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零零五章 授业及解惑
第零零五章 授业及解惑

王帅走进房间,比他想象的要华丽一些,虽然没有太多的金银饰物,但墙上挂了不少兽皮,野兽头骨,和一些兽骨做的装饰品。里面没有叫做“桌子”的东西,也没有叫做‘凳子’的东西,有的只是一个树叉上面放着一块木版。所谓的“床”,不过也就是几张大的兽皮。除此之外,还真的没什么代表先进文明的东西。这日子,苦啊。

不过,他们既然能修这样一座木楼,至少也应该掌握了一些木器的制作才是啊,怎么什么都没有呢。可能是觉得不需要吧。

“小姐,这是不是就是你的‘闺房’呢,我就这样近来不算冒昧吧。”

王帅对这个小姐充满了好奇,在这样一个落后的奴隶制部落里,居然有这么一个会说汉话的小姑娘,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但这个小姑娘似乎也只是说得来几句汉话而已,对中原的文明似乎也不怎么了解。这房子里的布置就能看出有些端倪出来。

“洗干净了吧,这样看起来才像是一个老师嘛。”小姑娘打量着王帅,看得王帅开始不好意思起来,似乎自己身上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不愧是中土人物,比起我们部落的人是要好看多了。”小姑娘啧啧称奇,这些地方中原人,汉人可不多,特别是他们这种高山上的部落。

“坐吧!”小姑娘吩咐道。

王帅可不敢坐,这要就这么坐下去,简直成了衣不闭体了,下边连风都挡不住,坐下去成何体统。

王帅感到非常尴尬地站在那里,要有个凳子也好啊。

“怎么?”小姑娘可没理会到王帅的这个想法。

“我还是不坐了,就这样站着挺好。”王帅只有苦笑。

他看小姑娘正盘腿坐在地上,铺着一块兽皮在两个膝盖上,也不知道兜着风没有。她似乎在做一件衣服。连这样大的寨子都能造出来,怎么还这么落后呢,王帅想不明白。

“我还是叫你主人吧,叫小姐似乎不太符合你们这里的规矩。”

小女孩无所谓地道,“随便你了。反正你是我的奴隶,这点是改变不了的了。”

“我有一个问题想不明白,你这里既然都能修一栋这么坚固的木楼,怎么屋子里连一个象样的木家具都没有呢。”王帅还是没有打算坐下来。

“这寨子其实不是我们修的。”小姑娘一语道破原因。

“什么,那这是怎么来的?”

“这里几年前还是你们汉家的土地,我王领兵把汉人撵到了河对面去了,就空了这座寨子,因我父亲战斗有功,王就把这个寨子赐给了我父亲部落。”

“那我看你们好象都有刀箭这样的铁制武器了,怎么这些东西却还不会呢。”

小姑娘也若有所思的想了想,“这些东西都是我王给我们的,我们自己可不会制作。”

王帅想想也是,在他的印象中,南诏应该算是一个和唐朝差不多文明程度的国家,不一定比得过长安城,至少也和一些边疆地区差不多了吧。但这里是金沙江,大渡河,澜沧江,雅砻江三江并流的地方,简直可以说是与世隔绝,文明程度肯定比不上南诏的一些核心地区。

“那我就更好奇了,你一个小姑娘,看起来没出过远门,怎么会说汉话呢?”这才是王帅现在最想知道的。

“我母亲是汉人!”

“令堂,难怪,那我怎么没见到令堂大人!”

小姑娘一念之极,默默地说,“她死了,死了好久了,我从小跟我母亲一起说话,所以才会说一些汉话,但还没开始学写字呢,我母亲就在一次部落冲突中被敌人杀死了。也可能是我母亲并不认字,我还没来得及问。”

“对不起!我不知道。”王帅没想到提起了人家故去的家人,这可是非常不礼貌的行为。

“没什么,我母亲说她的家在邛州,说那里也有这样高的山,而且还说,那里离成都府不远,她给我讲成都府的城墙就有我们寨子对面的山那么高,你从成都来,你知道成都的城墙有多高吗?”小姑娘停下手里的活,充满向往地看着王帅。

“这个,城墙当然是很高的了!不过,却也没有你所说的那么夸张。”王帅大汗,自己随口一说来自成都,就这么凑巧,对方就知道个成都。成都是还残存一小段城墙,但那墙不过二十米高,而凉山这些地方的山,海拔那都是千米以上。自己又没有真的看到过唐朝时期的成都府的城墙像什么样子。

“真想什么时候去看看!”小女孩心中的成都城会是一个什么样子呢。王帅心中的成都城又是一个什么样子呢,他也想知道答案。

王帅还想问问,你母亲是怎么来到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的,但他没问出口。

“你在做什么?”王帅看她运针如飞的样子还有点像内地女子勤劳的模样。

“做衣服啊!”

