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早已来临,零落的杨花已经化做漫天的飞雪。
燕子回时,天际陪伴着灿烂的落霞。可是这几天的事,无疑是让人坠入了寒冬。
近日,世人有两种传言,一是王逸之其实并未放下林蓉,这次自杀实为殉情;另一种说法是林蓉杀了王逸之亲叔,这让他内疚不堪,便索性自杀谢罪。
有心人认为王家极大的威胁了皇帝的利益,而且近日王家一些德高望在朝为官的人都被一些莫名的理由谪出了洛城,王家的士兵也在一夜之间被江湖势力血洗殆尽,他们认为这些事都是清歌一手主导的,但终究没有证据,后来此事更因清歌追封王逸之为逸王便不告而终。
时间太瘦,指缝太宽。不消一月,众人就已不再讨论王家之事,反而谈论当今圣上勤于政事,如今夏唐的一派清明盛世。
夕阳西下,彼时的江南,窗影暗残,笛声幽寒中,射影一袭翩跹白衣正在江水边。
他静静地伫立,聆听着烟波浩渺里的船桨声,萧萧的扬花如雪飞舞,飘落了他满肩。
这几月,射影从魔域脱身,正马不停蹄的赶往天慕,可是却无意间在途中知道了天慕,朝廷、丐帮都在寻找尘夏。据丐帮中人透露,寻找尘夏的人是洛阳的离莎。
当年,含莎当着他的面,将入同牢山的方法告诉了尘夏,若她活着必定会找尘夏。当即射影调转马头,直奔洛阳。
身后夕阳溢着金灿灿的的霞光……
舞榭歌楼,玲珑水袖,裙摆碎绽,流苏摇曳,一群群宫装精致的宫婢们,步步生花地走来。
在风月小说里这素来是个使人浮想联翩想入非非的艳丽段子,不是帝王爱上了佳人,成就了几月的露水之缘;就是帝王对其不屑一顾,导致佳人对其一见倾心,再见钟情,直至年华开败,美人迟暮。
只可惜,这些不过是小忧一厢情愿的遐想罢了,毕竟她们不是在跳霓裳羽衣而是在清和殿外陪着清歌候着含莎。
含莎正在殿内替清靖诊治,清靖已昏迷数年,含莎在他全身几十处穴道上扎满了银针,他的头顶正冒着缕缕白气……
风声鹤唳,草木皆惊。微风吹动树叶沙沙作响,清歌跺着脚走来走去。
夜凉如水,明月如霜,许久许久后,含莎终于推门而出,见了急切的清歌,她仍是一脸淡漠冷寂道:“以后让御医在百会、巨阙、神阙、大敦、隐白、气海、合谷、中脘、中冲、关元、足三里……进行针灸,再配上地狱灵芝,不过数月他定会醒来。”她抬头看了清歌片刻,沉重道:“别忘了,我们的约定。”
说完,含莎就瞟了一眼愣愣的小忧,没说一句话,率先走了。
小忧对着清歌讨好地笑了笑,“姑姑一向如此,皇上哥哥千万别在意……”
清歌笑道:“小忧真是贴心。”
小忧乐了,但为了保持谦虚有礼的模样,便很是谦逊道:“一般一般,天下第三。”说完就屁颠颠地跑着追他姑姑去了……
片刻清歌口中传来一句:小忧,方向反了……
是夜,寒风冷峭,冷月如霜。含莎白衣飘荡,翩然若仙,到了唐门。
洛阳唐门是天下唐门的总教坛,以制毒出名,其名次与公子数齐名,为天下第一制毒密门。
左袖轻拂,长剑已然在手,含莎盯着灯火如昼的唐门,心里浮现出微悦温婉浅笑的模样,眼里满是萧索幽冷。清寒的月光之下,她长袖飞扬,落入唐门内。
泠泠似水的长剑弥漫着刺骨的冷意,含莎身随意动,在唐门中人还未反应过来前,剑身已沾满了鲜血,血一滴一滴从长剑上滑落,手执常见的她像暗夜的幽魂,冷冽,森寒。
唐门中人发出阵阵尖叫,惊呼,含莎飞快游走在众人间,攻无不克,战无不胜。两个时辰后,她飘然离开,清冷的白衣上甚至没有一星半点血迹。
当真是挥一挥衣袖,不留一个活口。
十丈远的重重蔷薇后,清歌那双漆黑精锐的的眼睛,至始至终都殷殷注视着她……
风吹起如雪般飘落的柳絮,而它的清颜摇晃摇晃,成为风景里最美的点缀,看天,听风,觉岁月深深的剪影。
时间的沙漏流失着迷离的心殇,对含莎来说在这明媚的春天里,时光像握不住的沙,正在一滴一滴从指缝中溜走……
人生如戏,全靠演技。前些日子清歌如是轻描淡写说。
难道,是她的演技不佳,才会在过去的时过境迁,满心疮痍,泪尽啼血,目断心裂,留下如如今满心支离破碎的断壁残垣?
