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走,吃大餐去!
15.走,吃大餐去!

不一会儿,陆允也拎着猎物回来了:一只黄鼠狼,四只鼹鼠和几条鱼——看来他也饿了。罗绮一起收拾在烤架上,两人就开始大快朵颐。

微风习习,肉香四溢,两人正吃着,听到坡下传来一阵喊声,声音很悠扬,在风中像某种低沉的乐器发出的声音。寻着喊声,看到一艘船停在河边,船上一个穿着短裤的人正在向他们招手。在男人身后,还有五六个穿着一样衣服的人正在忙着从船上往下搬东西。

罗绮听出那人说的是朱瑟语,便也拿朱瑟语问他什么事。

那人又喊了几句朱瑟语,罗绮欢天喜地地应了一声,向那人做了个手势,就起身要走。她回头跟陆允说:“走吧,把吃的拿着,咱们吃大餐去!”

“吃大餐?”陆允依旧一脸问号。

“朱瑟国的贪吃鬼,大老远就闻到咱们烤鱼的香味了,要拿羊腿换呢。”罗绮笑着,像见到老朋友似的。

“拿羊腿换鱼?那他们岂不是亏了?”

“放心吧,朱瑟人没那么多心眼,就是让咱们过去跟他们一起吃顿饭。对朱瑟人来说,好吃的排第一,好朋友排第二,其他的他们才懒得过脑子呢。”

陆允这才放下心来,跟着罗绮走了。

冲他们喊话的男人大概三四十岁,微胖,长得细眉小眼,却有两片大胡子。她说自己是商人,剩下的都是他的家仆。

罗绮用朱瑟语介绍陆允,说他是从中原来的,朱瑟商人便立刻讲起了不太标准的中原官话,说他的中原朋友们都叫他“木咸,木耳的木,咸鱼的咸”。

陆允和罗绮都被逗笑了,喊他一声大哥。

这位木咸大哥说他在朱瑟经营着一家餐馆,让他们有空一定要去光顾。

在罗绮的印象里,是个朱瑟人有八个似乎都是开饭馆的,或者曾经是开饭馆的。朱瑟菜善用香料,口味独特,肉类烹饪更是一绝。罗绮在月目镇学习做菜的时候也拜过朱瑟师傅,师傅做的香爆牛肉她至今都念念不忘,所以刚才木咸一开口,她想都不想就答应了。

说话间,木咸的家仆们已经堆起了篝火,羊蹄和羊腿在火焰中滴下肥油,让人口水直流。木咸更让家仆们搬出了一摞他们自己做的金黄色米饼,在火堆上一烘,一股粮食的香甜气味就侵占了每个人的鼻腔。

看到木咸如此慷慨热情,罗绮和陆允心里都有些过意不去,毕竟自己吃剩下的怎么好意思让人再吃?于是提议再去河里捉几条鱼来。

木咸瞟了一眼两人带来的食物,摆摆手说不用了:

“天黑了,水里看不清楚,不安全,”说着指了指河水,“而且够吃了;刚才闻着烤鱼的味儿只想尝尝鲜,朱瑟人的肚子还是更喜欢吃肉,”说着哈哈笑了起来。

罗绮这才想起,朱瑟地处内陆,虽说物产丰富,人们还是以蔬菜和肉食为主,湖里的鱼对他们来说只能当做点心,上不了台面的。

罗绮把剩下的几条鱼和野兔穿在树枝上,重新放进火里,刚生出香味便被木咸夺了过去,一口咬下,大叫好吃。

他说不出“外焦里嫩,唇齿留香”这样的词,只是不停地重复“好吃!”“太好吃!”“天下第一!”

陆允得意道:“好吃吧?我这妹……弟弟天生是个好厨子,做什么都好吃。”

“哪里哪里,我家是开客栈的,偷偷跟厨房师傅学了两个菜而已,不值一提,”罗绮谦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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