“给我几张兽皮,我也来给我自己做两件衣服,这衣服我穿着觉得有些尴尬,看来,这里没有丝绸,没有棉布,连麻布都没有吗?”

“我有两件我母亲当年的棉布衣服,不过我舍不得穿。”

“哎,我的傻丫头,什么时候,我们想办法到河对面去,我给你买几件衣服好了。不要说棉布的,丝绸的都可以。”

“真的吗?”小姑娘站起来,给王帅找来一张柔软的狐狸皮,“你会做衣服吗,你真的能想到办法到河对面去吗。”小女孩一下子眼睛就亮了起来,不过一下子又暗淡了下去。

“别说是过不去,就算是过得去,我们也没钱去买。”小女孩难过地说。

“你们都没钱的吗,难道是用货物去换货物。别的不说,你们这里有盐吗,你们的盐从哪个地方来?”

“我们每三个月都会派一队人到建昌府,那里是离我们最近的大地方,带着一些牛羊马和兽皮去换取一些盐巴和弓箭。”

王帅想,可能是这种用盐和武器达到控制这些部落的目的的原因吧,他们这里才少那么多汉人地区司空见惯的东西。盐和武器可是这些部落的命根子,本来这里根本就没有出现一些像样的机构行政,靠的就是这样的统治方式。越是这样,越是不能给他们太多的自主权,以物易物的交易方式对南诏国王来说,的确是达到目的的很好手段,他只需要他们的货物和他们的男丁,其他的都可以无所谓,当然,他们也只有这两样东西而已。

当然,王帅也不介意,对于他这样一个奴隶来说,钱乃身外之物,主人有钱没钱,跟他没有任何关系,他只不过是一天两顿饭,还不一定管饱,剩下的时间就只能无休止地干活,直到闭上眼睛的那一天。

王帅也不回答,把手里的狐狸皮用刀子随意切割了一下,比照自己身体的大小,割成现在男式内裤的模样,两边髋部接缝处就用针线扎好。幸好她这里还有大头针和麻线。这样一条简单的内裤就做好了。王帅怕穿着不合适,稍微做地大了一些,又不追求健美和性感,能把下面兜住风就行了,这皮子,穿着肯定暖和。只是,没有长衣长裤,这个冬天如何保暖。

大小姐看王帅做了这么一件奇形怪状的衣服出来,抢在手里看了半天,不知道是用来做什么的。“你这是一件衣服吗?”

王帅还从来没见过连内裤是什么都不知道的小姑娘,看她那个样子,又不好说破,只有拿过裤头过来,“这是穿在里面的,这是里腰,这里是两条腿。”王帅边说,边比划,“这是我们内地人穿的里衣。”

小姑娘听明白了王帅做的是什么东西以后,粉脸一红,赶紧别过身去,“去去,去把它穿好了再上来。”

王帅下得楼来,在昨天睡觉的地方,刚想伸腿套上,才发现,脚上有脚镣,根本穿不进去。只好又走到楼上去。他刚推开门,却发现大小姐也在按他的样式比划着裁一件兽皮,只是大小比王帅手里拿的要小多了。“这孩子!”王帅感到好笑,她母亲不是汉人吗,怎么这些最基本的生活习性都不教给她。

她正聚精会神地缝着衣服,忽然看见王帅仍然提着衣服,满脸诡异的笑,正看着她。小女孩有样学样的样子还真是迷死人了。她赶紧把裤子藏身后,“我不是叫你穿好了上来吗,怎么了?”