“你在想什么?”华丽的未央宫中,清歌一身明黄华服,发冠高束,正长身玉立看着窗外的夕阳。
含莎转过头,看着融进夕阳里分外柔和的清歌,片刻后道:“你说找到了尘夏,但我怀疑,你别有用心!”
清歌一笑,道,“可你还是要去,不是吗?”
……
几天后,滴答……滴答……雨滴从树叶间滑下,落入地面,在地面深深浅浅的积水洼里划开阵阵涟漪……
酒楼里含莎正安静地坐在方桌前,她那冷冽清寒的气质仿佛隔绝了周遭的嘈杂,独立形成了一片小小的天地,世人可望而不可即。
此刻她的眼睛淡淡地飘着窗外。
窗外是洛阳最繁华的街道,此时天正下着些小雨,烟雨朦胧中,碧绿的草色似有还无好像倒映在她的眼眸里的希冀;如烟如雾中,行人行色匆匆撑着的油纸伞。
她看着它们眼里浮起潮湿的雾气,那些伞像在水面上漂浮的玫瑰花瓣,而玫瑰花瓣上的雨珠,或许就是她的泪滴……
娘,师兄,找到尘夏,这些事马上就要清楚了。你们放心,当年的事,我一定要向他们千倍万倍的讨回来!
时间一滴滴地漏过。
不久之后,尘夏自酒楼外走来,她收起伞,带着一身湿意缓缓向含莎走来。
时间没有在她脸上显现出任何痕迹,尘夏依旧如五年前那样,端庄秀雅,温柔可亲。
她停留在含莎更前,温柔道:“姑娘便是离莎吗?”
含莎看着尘夏拿伞的左手,淡紫宽大的衣袖此时正滑到手腕下,露出光洁白皙的小半截手臂。
当年,以血养血时,尘夏因虚弱而喝过王亦君特制的药物,那些药物虽有大补,但那些丑陋的刀疤自此却是再不能除去。
清歌,你算计我!
含莎眼中漾起寒光冰雪,幽冷道:“你不是尘夏!”广袖一挥,她起身就走。
“尘夏”脸上温柔可亲的笑容一凝,不久后她拦着含莎的去路,嘲讽道:“姑娘未免太过清高,你怎知我不是尘夏?”
含莎冷冷地瞟了她一眼:“我不与小人打交道。”她转过头,定定道,“告诉清歌,他比小人更不如。”
含莎这句比“秋高”更秋高,“尘夏”完全被她“气爽”了!
清歌可是她从小到大的偶像,她怎么能容忍别人如此骂他。
“尘夏”顿时怒气上涌,撕破面具,也不知从哪就抽出一把明晃晃的刀,朝酒楼外大喝道,“兄弟们,她敢侮辱公子,我们一起杀了她!”
顿时,酒楼外涌进大批秘密人士,他们瞬时就将含莎为了起来。不过眨眼间,已成合围之势,含莎已是四面楚歌,十面埋伏。
清歌,原来你竟这么想要我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