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不下雨,我只能听着歌.】
我从未想过的。本以为与徐归入在一起,便是天长地久,可是,偏是这种叫人心寒的结局惨淡收场。在我扬手关上那扇门时,我便知道,曾经的白久玖……回不去了。我用冰冷的面孔替代原先恬淡的笑容,而徐归入用深沉淡然代替了原先给人阳光的感觉。
我们都不是我们。也或许,这就是原原本本的我们。
忍着不哭,想以让白猾看不出的速度逃离这儿,依稀的身影却还是被白猾认了出来。我是听见白猾这样对我说的,她说——阿玖,我也这般爱过,我懂你的痛。
我停下匆匆离去的脚步,带有深意的回头望了望白猾,只是,白猾在我眼中的身影却已渐渐模糊,唯一在我眸中清晰放大的,便是她那张略带伤感的美颜。许久,她只是在胸口处微微握拳,想要遏制什么般一样,轻咬下唇。最后,却仍只是笑笑,“阿玖,有时间回去看看家人,我们,我们都很想你。在你伤痛的时候,别忘了想想我们,想想那些幸福的。阿玖,我不拦你,这样的爱,不是一个‘拦’字可以挡住的,所以,不管你要怎样,我这个姐姐都会像原先一样,挺你的。”
或许是我笑不下去了,便毅然的落荒而逃。
我说,我又能说什么?终了终了,还是一句再见的恰当……是永不再见的再见。
我一直想着,可以和我自己爱的人去我喜欢的神秘国度,可现在,却只剩下了我一个人,独自在机场上,听着耳机中悲凉的曲调,在机场中徘徊。我不是没来过机场,可我却是头一次感到机场还可以这样的大,大得让人找不到方向。
突然忘了自己要去哪里,要干什么,自己是谁,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原来天地这么大,我也仅仅是个渺小的存在,那个把我当做世界的人,已经不在。
怎么办,我真的,好冷。周围好黑,原来我还是怕黑的。
蓦地,我撞上了一个温暖的肩膀,我下意识的抬头,很是应景的愣了愣。面前的人,是我万万想不到的人,朱备。他笑着望着我,懒散的提了一个旅行包,看我吃惊一分,笑容便更加浓烈一分,然后我吃惊够了,他也差不多笑麻了。
然后他对我说,“我陪你去伦敦,不管你去哪里,我都陪着你。”
突然安心了好多,终究,我也是什么都没说,只是对他柔柔的笑了笑。然后,然后我和朱备并肩走着,身后响起一阵极是耳熟的响声——是陈逸舟。
“你们两个混蛋!”陈逸舟跑到我们面前,气喘吁吁地骂着,大口大口向肺里呼吸着氧气,那样子着实滑稽的很。朱备直接性笑出了声,而我愣在原地,好奇的看着这个表情狰狞的大怪物,诧异十分。
“陈逸舟,你……”看到她那得意洋洋的嘴脸,我蓦地全部明白了,心头一热,忍住红眼眶的冲动向她开玩笑。“陈逸舟,你不会是杀了元祈然后逃罪的吧。”
“……死,有多远死多远。”我相信她的剧本一定是将拳头狠狠砸在我身上的,结果我悠闲地一躲,好家伙,她得重新写剧本了。陈逸舟见我躲开,也知道拿我没辙,于是故意咳了一声,霸气的整了一番高高竖起的衣领。
“我这不是怕你孤单嘛,叫你笨玖你还真是笨蛋呀,我是你朋友哎,死党哎,在你难过的时候如果不在你身边的话,唔,反正我是对不起我自己良心。”说完,还像我和朱备眨了眨双眼。
我不知道朱备感受如何,我只是单纯的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幽幽开口,“那你家那位,肯让你和我一起走吗?”
这次陈逸舟连抬眉都懒得抬,直接性懒懒的回答我,“元祈这样天天腻着我也是不好的,感情会淡化的,还不如我先甩他一阵子,让他先好好收收性子,也让他明白明白我的可贵,嘻嘻。”
女人心,海底针。这是我现在唯一的想法,虽然说,我也是个女人了,但是我的想法一直是很单纯的,额,至少是在我自己看来。
“那他,为找你会翻遍整个世界的。”我突然冒出这句话,轻轻一笑,模糊想起在很久之前,徐归入再度睁开双眼的那一天,他对我说,“阿玖,如果下次你再一声不吭的失踪,那么我就翻遍着整个世界也要找到你。”我这次就可以算是不告而别,但我也知道,这一次,他不会为我翻遍这个世界了。
看着身侧的陈逸舟和朱备,一阵幸福感漫上心头,其实不只是徐归入,还有其他人陪伴着我,依然如旧。其实,我一直不是一个人的。
我可能还是那个我,但是,我知道我不会再像爱徐归入一样去爱其他人。
我勾起陈逸舟和朱备的肩膀,两人也都了然,我们三人行,欢快的走向去往吉利的飞机。在飞机起航的那一刻,我沉浸在陈逸舟喋喋不休的叨叨声中,但我仍是看到茫茫人海中,那抹若有若无的身影——实在太过出色,即使在人海中,也是出类拔萃的顶尖存在,俊美非凡的脸,气宇轩昂的气度,谁想到不是他呢?