王帅指了指自己的脚镣,“能不能帮我把这个东西解开,有它在脚上,我没法穿。”

“我可没钥匙,这又不是我给你套上的脚镣,你是人家那个吐蕃部落的奴隶,钥匙肯定在昨天那个地方。”

王帅一听,简直想把刚做的那条内裤套自己脑袋上,这可是铁做的,以现在的技术,没钥匙怎么可能打开。王帅在电视上经常看到这样的画面,把链子放地上,用一把削铁如泥的宝刀把链子从中间斩断,下一个画面就看不到脚镣或者手铐了。王帅每次看到这样的画面,就要思考一个问题,链子是斩断了,可是套在两只脚上的铁环是怎么解开的呢,如果也用刀这样砍下去的话,除非不想要两只脚了,削铁都如泥了,削两条腿那不更是轻而易举吗。

“难不成自己要一直这样戴着!”王帅这个伤心啊,“主人,能不能想办法帮我解开。”

“解开,你可是我的奴隶,解开了你跑了怎么办。”小姑娘故意神秘地一笑。

“那可怎么办,”王帅一下委顿地瘫倒在地上。

他想活人可不能让尿憋死,立马站起来,把裤子的两边缝的麻线扯掉,重新拿了一条麻线和针,下得楼去,先把兽皮套在身上,再把两边的接口缝上。这可就脱不下来了。先把当前的羞遮住吧,至于这脚镣,即便人家有,也不会给他打开的,他可是奴隶,而且还是汉人,汉人可是天朝上国的人,这样的人可不会安心当一辈子奴隶的,所以,一定要把他套起来。

王帅恢复刚才从容的姿态上得楼来。

“主人,我好象记得我还没吃早饭呢,我有早饭吃吗?”王帅虽然说昨天吃了好几块烤羊肉,但现在早饿了,他估摸着现在的时间应该快到上午十点了,等会都该吃中午饭了。

“我已经叫女奴煮了一点面糊糊,还有昨天剩下的一些羊肉,马上就端上来。”

这个时候,门外门脚下,传来一阵说话声,想是女奴拿来吃的了吧。王帅赶紧拉开门,他全然忘了自己不过是一个奴隶。也难怪,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人,哪那么快就能接受自己作为奴隶的全新身份。

果然看到一个女奴拿两个陶碗盛了两碗像糨糊一样的东西,这东西,用来刷墙还差不多,王帅看到幸好还真有两大块羊肉,这才接过来,女奴是跪在地上的,而盘子却是双手高举过头顶,王帅也全然忘了自己和她们身份一样,接过来就不再理会她。没办法,他说什么人家听不懂啊。还是大小姐说了一句,外面的人答应了一声就走了。

“主人,我能和你共进早餐,真是小人的福分。”王帅也不管人家答应不答应,盘腿坐在地上就嚼起羊肉来。这个时候,他也不怕坐姿不雅露光了。边吃他还边说,“主人,不管怎样,我认为我还是应该知道你的名字,你能告诉我吗?”王帅咽了一口羊肉,然后喝了一口面糊。他没看到这里有庄稼,这些面可能也是换来的吧。

小姑娘也啃了一块羊肉,这当然表示,她已经认可了和一个奴隶坐在一起吃饭的状态。

“我父亲是沙马家族的一个小部落的头人,叫沙马俄里,我还有两个哥哥,叫日则,木土,我嘛,我叫沙马里外。”(以上都是音译,里外没去过汉人的地方,对汉语知道的又不多,光是能说出来就差不多了)

“哦,我总算是知道你的名字了,主人,你有汉人的名字吗?”王帅听着这些别扭的名字,因为不懂意思,这些肯定也只是音译,但不好直接明说出来。

“俄里在我们的话里是黑熊的意思,日则是花豹,木土是白马。我有个汉人的名字,我母亲说,她在汉人里面姓花,叫花蓉,母亲就给我取了一个名字叫花红线。”

“红线?”

“怎么,不能叫红线吗?”

“当然能,呵呵。”红线,可不是唐人传奇小说里面飞檐走壁的侠女吗。

“你会御剑吗?”王帅问了一个很八卦的问题。明知道那只是存在于小说之中。

“什么叫驭剑?”红线的汉文水平的确不是很高。御剑和驭剑当然是有差别的,但她不知道。

“就是,用剑杀人。”王帅吐了一块羊骨头。

“剑,我会用剑,也会用刀,还会用弓,我能骑在奔跑的马上,射天上飞着的鸟。”红线吃吃地笑,好象这些都没什么大不了的。

王帅听着可就目瞪口呆了,相比自己,那就有点汗颜,自己小时候也拿弹弓在屋后面的竹林里打麻雀,虽然说,准确率也很高,但和骑在飞马上,拿弓射天上的飞鸟是不能同日而语的。自己长这么大,还没骑过几次马呢,只不过有几次去风景区旅游,骑着马照了几张相片而已。再说,红线那张弓,他也是看到过的,自己都没有把握能不能拉满。

