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里十一点的时候,连歌回到自己的公寓。
草草洗漱过,换上常穿的棉布白衬衣和宽松的睡裤。这是20岁生日时和瑾买给他的。
再过12天,他就是28岁的男人了。
泡一杯浓咖啡,加了点威士忌。站在阴影处的吧台边手指轻轻的打着节拍,那是和瑾最喜欢的歌,When you are gone。
接到上司电话时已经快12点了。
连歌烦躁的拍了拍额头,坐到电脑桌前,开始写这个月的工作总结。手边的咖啡一点点变凉,眼睛涩得很,左眼皮突突跳个不停。
和瑾在线。
他对她说,和瑾,我不快乐,现在。
和瑾总会在这个时候打一个问号过去,用他们积累十年的默契给连歌足够的余地。她在他的世界里如此体贴。
连歌一直都像和瑾看到的样子,开心的活着,或者只是忙碌的生活没给他足够的空余去考虑什么时候该不开心。
他在大学毕业后就在学校附近的外企当了一名平凡的小白领,熬夜,咖啡。他在毕业后不久开始喜欢咖啡。他的生活缺不了这种沉郁苦涩的液体。他像贪恋一份触手可得的爱情一样,深爱着那份浓郁在舌尖上留下的触感。
“我下个周出差,你有什么想要的礼物可以告诉我,我带给你。”
头像跳动,和瑾看着屏幕上那行蓝色的字,沉默。
和瑾开始写稿子,她的星水吧不能给她安逸的生活,不能满足她不停旅行的愿望。这个时候她才发现,生命中只有两件事可以让她集中注意力去好好思考,一个是金钱,一个是旅行。
你看,连歌从来都不是她认真思考的对象。在很多时候她确实需要他的存在,不,他们是彼此需要。
连歌很优秀,帅气,温暖,对她无微不至,百般呵护。单单就她不爱他这一点,其他的所有都是白费。爱或者不爱,只关连歌自己。
她说不清那种杂乱无章的感情里到底有没有夹杂着爱情,她在他的心意面前,一意孤行。
和瑾猜不出自己想要什么,永恒?还是一个不朽的诺言?她不是个天真脆弱的小女生,她常常怀疑那些结婚又离婚的人的初衷。所以就算连歌肯给她一个承诺,她都要不起。
和瑾回来之后的这些日子每天每天去海河边晨练。
她穿着那条旧牛仔裤,裹着大棉衣,脸上没有化妆,她从不化妆,只是涂乳液。慵懒,淡漠的表情。
十一月份的海河南边,在夏天蔓延攀爬的藤萝颓败的只剩枝干,垂钓的大爷们每天都准时地聚在海河边,裹着厚厚的外套,缓慢的向水里撒鱼食。
她喜欢听早晨的钟声弥散在海河清冽的空气里,喜欢那种由心底生发的浪漫和满足。
她开始学着用天津话和那些晨练的大叔大妈交流,偶尔加入他们练练太极和瑜珈。她总是能得到大叔们的一致赞扬,因为从小练太极,底子好的不行。
三天后连歌离开,在机场他打她的电话。和瑾站在海河边心情舒畅,她只是不知道该说什么。她仰头看着耀眼的蓝色天空和阳光,声音有些沙。很寂静。
“再见,记得给我记账明信片。”
所有的冷冽都无碍她体会自己眼泪的温暖。
天津的早晨,有植物甜美的清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