如果是其他人,或许会告诉自己这是个幻觉,但我确实实的看在眼中。徐归入,他永远是那么有真实存在感的人。
可我现在,只当看不见,徐归入,他也是该当我不见的。
望向这片天空下,渺小到像蚂蚁一般的城市,这是我二十年来生活的全部。包括友情,事业,亲情……还有,爱情。可这些,现在都要说声再见了——希望是永远不见。
佛曰:忘记并不等于从未存在,一切自在来源于选择,而不是刻意。不如放手,放下的越多,越觉得拥有的更多。我想,我已经放下。
佛曰:笑着面对,不去埋怨。悠然,随心,随性,随缘。注定让一生改变的,只在百年后,那一朵花开的时间。是的,所改变的,与我,也已无关。
伦敦已至,九州歌也已听完。
三年后——
“笨玖,你给我滚出去!”小小的公寓被这和河东狮吼差不多威力的声音震了一震,从一个白漆脱落的小铁门外,一个穿着家居服围着粉色围裙的女人气势汹汹的一脚把我这个伤员踹了出去。我痛苦的跌落在地上,而屋内的那个男人就这么安静的喝着咖啡看着报纸,仍然维持着憋笑的狼狈表情。
我想在唯一想做的,就是踹他们一脚。尤其是朱备这个幸灾乐祸的,要狠踹,狠狠地踹,往死里踹,那才叫解气。可惜的是,我现在就连一只脚也踹不出去,只因为我几个月前不小心被一辆车撞上,然后,我的右腿就骨折了。我想啊,我要有点骨气,于是硬撑着想自己走回去,结果,结果我的左脚就——崴了。
现在,我真的是和废人无异了,天天宅在家里,靠着朱备写作和陈逸舟打工的工钱百般无赖的缩在这个共租的小公寓中。
轮椅翻倒在我的旁边,我突然想起在我骨折加崴脚的那一天,陈逸舟含泪给我买了个轮椅,信誓旦旦地说以后由她来照顾我。可不,这才几天,就毫不留情的把我踹出去了,而且还叉着腰理直气壮地站在那儿。我不就是和元祈打电话,告诉元祈陈逸舟的生活了嘛。当然,是事无巨细的告诉他的,这充分显示了我狗仔的天赋。
管他的!我死死用双手撑着地面,想着坐回到轮椅之上,可是,对于现在的我来说,着实是有些困难的。眼前,陈逸舟已经有些不忍心了,想一路小跑的过来扶起我。我清楚的看到,屋内朱备拿报纸的手有好几次都想放下,可最后,叹息一声,继续看报纸。我一也是叹息一声,心道,朱备你还是不是个男人,连英雄救美都不会,这个白痴!
当然,还未等到陈逸舟过来扶我,我就已经被身后突然出现的人横抱起来,放到轮椅上。棕黄色的卷卷的发丝,白到连女孩儿都羡慕的皮肤,海蓝若大海般的双眼微微颤动,左眼下那颗淡淡的泪痣更是帅气的点缀。
我有一时间的呆愣,突然,我想起来就算是助人为乐也不用用公主抱的横抱方式把我抱到轮椅上吧。旋即,我狠狠咬上他的手臂,直到见血方才放手。
“疯狗,你到底在干什么。”陈逸舟捂住脸,似是一脸惶恐的样子。注意,是“似是”,要是认真观察,也可以看出她现在绝对是轻松得很,一副已经习以为常的表情,而我身旁的男人也同时一脸的习以为常,搞得我好似多蛮横霸道一样。
“今天,你想去哪里玩?”他习惯性的坐在我身边,摸着我的头,而我,不喜欢被他摸头。
“Asa,你不会是又想把我诓到医院里做那些可恶的检查吧。”Asa,亚撒希伯来上帝的赐予;治愈者。或许,他真的是一个治愈者,治愈者我心中那些看不见的伤痛。
“再告诉你一遍,Asa,那些记忆失去就失去了——再与我无关。
是的,那场车祸,我不仅瘸了腿崴了脚……我还丢失了宝贵的记忆。我唯一的记忆只有我的名字和被撞倒前所看到的——车内的Asa。