王帅想,自己一定要让这个小妮子教自己骑马射箭。他感觉这个主人对自己这个奴隶还是不错的,就有了一种飘飘然的非分之想。只要和她搞好了关系,摆脱这个奴隶的身份,那是指日可待了。

王帅干咳两声,端正道,“主人,你要我教你学汉文,不知道你这里有没有纸啊,笔啊,书啊,什么的。”

“有一本书,没有纸笔!”红线在她的床上,变魔术一般变出一本书出来,还是拿几张兽皮包裹得严严实实的,可见这本书在她心目中的地位。

王帅还以为是本什么珍本,藏本,善本,孤本呢,结果不过是一本连封面都没有的书,页面也残缺不全。王帅还是认识不少繁体字,虽然让他写,他不一定完全写得出来,但要说认识,他是认识的,大多数常用的繁体字他是认识的,在认识的繁体字中,他也会写其中的大部分。这是一本《史记》。应该是第一卷,里面第一页是五帝本记第一的内容。书页已经泛黄,幸好还没有被虫蛀。

王帅看着这本书,有点触景生情啊,只有在艰苦的环境中才能爱惜得这样深,王帅是喜欢书的人,也是喜欢读书的人,曾经有一段时间也抱着厚厚的《史记》啃,但这书肯定不适合启蒙教育啊。不过,要她在另外的地方去找点书,可能有些困难。好歹这也是一本书吧。

要教她认字,也就只能自己做教材,教案了。不过,没有纸,没有笔,这情况可着实有些糟糕。

突然,王帅眼前一亮,似乎找到了办法,反正她也不知道,干脆教她简体字,按自己小学的时候学的循序教她认字。仓促之间,她也不可能把所有的字认全,现在的学生小学毕业也就差不多认识两三千个常用汉字也就够了。王帅想,她要学字可能也就一时兴趣,教她认个三五百个,可能差不多了吧。自己难道还真的打算一辈子在这里当教书先生吗。想办法脱离这个魔掌才是真的,自己穿越过来成了奴隶,说出去总是不太好听。

“我们什么时候开始?”王帅把书放一边,看着红线。

“现在就开始吧。”红线有些迫不及待了,她自从母亲过世之后,就一直希望能有个汉人在身边陪自己说说汉话,并且教自己学写汉字。可是,这里与世隔绝,要找一个读过书的汉人还真是不容易,好不容易碰到一个,那还不投入最高的热情。

“行,现在的季节,比较温暖,正是一年最好的时候,你会写汉字吗?”

红线坐在地上,眼巴巴地看着王帅,“不会。”

“那会认吗?”

“也不会!”红线老老实实地回答这个老师的问题。

王帅没做过小学或者幼儿园的启蒙老师,也不知道这个课应该怎么上,应该怎样循序渐进地教一些从简单到复杂的汉字。自己当初学的时候只知道,第一课是,上,中,下,人,口,手。

王帅看着这个简陋的教室,连一样像样的教具都没有。说不得,只得自力更生。

“主人,我们去弄点沙回来吧,怎么样?”王帅只能学王冕同学,拿沙当纸,拿小木棍当笔了。

正在这个时候,门外响起了说话声。

“小姐,请问你在里面吗?”王帅听似乎是刚才那个拉子的声音,当然,他听不明白。

“什么事?”红线看看王帅,回答道。

“头人要带我们去给死去的族人送行,你去吗?”

“我这就来!”红线回答外面。

“弄沙来做什么,你不是要教我认字吗?我有点事要先出去,你一个人去吧。”红线边说话边站了起来。

“你要去做什么,刚才那个叫‘拉子’的人跟你说什么了。”王帅不知道红线要去做什么,自己作为她的老师当然有理由问一下。

“我要去给族人举行葬礼,晚上回来再说吧,麻烦你一个人帮我去弄沙了。”红线看了看王帅,走了出去。

王帅当然不便跟着去,自己不过一介奴隶,有什么身份去参加人家族人之间的事情。他只好一个人去弄沙去了,草原上本来就有一条小河,弄点沙子是很简单的事情,部落里没有锄头,铲子,幸好,部落里面的人随身都带着一把小刀。王帅带了一个陶罐和红线一起出了门。他依然毫不犹豫地从正门走了出去,红线也不以为意。这个奴隶当的,还蛮像那么回事。

