气。

并且那起床气大的啊,能够保持一天不说话。

但是今天,即使是晚宴,但是也要早起准备。

按理说,这个时候,女儿应该是一副“别搭理老子,老子很烦”的样子,可是罕见的还是乖巧,难道这是起床气的终极版本。

脑海里猛地冒出了了这个词,沈母摇摇脑袋,将其晃走,太可怕,太可怕。

内心的不安,让沈母决定主动开口,询问原因。

“宝贝,昨天几点睡觉啊,精神挺好的。”

沈恩春在试衣间试礼服,乍然听见这个问题有点纳闷,抬头看看镜子,又捏捏脸颊,发现一如既往的Q弹滑嫩。

那么问题来了,妈妈为什么问这个问题。

“睡的挺早的,大概是十点半吧。”

听到这个具体的数字,沈母才想起来,女儿和从前不一样了,一直是早睡早起,也意味着起床气这个事早都过去了。

真是的,记性怎么这么差了。

沈母孩子气的敲着自己的脑袋,感觉礼服因为自己的抬手,又紧了一点。

糟糕,胖了,不行,我要保持不乱动。

所以沈恩春出来的时候,看着的就是自家母亲正襟危坐,哦,不,正襟危站的场面。

不免好笑。

也正因为这抹笑容,镜中着礼服的人显得可爱极了。

绯色中短裙包裹着稚嫩娇躯,露出白皙的长腿。滑嫩如玉的手臂被店里的灯光打的白的晃眼。又因为化了淡妆的缘故,眉眼间更显精致。

嘴边一抹淡笑尚还挂着,小小的耳朵戴着的是碎钻耳钉,脖颈亦是。

当真是应了那句老话“女子十六天娇矜”

这个时候,无论前世还是今生,沈恩春都是温室的花朵娇艳青春,或许以后要经历暴风雨,但是谁管呢,这么美好的人儿不该受到那么多不属于自己的苦。

所谓的持美行凶,便是如此吧。

看着女儿的样貌,崔怜云有一种嫩白菜终于开始长的感觉,只是不清楚,如果沈恩春知道自己在母亲的心里的代名词竟然是白菜,那内心戏就精彩了。

“妈妈,我们快走吧,舅舅还等着我们呢。”沈恩春挽住了崔怜云的胳膊,把锅完美的传递给了自家老妈。

崔怜云笑骂一句沈恩春这个没良心的。

明明是我等你。

母女两个人齐刷刷的出现在等待了很久的崔长至面前,崔长至不正经的吹了几声口哨,讲起了刚演完的那部剧本里的台词。

“姑娘好生美丽,小生竟晃了眼睛。”

沈恩春捂住了耳朵,受不了小舅舅突如其来的不正经。一副语重心长的样子,向小舅舅走近。

“如果舅妈在这儿,相信我,舅舅,你会被嘲笑的。”

崔长至默了一会儿。

“神经病啊。”

媳妇最喜欢的就是自己这副不正经的样子好不好。

你个小屁孩。

“行了行了,你们两个活宝。”崔怜云适当制止两人的玩闹。

收到来自自家母亲/姐姐的命令,两个人回归如常,重新进入了一个好侄女/好舅舅的形象,只彼此用眼神给对方交付了一个“来日再战”的眼神。

目睹了一切的沈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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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兔崽子们,当我不存在嘛。

好气哦,好想打你们一顿哦。

问:什么理由可以让我打自己家亲弟弟,并且让亲弟弟看不出来端倪的。

在线等,挺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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