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第十章

谷大华下楼的时候,电梯下了两层,停了,门开了,刚起床的高阳,穿着一件大毛衣,领子拉的老高,遮住了半张脸,眯缝着还有睡意的眼睛,走进电梯。高阳没认出谷大华,走进电梯后按了本来就亮着的一楼按钮,然后就斜靠着继续打盹儿。

“嘿!嘿!刚起啊,这都快一点了,午饭点儿都过了,您这是干嘛去?”谷大华从身后大喊了一声,把高阳吓了一大跳,扭过脸惊恐的看着谷大华,好一阵才认出来,又转过身去,斜靠着,嘴里嘟囔着:“***,吓了我一大跳,你什么时候进来的?啊~~”说着话,高阳又打了个大大的哈欠。

“你进来的时候我已经在了好不好?我说,你那相亲节弄得怎么样啊?”谷大华现在比较关心这个事儿。

“这几天正在弄,这个星期六日两天,报名的人很多,男的多女的少,我正发愁呢,昨晚又通宵整理资料,靠,家里没吃的了,我去吃点东西,快死了。”高阳好像是在说梦话一样。

谷大华说:“也是,弄一大群大老爷们儿,贼似的盯着几个姑娘,不太像搞对象,有点像一群饿狼盯着一块肉,嘿嘿嘿嘿。”说到这,谷大华突然一把抱住高阳,嘴里喊着:“我要报名啊!我要报名啊!”这一惊一乍的把高阳吓了一激灵。

高阳没理他,电梯到了一楼,两人从电梯里走出来,谷大华一脸媚笑的抱着高阳的胳膊,一边走一边晃,说着:“让我报名吧,让我报名吧....”高阳甩开他,嘴里说着:“滚蛋,你这样儿真恶心,你丫是许久没见女的了,还是换口儿喜欢男的了?”

“靠,被你看出来了,我正纳闷呢,你说,吴小艾在我家住了这么久段时间,我愣是丁点感觉都没有。以前忙着追女孩,现在送上门儿的,我倒没欲望了,你说,我是不是换了口味连我自己都不知道?!啊?你觉得那呢?”

高阳一下站住,扭头看着谷大华,疑惑的问:“真的啊?”

“是啊!”谷大华点点头说。

高阳:“一丁点儿都没有么?”

谷大华:“丁点没有,不仅没有,我还很讨厌她,刚才下楼之前,我把她撵走了。”

高阳:“啊?”

谷大华:“啊什么啊,真的,不信你现在上我家去看,估计这会儿正收拾东西呢。”

高阳愣了一下,瞪大眼睛问:“我看你是不是真的口味变了,连你自己都不知道。赶快看病去吧。”

“滚蛋吧你!我变了口味,第一个先把你给办踏实了。”谷大华和高阳嘻嘻哈哈的对损着。

高阳临走的时候,扭头问:“那个,谁是吴小艾?”

谷大华也一愣,大声说:“还来?这个问题你已经问了两遍了好不好?”

高阳哈哈笑着,扭头走了。谷大华在身后说:“哎哎!你去哪儿啊?我捎你一段?”

“别了,你忙你的吧,我去吃包子。”高阳头也不回的走了,一颠一颠的,姿势很搞笑。

谷大华笑了笑,转身走进停车场。

谷大华开着车,跟着音响里的歌哼着,头随着音乐一抖一抖的,现在他心里无比的高兴,好像从来没有过这么强烈的愉悦感。他突然想到高阳说的关于变口味的事情,收住了笑。他突然意识到,如果自己真的不知不觉中变了口味,那可不是个小事。想到这里,他猛地一打方向盘,车子调了个头,加速开走了。

金刚茶楼,谷大华的长期据点,在这里,谷大华简直比掌柜的知名度都高。他今天来,是要验证一下高阳的话。

“哟哟!华哥!有段日子没见您来了,我们这段时间总念叨您哪!”门口的两个一胖一瘦两个保安,其中的胖保安满脸横肉的站着,见谷大华走过来,满脸堆笑的上来打招呼,脸上的肉一颤一颤的,很是搞笑。

谷大华白了他一眼,说:“你们是念叨我的钱吧?”