出了门后,两人分散开,王帅让红线把她身上的小佩刀给自己,来到河边,草地上到处都是牛粪,马粪,一些牛甩着尾巴,不知道在干什么,这个时候根本还没有苍蝇。可能是吃草吃的有点得意忘形了吧。

王帅用红线的小刀铲了一些细沙在陶罐里面,按说,这草地的景色倒也别致,不过可能因为放牧有点过度的原因,草都不怎么高,完全就只剩下一点草皮,王帅不知道这个部落的规模如何,但放眼望去,整片草场上,有几千上万匹各式牲口,而且,这么广阔的一片地方,就只有他们这么一个部落几百号人。

对面山上居然有葱郁的竹林,这是王帅家乡那种慈竹,用来制作各种竹编家什最合适不过,王帅从小在农村长大,制作一些简单的竹制生活用品还是能行的,当下,他就带着沙回去了,然后让一个奴隶给了自己一把柴刀,削了一根笔直的竹子,他的想法是做个簸箕,把沙放里面,就可以写字了,写了又可以抹掉再写。这样就不用为没有纸和笔发愁了。

做这种竹编制品,竹子不能太老,太老了没有了韧劲,容易折断,也不能太嫩,太嫩了水分太多,做出来容易变形,而且使用寿命不长。最好是两到三年的竹龄。

王帅抗了一截竹筒就回去了,那些在草地上放牧着牛羊的女人,小孩都看着他们,不知道他们要搞什么名堂。

对这个部落的人来说,竹子的作用可能就是做成篱笆。王帅可是会做很多样的生活用品,竹扇子,竹笤帚,竹背篓,竹凉席,竹簸箕等等。只是他做的这些东西只有使用价值,没有观赏价值,也就是说,一点都不美观,好在还能有实用的一面。

花了这个白天剩下的时间,王帅就编了一个粗糙的圆形的簸箕,半径可能一尺左右。竹篾有厚有薄,有宽有窄,王帅本来就不是做这行的,做成这样,王帅自己都能感到满意了。

晚上回来,红线看到王帅手里编的东西感到特别好奇,似乎对他的心灵手巧顶礼膜拜。

“你们汉人是不是都会做这些东西,都这么心灵手巧?”红线眼看着一截完整的竹子,就变成了一个圆圆的簸箕,还以为是技术含量多高呢。

“北方没有竹子的,只有南方有这种竹子,也就是说,只有南方的人才会这些竹编的工艺,而且,也不是所有人都会做这些东西,那些读书人,有钱人就不会做这个。”王帅把中午放太阳下晒得干燥的沙铺在上面,可能有半寸厚,王帅又用一根竹签做成了一只笔,然后就在上面一笔一划写上了‘红线’两个字。写的当然是简化字。

红线非常好奇地看着用竹签在沙上面划出的一道道痕迹,“这是什么,是字吗,是几个字?”

王帅还是觉得让她认繁体字比较好一点,要不然这个世界上很多字她都不会认识,他想了想,这两个字的繁体应该是怎么写的,就把红字的“丝”旁下面的一提改成了三点,线也做了变化,就写成了‘紅線’,“这就是你的汉文名字,红线,跟着我读,红……线。”

“这就是我的名字吗?红线,原来是这样两个字。”红线看了老半天,不知道这是怎么写出来的。

“今天就先教你认这两个字吧,来,你看我是怎么写的,一笔一划这都是有讲究的,明天,我们系统的上课,”王帅把沙抹平,一笔一划地演示给红线看,红线也一笔一笔跟着王帅写,这样重复了几遍,王帅问红线是否记住了,红线斩钉截铁地回答说记住了。

这个世界可能百分之九十九都是文盲,整个唐朝可能有五千万人,其中识字的不会超过一百万,当然,这是王帅自己的臆断,具体唐朝的文盲率是多少他可不知道,也没地方去统计,更加不会有这样的史料。所有的正史野史都围绕着帝王将相,才子佳人展开,在这些有文化的读书人看来,不认字的人就该天生的不认字,认字是它们读书人的特权。没人会在意,这个世界有多少文盲。

唐朝有国子学,有州学,县学,每州,每县多不过一百人,少则二三十人而已。国子学也不过千人,也就是说各级学校最过不过十多二十万人正在读书。加上一些私塾,加上过往毕业人数,百万不多。

这是因为一方面,教育制度根本上的不公平,比如国子学,必须得是几品以上官员的子弟才能有资格入学。另一方面,经济的不发达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大多数农民一辈子走不出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辛辛苦苦生产的粮食都被统治阶级剥削而去,根本没有多余的闲钱给自己孩子读书。当然,这其中,教育水平的落后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曾经有说法,简化字和汉语拼音方案的推广使九州百分之八十的文盲摆脱了不能识文断字的悲惨命运。这或许有一定的原因,别的不说,造纸术,印刷术的落后,本就使得读书成了有钱有闲阶级的特权。

红线当然不仅仅是因为思念母亲的原因才想学学汉话,一个十多年都在这个与世隔绝的大山里生活的小姑娘,她母亲给她描绘的外面的世界,对她而言是多么的具有吸引力。她想到外面去看看,她想去成都府,甚至,她想去唐国的京城。现在好不容易找到一个从唐国来的,读过书的人,她当然是不想放过这个机会。况且,这个人也这么年轻,看起来也不讨厌。先不管能学多少吧,总要能认识几个字才行啊,不然别人把自己给卖了都不知道。

王帅看红线埋头认真地写着,那情形,不学会,今晚觉都不会睡的了,他在一边看着也觉无聊,就下得楼去。碰巧,红线的父亲,部落的头人沙马俄里从外面进来,手里提着几只野兔,肩上抗着一头野鹿。看到王帅从楼上下来,嘴里叽里咕噜,也不知道在说些什么,不过,看样子,似乎有些意外。二楼一般是不允许男奴踏足的,不过,俄里头人似乎也没有要拿王帅问罪的意思,他对这个小女儿是疼爱有加的,既然小女儿要让这个中土来的奴隶教她学汉文,自己还是对他稍微客气一些,免得惹得女儿不高兴。

从那边厨房里出来两个女奴,接过头人打来的野兽,今晚一大家子人晚饭又有了着落。头人刚组织部落里所有的男人给在战斗中死去族人举行了葬礼。葬礼是天葬,所谓天葬就是让秃鹫啊什么的食腐鸟类把放在树顶上的尸体吃掉。同样,只有红线这么一个部落的女人参加了。

王帅朝头人微笑颔首,想打声招呼,但人家又听不懂自己的话。他现在还没打算学这个小部落的语言,他不认为自己会在这里呆一辈子,也许,三五几个月自己就能找到机会,回到中土。

他现在还很好奇,自己在中土是一个什么样的身份,可能是一个世代当兵的家庭,也有可能是一个农民出身。当然,最好能是一家士大夫,那样自己至少也是个军官。不过这种想法也就想想就是了,军官也能被敌人俘虏吗,即使自己成了俘虏,只要战争一结束,自己这边的人肯定会拿许多的财物把自己给赎回去的。

想想自己也够窝囊的,打仗就打仗吧,舍生取义,杀身成仁这样的事情不会做,偏偏要当俘虏,自己回去如果面对的是这样一个难堪的局面的话,还不如躲在这里逍遥一辈子算了。

王帅走下楼来,头人似乎看了看他,并对他笑了一笑。王帅这两天并没有看到红线口中的两个哥哥,不知道这两个哥哥做什么去了。头人吩咐两个女奴,把皮好生剐下来,兔肉用罐子煮。鹿肉还是烤来吃,然后自己就上楼去了。

王帅作为奴隶,当然得做点奴隶们做的事情,他看到厨房外面一堆劈好的干木材,就抱了一堆到院子中间,一个女奴跪在地上,小心地把火生了起来。他们这里可是常年不能熄火的。在女奴的拨弄下,火很快就旺了起来。在一个石台上,一个男奴正在剐鹿皮,一只兔子已经剐好,女奴正在清理内脏。这些内脏就是这些奴隶的食物。

很快,掏空了内脏和剐了皮的鹿,就穿在了一根铁棒上,架在火上烤了起来。王帅无事可做,就围在火堆边时不时添点柴火,那个男奴负责转动铁棒,并时不时往鹿身上撒点盐,其外什么佐料也不加。它自有它自己独到的香味。