胖保安尴尬的挠了挠头皮,忙不迭的帮谷大华拉开门。古大华一边跟保安打着哈哈,一边走了进去。

金港其实是个茶楼,只不过在二楼开辟了几个包间,改成了KTV。虽然是个小茶楼,但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里面的设施不亚于豪华夜总会。金港的掌柜的是个四十多岁的女人,大家都叫她燕姐。她的真名很多人都不知道,大家只知道她是外地人,家离这座城市很远,和他男人共同生活了十几年,后来正赶上房产市场疯狂吸金的时候,她男人拿自家房子贷款去做房产,狠赚了些钱。老话说烂的道理总是不断地验证,很多夫妻都是能共苦却不能同甘,他们也一样,后来她男人在外面有了女人,还不止一个,再后来,燕姐和男人离婚,分了一大笔钱,带着九岁的女儿来到了这座城市,自己开起了这个茶楼,不为挣钱,只为有点事情做,不至于灵魂堕落,而且,也想给女儿一个正常的成长环境。生活的倒也无忧无虑。

金刚茶楼的客人并不多,稀稀拉拉的,大多是些熟客,来这儿点上一壶茶,看看电视听听歌,也有三两个熟客,凑一桌儿斗地主,偶尔燕姐也会来玩两把。燕姐为人正派豪爽,喜欢结交朋友,所以虽然茶楼客人不多,但平日里也还算热闹,谷大华就是这些熟客里的一个。

今天谷大华来的时候是下午快三点了,是茶楼每天的清淡时候。燕姐正坐在吧台里,胳膊支在台子上,手里拿着遥控器,无聊的换着墙上的大电视。燕姐的女儿妮妮正趴在她腿上,拿着手机玩游戏。茶楼进门的地方,挂了一串很精致的贝壳风铃,门开的时候,会碰到风铃,叮当叮当的声音很是好听。妮妮听到了风铃的动静,抬头看到谷大华,一下子从他妈妈的身上跳起来,嘴里连声喊着大华叔叔,蹦蹦跳跳的跑过来。谷大华蹲下身子,抱住了扑过来的妮妮,哈哈笑着说:“别跑别跑,看摔着,看你妈妈擦这地板,啧啧,简直像镜子一样,多亮堂,还反光,女孩穿裙子都不敢进来,哈哈哈哈!”

燕姐抬眼一看是谷大华,也起身假装生气的说:“你小子别跟妮妮说这种话,把小女孩都带坏了。什么裙子,什么反光。”谷大华嘿嘿的笑着,抱着妮妮走过来,把妮妮放在了吧台上坐着。自己拉过来一把椅子,坐在燕姐对面。

谷大华和燕姐很亲,是那种好像是姐弟的那种亲,很纯粹。所以谷大华在燕姐面前也很随意,平时来了茶楼也是乐乐呵呵的帮着燕姐忙活着,一会儿帮客人递茶倒水,一会帮着迎宾,自娱自乐的玩的不亦乐乎。谷大华坐下后,拿起燕姐面前的小茶壶,给自己倒了一杯茶,一口干了,又倒了一杯,又一口干了。燕姐看着他,笑着说:“怎么了你?被仇家追杀啊?”

谷大华连干了两杯茶,说:“错,正好相反,我今天的心情是格外的晴朗!”

燕姐:“你的心情不是每天的是晴朗的么?”

谷大华:“啊,不会吧?”

燕姐抿了一口茶,幽幽的说:“像你这种公子哥儿,衣食无忧的,也没经历过撕心裂肺的痛苦和发自肺腑的快乐,连天气都分不清什么是晴朗和阴霾,何况心情。”

谷大华就佩服燕姐这种人生阅历丰富的人,一张嘴就能说出一语中的的人生感悟,把和她说话的人像被一下子剥光了衣服似的剖析的透透彻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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