王帅小时候烤过肉片,还是放在炭火上烤,要放在这个明火上烤,没点技术是不行的。要烤得外焦里嫩,火候是关键。王帅想,自己要是来烤的话,外面已经烤出炭了,里面还鲜血淋漓。那样的话,就只有拿来喂狗。

王帅看这个奴隶那么专心致志,好像烤的不是鹿肉,而是自己的人生。自己一口都吃不到,还必须得烤得让主人满意才行,这就是做奴隶的悲哀。如果主子高兴了,说不定还赏他两块骨头啃,要是主人不高兴,任打任骂还是轻的,对待奴隶就如同对待牲口一样,说杀就杀,说宰就宰。王帅看这些奴隶似乎并没有套什么脚镣手铐,可能是呆得久了,奴性已经主宰了自己的大脑,没人会逃走,逃也逃不走,而且逃出去也没地方可去,也还是做奴隶的命运。

王帅这副身体可能是刚从自由世界来,那种自由主义的思想还没有磨灭干净,可不能让他有机会逃走。

他现在倒是没有做逃走的打算,别说自己不认识去成都府的路,即便认识,他也不想顶着这个奴隶的身份逃走。男子汉大丈夫,既然打了败仗,做了奴隶,那就要靠自己的双手去洗刷这个耻辱。

在这里,幸好还有一个人能和他交流,不然他不死也得疯掉。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到了吃晚饭的时间,今天没有这么多人,这栋屋子里,自由之人就六个,头人,红线,头人的三个老婆,管家。没有雇佣关系,或者契约关系的仆人,干活的全是奴隶。

王帅闻着烤得吱吱冒油的鹿肉,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这个口福,尝尝这个在未来世界不可能吃到的好东西,野生鹿肉。四条腿,两条后腿被撕了下来,由女奴用瓦罐端上楼去了。管家住在楼下的一间房里面,一条前腿肉,男奴给他盛了去。

就在这个时候,虚掩的大门被撞开,一个十六七岁的小伙子冲了进来,门外一个奴隶接过缰绳。王帅一看这个小伙子,就知道是一个孔武有力的战士。来人叽里咕噜一阵吩咐,男奴赶紧把剩下的一条前腿撕了下来,递给了他。

来的人正是红线的哥哥,叫做沙马土木,名字叫白马的那个,从昨天王帅回来,一直到现在他都在部落的谷口放哨警戒,所以王帅一直都没看到过他。这会儿换防回来,刚好来得及赶上吃晚饭。

部落的人不多,即便贵如头人的儿子,一样和别的人轮流站岗放哨。红线的两个哥哥和红线是同父异母,他们的母亲在生第三胎的时候难产而死。而红线的母亲就生了红线一个女儿,因为一直郁郁寡欢,在红线十岁的时候就死了。

沙马俄里从红线的母亲死后并没有再娶,那三个名义上是头人老婆的人其实只不过尽的是给头人提供性服务和繁衍下一代的义务而已,除此之外,她们并没有什么地位,再加上,这三个女人都没有生育,地位更是不能和头人的前两个老婆相比。

在这个部落,甚至整个南诏国,因为经常的战争和狩猎,成年男子在总人口的比重一直很低,以至于,一个成年男子可以由五六个女人来供奉,也就是说,按均分配,每个成年的南诏国男子可以娶五个以上的老婆。不过,这并不表示说,一个男人可以繁衍下很多的后代,因为总的来说,婴儿的死亡率相当的高,甚至一死两命的情况更是司空见惯,所以,总人口的数量并没有想象的成倍地增长。这是因为医疗条件的落后,加上食物的匮乏,生产力水平根本无法养育那么多的人,那就只能合理而残酷地淘汰掉一部分。

比如贵如头人的沙马俄里,也不过才三个儿女。别的家庭有多有少。在这个部落里,男人的平均寿命并不很高,五十多岁,六十岁的男人就已经很难找了。在这个全民皆兵的部落,只要还活着,就有上马打仗的义务,到了一定的年龄,在战场上活下来的机会相对就小多了。而这些部落之间打仗,一般是不屠杀妇女的,因为妇女对这些游牧民族而言的重要性超过了定居的农耕民族。长年的部落战争使得拥有更多妇女的部落繁衍壮大的可能性更大。所以,部落之间打仗,不但抢牲口,抢财物,女人也是如货物一般,有时候从这个部落到那个部落,再到另外一个部落。女人只是部落延续下去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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